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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宁夏新闻网 2022-03-16 0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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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5日,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布消息,自治区党委组织部、人社厅联合印发《宁夏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其中规定,面试环节中有关考生、评委抽签顺序登记表、评分记录、面试试卷、成绩表、面试全程音像资料等原始资料,由面试组织实施单位负责存档,长期保管。
全区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工勤技能人员面试工作,适用该细则,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除外。面试人员由面试组织实施单位根据招聘方案、公告中有关规定进行资格复审后确定。通过笔试确定面试人员的,在招聘方案、公告中应明确进入面试人员比例,明确笔试合格分数线划定事项。除公开招聘方案、公告另有规定外,面试人数如达不到招聘公告设定比例的,可取消、核减招聘岗位或降低岗位比例。取消、核减招聘岗位或降低岗位比例事项,由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面试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后面向社会公布。
在面试内容和方法方面,坚持“干什么、考什么”原则,根据行业、专业特点及岗位需求科学确定。面试主要测试考生的综合素质和专业技能等。面试可采取结构化或半结构化面试方式。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评综合素质,包括综合分析能力、计划组织协调能力、处理人际关系能力、应变能力、逻辑思维、言语表达能力、举止仪表等要素。半结构化面试除测评综合素质外,主要测试与岗位有关专业能力和技能、技术水平,测评方式可结合岗位需求实际采取说课试讲、技能展示、现场答辩、实际操作等方式。
在面试时,每个面试考场的评委一般由7人组成,其中设主评委1人,组织赴外省的招聘可结合实际设置为5人。专业性较强的岗位专业评委一般不少于评委人数的70%。用人单位的评委一般不超过评委数量的30%,其他评委由面试组织实施单位委托第三方抽取,或协调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从评委库中按交叉回避原则随机抽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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