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内容快速切换
当前位置: 首页>政府信息公开>政府部门信息公开>银川市贺兰山岩画管理处>法定主动公开内容>部门文件
索 引 号: | 640100-140/2020-00013 | 效力状态: | 有效 |
---|---|---|---|
发布机构: | 银川市贺兰山岩画管理处 | 成文日期: | 2020-03-26 |
责任部门: | 办公室 | 发布日期: | 2020-03-26 |
名 称: | 银川市贺兰山岩画管理处落实普法责任制考核办法 |
进一步推进法治建设进程,增强管理处干部职工法治意识,提高依法履职水平,提升干部职工学法、知法、守法的能力,更好地发挥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中的重要作用,特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检查考核内容
根据自治区、银川市普法工作要点,重点检查以下方面学习宣传情况:
1.宪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及相关法律法规、新颁布法律法规等的学习宣传情况;
2.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中有关法治内容的学习宣传情况;
3.党内法规学习宣传情况;
4.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情况;
5.机关工作人员法治宣传教育情况;
6.文物保护法律法规学习宣传情况;
7.社会公众法治宣传教育情况;
8.运用新媒体新技术开展普法情况;
9结合执法实际,开展以案释法宣讲活动情况;
10.法治文化建设情况;
11.普法工作保障措施落实情况;
12.普法的实际效果。
二、检查考核方式
(一)组织领导及保障
1.成立银川市贺兰山岩画管理处普法工作考核领导小组,由管理处主任邬鹏任考核组组长,副主任熊军任副组长,办公室、文物管理科、规划财务科、岩画博物馆各科室负责人任成员,考核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办公室主任王岩任办公室主任。
2.根据管理处工作特性,重点宣传普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宁夏回族自治区岩画保护条例》、《银川市贺兰山岩画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对照普法工作规划和年度普法工作计划,落实责任科室和具体普法责任。
(二)考核方法
考核采取自上而下的方式进行,突出重点,注重效果主要采取以下方法进行:
1.听取汇报:被考核科室将法治建设情况纳入年终述职报告中,与全年业务考核一并汇报。
2.查阅台账:资料主要包括普法工作开展情况、建立普法工作台账、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考试情况,各项制度建设、普法工作创新工作等证明资料,可提供书面、电子、声像等资料。
(三)具体措施
1.对管理处干部职工学法情况的考核,全年集中学法不得少于2次,每季度对国家工作人员网络学法情况进行单位内部通报,将学法用法情况列入年度考核重要内容;组织干部职工参加网上学法考试,要求组织有力、有序有效开展,参考率达到100%,合格率达到100%。
2.组织工作人员开展社会普法活动。按照每年不少于两次的外出宣传文物保护普法工作,推动社会对文物保护的关注和参与。重点开展与文物相关的法律法规工作,做好岩画保护条例宣传工作,提高工作人员及游客的法律意识。在景区各类年度集中培训学习累计不少于2次,普法率在85%以上。
4.做好“12·4”“5·18”等重要的时间节点开展普法,面向广大群众的普法宣传教育活动,对落实普法责任不力的责任人进行单位内部通报。
三、考核分值及结果运用
考核分值为100分,按照《银川市贺兰山岩画管理处普法责任制工作考核细则》进行打分,最终得分按比例折算后计入绩效考核综合考核得分。
附件:
1.银川市贺兰山岩画管理处普法责任制工作考核细则
银川市贺兰山岩画管理处普法责任制
工作考核细则
考核项目及分值 | 考核内容 | 考核方式及评分标准 | 扣分情况 | 自评得分 |
广泛宣传,开展形式多样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50分) | 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10分) | 查看领导干部参加法治培训讲座情况(5分),参加无纸化学法用法考试情况(5分)。 | ||
学习依法治国重要论述(15分) | 查看中心组学习安排、学习笔记(15分) | |||
突出学习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15分) | 查看是否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5分);查看学习笔记及相关学习资料(10分) | |||
12.4等主题日普法宣传活动(10分) | 查看宣传方案、信息、图片等资料(10分) | |||
依法行政,推进法治政府建设(20分) | 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 查看法治政府各项工作落实、信息、图片等资料(20分) | ||
创新普法宣传活动载体(10分) | 有效推进普法宣传 | 查看法治文化活动开展情况新媒体平台运用(10分) | ||
健全普法治理工作保障机制(20分) | 落实普法工作责任 | 查看科室是否把普法工作纳入本科室重要工作内容、查看工作笔记(20分) |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