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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银川日报 2024-07-11 08: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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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0日,银川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分局、银川市商务局、银川市消防救援支队、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发布《致银川市全体市民的倡议书》,倡议大家共同行动起来,从自身做起,规范管理电动车,维护道路交通安全秩序、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提高交通守法意识,推进美丽首府城市建设。
文明出行,安全行驶。坚持文明出行,倡导驾驶电动车佩戴安全头盔,电动自行车须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电动二、三轮摩托车驾驶人员应考取机动车驾驶证,驾驶电动车上道路行驶杜绝闯红灯、逆行、多人骑乘、抢道、并行等交通违法行为,骑行时要集中注意力,禁止酒后驾驶电动车上道路行驶。
有序停放,安全充电。电动车要在规定区域有序停放,禁止在疏散通道、消防车道、安全出口等民用建筑公共区域停放,严禁电动车进楼入户。电动车充电要按照产品说明书正确使用充电器,禁止使用与产品要求不符的充电器,电动车需到集中充电点充电,杜绝“飞线充电”、“电池入户”、“人车同屋充电”等违反消防安全规定的充电行为。
严禁改装,带牌上路。电动车经营者、驾驶人不得私自拆除限速器、擅自加装解码器,不得加装电池组和提高电机功率,不对车辆进行非法改装,电动自行车最高行驶速度为25km/h。按照电动车车辆属性到指定地点悬挂号牌,电动自行车到所在辖区各交警大队办理登记挂牌业务,电动摩托车到车管所办理注册登记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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