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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640100-110/2016-04410 效力状态:有效
发布机构:银川市财政局 成文日期:2016-05-04
责任部门:银川市财政局 发布日期:2016-05-04
名 称:银川市财政局关于转发《自治区财政厅关于中央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赴地方差旅住宿费标准明细表的通知》

银川市财政局关于转发《自治区财政厅关于中央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赴地方差旅住宿费标准明细表的通知》

银川市市直各部门、各辖区财政局:

现将自治区财政厅《关于中央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赴地方差旅住宿费标准明细表的通知》(宁财(行)发〔2016341号)文件转发你们,请市直各部门、各辖区财政局严格按照财政厅转发的财政部各省住宿费标准明细表执行。该标准自201651日起执行。

 

附件:《自治区财政厅关于中央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赴地方差旅住宿费标准明细表的通知》

 

                    银川市财政局

                          2016年5月4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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