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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11640100MB1862171N/2024-00133 | 发布日期: | 2024-07-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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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银川市应急管理局 | 责任部门: | 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
名 称: | 行政处罚信息公示审核表(宁夏大正化工有限公司) |
处罚要素名称 | 内容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银)应急罚〔2024〕86号 |
案件名称 | 宁夏大正化工有限公司危险化学品登记证书超期继续生产行政处罚案 |
违法事实 | 危险化学品登记证未按期申请复核换证。 |
处罚依据 | 依据《危险化学品登记管理办法》(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53号)第十六条的规定。 |
处罚类别 | 行政处罚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宁夏大正化工有限公司 |
行政相对人统一 社会信用代码 | 916401226943082600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陈凯 |
处罚结果 | 经裁量后,决定对宁夏大正化工有限公司作出罚款人民币13000元(壹万叁仟元)的行政处罚。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4年7月8日 |
公示截止日期 | 2027年7月8日 |
处罚机关 | 银川市应急管理局 |
当前状态 | 正常 |
信息提交科室 | 银川市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
法制机构审查意见 | 主体适格。 本案违法行为的事实基本清楚,证据确凿。 适用法律正确。 行政处罚程序合法。 自由裁量适当。 |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