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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640100-110/2021-00045 | 效力状态: | 有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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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银川市财政局 | 成文日期: | 2021-06-07 |
责任部门: | 银川市财政局 | 发布日期: | 2021-06-07 |
名 称: | 关于印发《银川市财政局2021年普法工作要点及责任分工》的通知 |
各县(市)区财政局、局内各科(室)、局属事业单位:
根据《中共银川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守法普法协调小组关于印发<2021年银川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的通知》(银法普组〔2021〕1号)文件要求,我局制定了《银川市财政局2021年普法工作要点及责任分工》,现予以印发,请结合普法责任制及分工,组织实施好2021年普法工作,并及时上报总结材料及信息。
附件:银川市财政局2021年普法工作要点及责任分工
银川市财政局
2021年6月7日
附件:
银川市财政局2021年普法工作要点及责任分工
2021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是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第一年,也是“八五”普法启动之年,银川市财政局普法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及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结合银川市党委、政府中心工作,以提高全局干部群众法治素养为目标,深入开展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宣传教育,着力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着力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启动实施“八五”普法规划,为实现发展高质量和治理现代化、城市国际化、生态园林化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
一、以习近平法治思想统领法治宣传教育工作
1.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学习、深刻领会、全面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有针对性的举办普法骨干培训班,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以实际行动做到“两个维护”。(责任部门:机关党委、办公室)
2.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党组、中心组认真组织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扎实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宣讲活动,大力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责任部门:办公室)
3.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结合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加强党内法规学习宣传。突出宣传党章,注重党内法规宣传与国家法律宣传的衔接和协调,在“七一”前后,集中组织开展党内法规宣传教育活动,教育引导广大党员作党章党规党纪和国家法律的自觉尊崇者、模范遵守者、坚定捍卫者。(责任部门:办公室)
4.深入宣传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关的法律法规。深入研判社会主要矛盾变化给普法工作带来的新形势、新挑战、新要求,围绕银川市经济社会发展,把普法作为公共法律服务的重要内容,把普法与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与提高全民族法治素养、与开展法治实践、与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紧密结合起来,大力宣传扫黑除恶、文明城市、环境保护、民族团结、反邪教、劳动就业、营商环境保障、社会保障、安全生产、扶贫救助、食品安全、权益保障、禁毒、消防等相关的法律法规,增强人民群众在法治建设中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责任部门:办公室、相关支出科室;配合部门:各科室、局属事业单位)
二、围绕全市中心工作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工作
5.组织开展“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学习宣传专项行动”。围绕整体工作大局,按照全国、自治区关于开展“服务大局普法行”主题实践活动部署,组织开展“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学习宣传专项行动”。认真组织开展2021年“12·4”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集中宣传活动;深化“法律十进”,深入推动宪法法律进企业、进村居、进机关、进校园、进社会组织、进宗教活动场所、进军营、进网络、进监所等,以全民普法促进全民守法。(责任部门:综合税政与条法科;配合部门:辖区财政局,局各科室、局属事业单位)
6.加强民法典学习宣传,让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责任部门:办公室、相关支出科室)
(1)按照中共银川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守法普法协调小组相关安排,组织开展以“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为主题的宣传活动。在每年5月份组织开展民法典宣传月活动,通过各种形式加大宣传力度,营销浓厚法治氛围,打造民法典学习宣传品牌,形成制度化、常态化宣传局面;结合民法典颁布一周年,推进民法典进机关、进工地,推进民法典宣传阵地建设,开展民法典主题宣传作品创作和巡展巡演;强化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落实民法典普法责任;深入组织开展以“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为主题的宣讲活动,推动民法典进机关、进学校、进宗教场所、进乡村、进社区。
