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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640100-110/2017-01636 效力状态:有效
发布机构:银川市财政局 成文日期:2017-02-21
责任部门:银川市财政局 发布日期:2017-02-21
名 称:关于开展全市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自查的紧急通知

关于开展全市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自查的紧急通知

辖区各区财政局、银川市各有关部门: 

  为确保国家相关降费减负政策落实到位,切实减轻企业负担,按照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开展全区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 政府性基金自查的紧急通知》(宁财(综)发〔201774号)要求,各地、各部门近期要组织开展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自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认真布置 

  针对年前杭州娃哈哈集团有限公司反映收费项目多、企业负担过重等问题,日前,财政部要求各地对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进行自查,目的是通过自查,对近年来国家、自治区已明令取消、停征、免征以及降低收费标准的行政事业 


  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进行政策梳理,并对涉企收费和基金征收情况进行摸底核实。银川市各区财政局,银川市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本次涉企收费和基金自查工作,尽快安排本地区、本部门开展自查,重点检查2015年、2016年贯彻国家降费减负政策落实情况,保质保量完成自查工作。 

  二、准确填报,认真整改 

      各区财政局,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开展全区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 政府性基金自查的紧急通知》(宁财(综)发〔201774号)要求,对照近年来国家出台的有关降费减负政策和财政决算数据,认真核实填写《20152016年全区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自查情况表一、二、三》,并形成书面材料。对于检查中发现的继续收取国家已明令取消、停征、免征以及未按规定降低收费标准的行政事性收 

  费和政府性基金的,要及时进行整改。 

  三、有关工作要求 

      1.请银川市各区财政局,银川市各有关部门于2017223前将自查、整改情况形成汇报材料,以正式文件上报银川市财政局综合科,同时将《20152016年全区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自查情况表一、二、三》加盖公章后,随书面材料一并上报。书面材料及附表电子版通过网腾讯通发至银川市财政局综合科赵义信箱。 

   2.为保证统计口径一致,填报的《20152016年全区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自查情况表一、二、三》中的收费(基金)项目只保留到第一级大项目,不必细化到二、三级子项目。对国家、自治区2016年取消、停征、免征以及未按规定降低收费标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请在备注中予以说明。 

      联系人:赵义   电话:6888853  13595002312 

    

  附件: 

  1、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开展全区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 政府性基金自查的紧急通知》 

   2.20152016年全区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自查情况表一、二、三》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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