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 | 长者版

当前位置: 首页>政府信息公开>政府部门信息公开>银川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法定主动公开内容>经开区文件

索 引 号:11640100010066679T/2022-00025 效力状态:有效
发布机构:银川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成文日期:2022-06-22
责任部门:银川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发布日期:2022-06-22
名 称:关于印发《银川经济技术开发区稳经济保增长促发展15条政策措施》的通知
『图文解读』 图解:银川经济技术开发区稳经济保增长促发展15条政策措施

关于印发《银川经济技术开发区稳经济保增长促发展15条政策措施》的通知

各部门,直属公司、派驻机构,辖区企业:

《银川经济技术开发区稳经济保增长促发展15条政策措施》已经2022年第8次主任办公会议研究同意,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银川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2022621

(此件公开发布)

银川经济技术开发区稳经济保增长促发展15条政策措施

为认真贯彻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全国稳住经济大盘电视电话会议和全区、全市稳经济保增长促发展工作会议精神,银川经开区坚持稳中趋好的工作思路,紧盯时序进度和关键节点,围绕稳投资、强要素、优环境制定具体政策措施,进一步提振园区企业发展信心,确保实现全年经济社会发展预期目标。

一、稳投资保增长(6条)

1.鼓励扩大有效投资。对年度稳增长贡献突出的重点企业、连续生产企业和投产见效的重大项目,按照产值贡献率进行奖励,对年内产值首次超过100亿元、50亿元、10亿元的企业,分别奖励100万元、50万元和30万元。

2.助力重点企业发展。对年内产值增速达到10%以上的规上工业企业,按其产值增量0.5‰的比例资金予以奖励,上限不超过50万元;对年内首次纳入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和列入统计范围的限额以上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奖励10万元。

3.支持企业多做贡献。对年度实际纳税总额100万元以上,同比增长的企业,按照增幅比例和经济贡献大小,分别给予1-100万元奖励资金。对年内在银川经开区新办企业登记为一般纳税人的,实缴资本不低于100万元,存续期满6个月且产生经济贡献的,给予每家企业1万元补贴。

4.力促企业投产达效。对年内列入银川经开区固定资产投资计划且完成实际投资超过500万元以上的工业技改项目,按设备实际投资的3%比例资金予以奖励,最高100万元。对新建项目投资在1亿元以下、1-5亿元(包含5亿元)、5-10亿元(包含10亿元)、10亿元以上的企业,按照设备投资实际到位资金分别给予2%4%6%8%的标准给予补贴(《项目投资合同》已有约定的,按原合同约定执行)。

5.保障园区绿色发展。对列入自治区十四五重点用能或年综合能耗5000吨标准煤以上的企业,产值不降,且单位增加值能耗下降超过5%10%20%的,一次性分别给予20万元、30万元、50万元奖励;对成功创建为自治区节水型企业的一次性奖励20万元,创建为银川市节水型企业的奖励15万元,两项都创建成功的奖励总额不超过20万元。对规上工业企业生产用水年度节水率达到银川市考核要求的,奖励15万元。

6.稳定外资和外贸。对年内以新设、变更、受让、并购等方式成立外商投资企业,按照实际到位资金的1%给予奖励。对较上年度进出口额增长超过500万元的企业,按增量部分的1%给予奖励,单个企业最高奖励50万元。对年进出口额首次达1000万元、5000万元、1亿元和5亿元的企业,一次性分别给予奖励10万元、30万元、50万元和100万元。

二、强要素保运行(5条)

7.加大金融支持。进一步加强对中小微企业的信贷支持,对年内辖区中小微企业新增流动资金贷款(展期视同新增),按实际支付贷款利息的30%给予贴息,单个企业贴息最高不超过10万元,贴完为止。

8.强化用地保障。对企业实施项目建设需要购买的1:500地形图、放验线费用,统一由银川经开区管委会代缴。鼓励企业参与园区低效和闲置用地处置,对购置闲置或低效土地及资产的企业,且建设项目符合银川经开区主导产业方向的,给予成交额1%的奖励资金。

9.强化稳岗援企。对规上工业企业年内新招企业员工,签订1年以上(含1年)劳动合同并缴纳3个月以上社保的,按照每名参保职工500元的标准一次性发放稳就业补贴,每家最高不超过20万元。

10.减免企业房租。对承租银川经开区所属国有资产类经营用房(不含职工公寓)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中小微企业,没有拖欠上一年度各项费用的,减免3个月租金,已享受免租政策的企业及已缴纳房租的企业,免租期顺延3个月。

11.营造安全环境。对完成标准化达标的工业企业,上一年度内未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在安全生产工作中起引领示范作用或安全生产工作有明显进步的一次性给予奖励5万元到10万元。2022年在银川经开区三集中场所进行的核酸检测和消毒费用由银川经开区承担。

三、优环境保发展(4条)

12.落实留抵退税政策。对符合留抵退税条件的工业企业,实行清单式台账管理,按小微企业、制造业等六大行业及相应时间节点建立明细台账,持续跟踪企业退税政策享受情况,通过线上提示、电话通知、线下走访等方式,确保退税企业知政策、会申报、快享受,确保留抵退税资金及时到账。

13.着力优化营商环境。充分发挥包抓企业领导、助企联络员和企业接待服务中心等作用,全面梳理企业在扩产扩能、人才招聘、金融支持等方面的诉求,为企业提供一对一专属服务,落实“24小时在线服务保障机制,实现接诉即办

14.简化项目手续流程。进一步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简化优化审批流程,开通绿色审批通道,加大项目帮办代办力度,优化容缺预审机制,加快推进重点项目审批手续办理,力争7月底前,新建项目全部开工建设。

15.畅通产业链供应链。加强对龙头企业生产经营预警研判、调度服务和纾困解难,全面梳理重点工业企业需求清单,千方百计保障重点企业核心零部件、原材料及产品运输需求,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和需求,适时对货车通行费给予30%补贴,单个企业累计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附则

1.本政策适用于在银川经开区办理注册登记、税务登记的企业。

2.本政策未涉及到的条款规定,按照自治区、银川市相关政策执行。同一事项适用多项优惠政策内容的,按从优不重复的原则予以兑现。

3.本政策中涉及奖励企业,凡在年度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环境保护事故等,并造成一定影响的,按一票否决的原则取消所有奖励。

4.本政策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截止20221231日。

附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