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 每日动态

银川市三区办理不动产权证可领取电子消费券

银川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www.yinchuan.gov.cn 
来源:银川日报 2024-09-11 08:40 

字体颜色: [红] [黄] [蓝] [绿]    
保护视力色:    
字体大小: [小] [中] [大] 恢复默认

9月9日至10月31日,在银川市三区缴纳住房契税,并办理不动产权证的自然人,可按照个人实际缴纳的契税额申领最高达20000元的电子消费券。

本次申领中,将对缴纳契税分段名额前3000名的自然人发放。根据缴纳契税额度发放不同金额,具体为:缴纳5000元(含)~10000元的,可申领2800元电子消费券;缴纳10000元(含)~15000元的,可申领4600元电子消费券;缴纳15000元(含)~20000元的,可申领6500元电子消费券;缴纳20000元(含)~25000元的,可申领8400元电子消费券;缴纳25000元(含)~30000元的,可申领10300元电子消费券;缴纳30000元(含)~35000元的,可申领16200元电子消费券;缴纳35000元(含)~40000元的,可申领18700元电子消费券;缴纳40000元(含)以上的,可申领20000元电子消费券。

本次电子消费券投放通过“云闪付”APP进行。需注意的是,在缴纳住房契税并办理不动产权证时,留存的手机号码需与注册登录“云闪付”APP的手机号码保持一致,平台将根据登记信息生成对应金额的电子消费券,向符合条件的自然人定向发放。

核销消费券时,消费者可通过“云闪付”APP向活动商户展示付款二维码,订单金额每笔满200元时,可使用100元消费券,可一次性循环抵扣多张。本次活动商户包含银川市三区两县一市商超、百货、家电、成品油等具备电子消费券使用条件的参与活动商贸单位,参与活动名单将在发放平台内进行公示。

此外,本次消费券应在领券之日起60日内完成使用核销,未按时核销自动作废,作废后不再补发。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