(2)按照自治区财政厅安排,做好“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民法典与生活同行”相关宣传工作。
7. 组织开展2021年度财政法规专项宣传活动。(责任部门:综合税政与条法科;配合部门:辖区财政局,局各科室、局属事业单位)
8.组织、实施2021年度银川市财政系统法治财政建设专题培训活动,计划培训80人。(责任部门:综合税政与条法科;配合部门:辖区财政局)
9.积极开展减税降费政策宣传,将政策落实到地。(责任单位:综合税政与条法科;配合部门:辖区财政局,局各科室、局属事业单位)
10.开展“文明银川 德法相伴”主题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按照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深化法治环境建设的有关要求,深入推进“法律十进”,提升人民群众法治素养,加强领导干部学法,不断增强领导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法治素养和依法办事能力。落实普法责任制,按照“谁执法谁普法,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的原则,进一步明确普法职责任务,形成部门分工负责、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普法工作格局。推进“八五”普法宣传教育,开展“关爱明天、普法先行”青少年普法教育、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12·4”国家宪法日等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努力提高社区居民文明素养和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自觉性,维护社区平安稳定,全民法治宣传教育普及率力争≥90%。(责任部门:办公室;配合部门:各科室、局属事业单位)
11.开展优化营商环境法治宣传教育活动。紧密结合经济社会发展和企业生产经营的实际,围绕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所面临的新问题,围绕企业生产经营中心、发展目标、生产经营任务和不同阶段的中心工作,使企业员工了解和掌握与企业生产经营相关的法律法规。(责任部门:办公室;配合部门:各科室、局属事业单位)
12.开展扫黑除恶、禁毒法等专项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大力宣传党中央和国务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大决策的重要意义,深入解读专项斗争的基本原则和基本目标。深入宣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相关的法律法规及中央、自治区相关政策制度;大力宣传深挖彻查黑恶势力“保护伞”、惩治涉黑涉恶犯罪背后腐败问题等工作成效;大力宣传依法查处和打击经济建设领域垄断市场等违法犯罪,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突出宣传县(市)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的阶段性和综合性成果,通过宣传已审判完结的涉黑涉恶典型案例,开展以案说法,讲清黑恶势力犯罪的特征及其危害,警示社会、教育群众。(责任部门:行政政法科;配合部门:各科室、局属事业单位)
13.推进乡村学法用法。围绕服务乡村振兴、脱贫攻坚、扫黑除恶和基层社会治理,深入贯彻落实自治区、银川市基层治理“1+6”政策文件,深入开展法律“进农村”,实施精准普法惠民工程,推进乡村治理法治化,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保驾护航。(责任部门:农业农村科;配合部门:辖区财政局,局各科室、局属事业单位)
三、推动法治宣传教育深入开展
14.推进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法。落实《关于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的实施意见》,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宗教事务条例》纳入国家工作人员年度学法用法及考试内容中。做好2021年度全局工作人员无纸化学法用法及考试工作参考人员的变更、信息维护工作,提高公务人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责任部门:综合税政与条法科)
15.深入开展以案释法工作。落实《关于建立以案释法制度的实施意见》,结合普法责任制落实情况督查,推动建立以案释法工作运行机制。(责任部门:办公室;配合部门:各科室、局属事业单位)
16.加强法治文化阵地建设,丰富法治文化传播方式。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宣传教育,通过多种宣传形式,积极打造法治文化精品。配合做好“法润银川”法治宣传创意作品大赛、全国法治动漫微电影作品征集及获奖作品展览(播、映)、“我与宪法”优秀微视频征集展播、全国百家网站微信公众号法律知识竞赛等活动。(责任部门:办公室;配合部门:各科室、局属事业单位)
17.全面启动“八五”普法。及时向市委、市政府报告全市“七五”普法规划实施情况,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全市“七五”普法决议贯彻落实情况。结合我局实际,认真做好我局“八五”普法《规划》的编制及送审工作。(责任部门:综合税政与条法科;配合部门:局各科室、局属事业单位)
18.树立法治建设先进典型。总结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经验,大力推广和宣传典型经验。(责任部门:办公室)
四、推动“谁执法谁普法、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落实
19.强化普法责任落实。结合机构改革,及时更新“四清单一办法”内容。(责任部门:综合税政与条法科)
20.提升落实普法责任制工作实效。加强对落实普法责任制的督导检查,重点关注普法责任制落实效果。(责任部门: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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