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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11640100010066679T/2023-00074 | 效力状态: | 有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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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银川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 成文日期: | 2023-08-25 |
责任部门: | 银川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 发布日期: | 2023-08-25 |
名 称: | 银川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关于印发《银川经济技术开发区创城创卫成果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
各部门、直属公司:
《银川经济技术开发区创城创卫成果工作实施方案》已经管委会研究同意,现予以印发,请认真遵照执行。
银川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3年8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
银川经济技术开发区深化巩固创城创卫
成果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深化巩固创城创卫成果,全面提高银川经济技术开发区(以下简称银川经开区)环境管理水平,提升银川经开区环境质量,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按照全市统一安排部署,以及党工委、管委会工作要求,结合经开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自治区党委十三届四次全会精神,深刻把握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爱国卫生工作的重指示批示精神,切实将国务院、区、市关于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提出的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全面提高城市管理精细化、规范化科学化水平,把全生命周期健康管理理念贯穿城市规划、建设和管理全过程各环节,加快建设适应城镇化快速发展、城市人口密集集中特点的公共卫生体系,统筹推进城乡环境整治,完善公共卫生设施,提倡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的生活方式,努力提高人民群众的整体文明卫生素质和城市的文明卫生程度,助力美丽银川建设。
二、总体目标
根据实际情况,在银川经开区范围内开展深化巩固创城创卫成果氛围营造、基础配套设施整治、企业内部综合整治以及储备用地整治等方面工作。组织各方力量,高质量、高标准地对园区环境进行全面提升,以实现园区的“净化、绿化、美化”。
三、领导小组
(一)成员组成
组长:雷冰海 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
成员:各部门、单位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建设和生态环境局,雷冰海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马伟同志和王建喜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室主要职责为牵头协调园区整体创城创卫整治工作。
领导小组实行席位制,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工作组的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相应岗位继任领导继续担任。
(二)工作职责
各部门、单位负责人为深化巩固创城创卫成果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深化巩固创城创卫成果工作是一项长期工作任务,各部门、单位要从工作实际出发,按照责任分工建立长效工作机制,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并形成常态化治理机制。
四、任务分工
