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 每日动态
银川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www.yinchuan.gov.cn
来源:银川日报 2024-12-09 09:04
字体颜色:
[红]
[黄]
[蓝]
[绿]
保护视力色:
字体大小:
[小]
[中]
[大]
恢复默认
日前,银川市正式开通市辖三区不动产居住权登记业务,群众可携带身份证明和居住权合同等有关材料到银川市民大厅登记居住权。由此,银川市成为全区第一个实施居住权登记的地级市。
今年10月,孙先生了解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可以登记不动产居住权,刚好家里老人也有这方面的需求,于是打电话到银川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咨询,但被告知银川市还没开始居住权登记。可他没想到的是,仅仅两个月后就有银川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工作人员给他打电话,告诉他居住权可以办理了。“没想到自己的诉求这么快就被他们解决了,让家中老人彻底放了心。”市民孙先生激动地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居住权是指居住权人为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按照合同约定或遗嘱,对他人所有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权利。“居住权主要针对的是长期租赁的合同约定、遗嘱设立以及司法裁定等,这是对公民应享有的住房权利的一种补充,也是对群众居住权的一种保障。”银川市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相关负责人说,比如,住宅签订长期出租合同后,双方可能因租金上涨、业主售房等问题产生纠纷,过去一般是双方解约,违约方按照合同条款进行赔偿。如今,承租方登记居住权后,在合同约定的居住权期限内,出租方不能随意将房屋转租或买卖。
随着居住权登记工作的正式开展,群众尤其是需要被赡养老人“房子不归我,但我可以住”的诉求得到了最大限度满足。同时,在居住权存续期间,居住权不会因为房屋所有权的转移而灭失,从而能够提供一种稳定长期的居住保障,对于完善住房保障体系、丰富居民住房形式、保障弱势群体基本需求等方面有着重要意义。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