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 | 长者版

当前位置: 首页>政府信息公开>政府部门信息公开>银川市应急管理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安全生产

索 引 号:11640100MB1862171N/2024-00287 发布日期:2024-12-04
发布机构: 银川市应急管理局 责任部门: 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名 称:银川市应急管理局关于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试收费的公告

银川市应急管理局关于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试收费的公告


为加强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试管理,提高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生产技术水平,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发生,根据《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关于发布2024年宁夏回族自治区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目录的通知》〔宁发改价格(调控)〔20246号〕《宁夏回族自治区安全生产考试中心关于特种作业安全生产考试收费有关事宜的函》等文件要求,由银川市应急管理局作为银川市辖区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试收费主体,并经与市发展改革委、财政局沟通一致,现将银川市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试收费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试费包括理论考试费和实际操作考试费两部分。理论考试费标准为60/人次,实际操作考试费标准为120/人次。

二、根据《自治区物价局财政厅关于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生产考试费标准的复函》(宁价费发〔201819号)文件,在《自治区财政厅物价局关于取消、免征和降低一批行政事业性收费及标准的通知》〔宁财(综)发〔20141059号〕有效期内,考试费按照规定标准的70%收取。

三、理论考试以报名人数进行收费,实操考试以实际参加考试人数进行收费。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理论或实际操作考试不及格的,分别允许免费补考1次。经补考仍不及格的,重新参加相应的安全技术理论或实际操作培训及考试并收取相应的考试费用。

四、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试费属于行政事业性收费,收费收入上缴财政,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特此公告。




银川市应急管理局        

2024124日          


附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