(一)开展园区整体深化巩固创城创卫成果宣传及氛围营造工作,拟定总体宣传工作计划,在各类媒体平台加大宣传力度,指导各责任部门、单位落实宣传和氛围营造工作;做好管委会办公大楼的宣传和氛围营造工作;在园区主要道路、重点区域、重点企业及重点项目设置与深化巩固创城创城成果相关的标语、小型广告牌、彩旗等,营造浓厚的氛围。(责任部门:宣传和政策研究室)
(二)深入开展控烟宣传活动,在机关和直属公司办公楼宇内统一设计并安装控烟禁烟标识,逐步实现室内公共场所、工作场所全面禁烟。
(牵头部门:党政办公室 责任部门:公铁物流中心 综配服务中心 经开发展集团)
(三)主次干道和街巷路面平整,道路照明及景观照明设施整洁、完好,运行正常,基本消除易涝积水点。
(责任部门:建设和生态环境局 经开发展集团 建发公司)
(四)河道、湖泊等水面清洁、岸坡整洁,无垃圾杂物。(责任部门:建设和生态环境局 经开发展集团)
(五)建筑工地(含待建、拆迁、在建等工地)管理到位,卫生整洁,规范围挡,无扬尘、噪声污染,建筑垃圾规范运输处理,无乱倒垃圾和乱搭乱建现象。
(责任部门:建设和生态环境局 经开发展集团)
(六)公厕和垃圾转运站等环卫设施符合相关标准要求,干净整洁,管理规范,垃圾桶 (箱)等垃圾分类收集容器配置齐全,分类标志统一规范,满足垃圾分类要求;无乱搭乱建乱堆乱摆、乱停乱放、乱贴乱画、乱扔乱倒等现象,无卫生死角;主次干道和街巷路面及时进行保洁,保洁质量符合相关标准要求。
(责任部门:经开发展集团 综合服务公司)
(七)开展园区企业厂区内部环境卫生治理,及时向企业传达区市以及银川经开区相关文件精神并督促落实;着重督促对环境卫生差、生产资料乱堆乱放以及厂房外立面脏乱破、企业宣传氛围不浓等问题进行整治;督促企业开展破损围墙修补、墙体广告字清除以及餐厅食堂病媒生物防治等工作;及时向企业传达区、市以及银川经开区相关文件精神并督促落实。
(牵头部门:经济发展服务局 责任部门:按照党建指导站和安全生产包抓片区执行)
(八)加强对园区范围内的空地卫生管理,要摸清空地现状,建立相关空置土地调查台账,对各自用地内乱堆放的垃圾杂物及杂草等进行全面清理整治。
(责任部门:国土和规划局)
(九)加强绿化工作,提高建成区绿化覆盖率和公园绿地面积,强化绿地管理。
(责任部门:建设和生态环境局 经开发展集团)
(十)加强大气污染治理,环境空气质量良好或持续改善; 无烟囱排黑烟现象,无秸秆、垃圾露天焚烧现象;区域环境噪声控制良好,声功能区夜间环境质量达标;各级水环境功能区全部达到要求,未划定功能区的水质不低于五类;无乱排污水现象,无黑臭水体;近 3 年辖区内未发生重大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故。
(牵头部门:建设和生态环境局 责任部门:经济发展服务局 应急管理局(综合执法局))
(十一)开展园区内流动商贩占道经营和再生资源回收站(点)专项整治工程。
(责任部门:应急管理局(综合执法局))
(十二)开展公铁物流园范围内与深化巩固创城创卫成果相关的环境卫生整治工程。
(责任部门:公铁物流服务中心)
(十三)开展综配区范围内与深化巩固创城创卫成果相关的环境卫生整治工程。
(责任部门:综配服务中心)
(十四)开展数字经济产业园范围内与深化巩固创城创卫成果相关的环境卫生整治工程。
(责任部门:数字经济公司)
(十五)开展中小企业创业园、中小企业创业基地和战略新材料加工区内与深化巩固创城创卫成果相关的环境卫生整治工程。
(责任部门:高新公司)
各部门、单位按照上述分工要求落实相关工作职责,其它未尽事宜可参照《银川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银川市巩固深化国家卫生城市暨第五轮次复审工作方案的通知》(银政发〔2023〕73号)开展工作。
五、建立长效工作机制
(一)深化巩固创城创卫成果工作由党政办公室和建设和生态环境局牵头负责对接市级和辖区创城办、爱委会、街道办事处等,做好任务接收和回复等工作。
(二)党政办公室和建设和生态环境局根据创城办、爱委会、街道办事处等单位有关督办单及银川市12345便民服务平台、银川城市网格化综合管理平台涉及的深化巩固创城创卫有关工作,通过智慧园区平台或工作联系单的形式将需办理事项发往各责任部门和单位,各部门、单位指定专人负责,按时完成整治工作并及时回复建设和生态环境局,同时做好已整改区域的长期监管工作。
(三)财政审计局做好相关财政预算安排和最终费用结算支付工作。
六、相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深化巩固创城创卫成果是优化银川经开区营商环境、对外展示经开区良好形象的有力举措,各部门、单位要提高站位,高度重视,立即行动起来,务求高效完成工作任务。各部门、单位要结合工作职责,对照任务分工,建立工作台账,逐条细化工作措施,明确责任领导、责任人,安排好工作进展,认真开展好整治工作,确保所有问题得到整改。
(二)密切配合。各部门、单位在深化巩固创城创卫成果工作中要通力协作,密切配合,涉及多个单位、部门共同完成的整治任务,要及时沟通协调,共同推进。
(三)强化督查。纪检监察室、督查室要定期现场督察并进行通报,对工作进展缓慢、未按期完成整治任务的部门和单位,进行通报批评。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