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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640100-110/2021-00127 效力状态:有效
发布机构:银川市财政局 成文日期:2021-04-29
责任部门:银川市财政局 发布日期:2021-04-29
名 称:银川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银川市财政项目事前预算绩效评估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银川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银川市财政项目事前预算绩效评估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市直各部门(单位),县(市)区财政局:

为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优化财政资源配置,从源头上防控财政资源配置的低效无效,提升行政决策的科学性,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按照《中共银川市委 银川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银党发〔201925号)的要求,结合本市实际,现制定了《银川市财政项目事前预算绩效评估管理暂行办法》,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附件:《银川市财政项目事前预算绩效评估管理暂行办法》




                                  银川市财政局

                                 2021429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银川市财政项目事前预算绩效评估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

第一条 为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优化财政资源配置,从源头上防控财政资源配置的低效无效,提升行政决策的科学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共银川市委 银川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管理的实施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文件要求,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事前绩效评估,是指预算单位结合预算编审、项目审批等,对拟新出台的重大政策和项目,运用科学合理的评估方法,就立项必要性、投入经济性、绩效目标合理性、实施方案可行性和筹资合规性等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估。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拟新出台且需财政预算资金安排的重大政策和项目。

第四条 事前绩效评估的主体及组织管理。

(一)各部门(单位)是实施事前绩效评估的责任主体,负责制定本部门(单位)事前绩效评估实施办法;对本部门(单位)职能范围内拟新出台的重大政策和项目开展事前绩效评估,向财政部门报送事前绩效评估报告;根据事前绩效评估意见完善政策制定和预算编制,提高重大政策和项目决策水平。各部门(单位)应按照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和政府投资项目预算管理等相关规定,结合可行性研究开展政府投资项目事前绩效评估。

(二)财政部门负责制定事前绩效评估制度办法;加强新出台重大政策和项目预算审核,必要时可以组织第三方机构独立开展事前绩效评估,事前绩效评估结果作为预算安排的重要依据。

第五条 事前绩效评估应当遵循的基本原则。

(一)依据充分。事前绩效评估应以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中央、自治区及市委有关文件等为依据。在评估过程中,应收集足够的相关文件及详实的佐证资料,为评估结论提供充分的依据支持。

(二)科学规范。事前绩效评估应按照规范的程序,采用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评估方法,科学、合理地进行。

(三)精简高效。事前绩效评估的重点是评估政策、项目的必要性和预算的准确性,在实施过程中,应注意与现有审批、决策等程序的融合,简化流程和方法,提高评估工作的效率。

(四)客观公正。事前绩效评估要以事实为依据,遵循独立、客观、公正、公平的原则。

第六条 事前绩效评估的主要依据。

(一)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二)各级党委、政府制定的重大战略决策部署、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和方针政策等;

(三)各级财政部门制定的预算管理制度、资金及财务管理办法等;

(四)预算单位的职责、年度工作计划和中长期发展规划等;

(五)政府投资等行业主管部门出台的相关行业政策、行业标准及专业技术规范等;

(六)其他依据。

第二章 事前绩效评估对象、内容和方法

第七条 事前绩效评估的对象为纳入财政预算管理且需安排财政预算资金5000万元以上的基建投资项目和1000万元以上拟新出台的其他重大政策和项目。

第八条 事前绩效评估的基本内容。

(一)立项必要性。评估政策和项目申请立项依据是否充分,是否符合中央、自治区以及银川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是否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是否符合财政政策体系要求,政策和项目内容是否存在与其他政策和项目的重复交叉,是否有明显的经济、社会、生态效益或可持续影响。

(二)投入经济性。评估政策和项目预算编制是否符合预算管理、地方政府债务管理等相关规定,是否采用最优方案,有较好的投入产出比,费用测算是否合理等。

(三)绩效目标合理性。评估政策和项目是否有明确的预算绩效目标,预算绩效目标是否与预算单位的职责和中长期规划目标、年度工作目标相匹配,是否能够准确衡量实际工作的需要,预算绩效目标的产出和效益是否明确合理、细化量化,是否具有前瞻性。

(四)实施方案可行性。评估立项实施的方案是否科学、合理、可行,人、财、物等基础保障条件是否具备,相关管理制度是否健全、有效,有无不确定因素和风险。

(五)筹资合规性。评估政策和项目的筹资行为是否符合预算法、地方政府债务管理相关规定,筹资规模是否合理,资金来源是否合法合规,其中财政性资金支持方式及相关配套经费保障渠道是否可行;按规定需开展财政承受能力评估和债务风险评估的,应通过财政承受能力评估和债务风险评估。

(六)其他需评估的内容。

第九条 事前绩效评估可采取论证评审、咨询座谈、问卷调查等方式。

第十条 事前绩效评估方法包括成本效益分析法、比较法、因素分析法、最低成本法、公众评判法等。

(一)成本效益分析法,是指将政策和项目存续期内的支出与效益进行对比分析,以评估政策和项目的资金及管理效率。

(二)比较法,是指通过对绩效目标与预期实施效果、历史与当期情况、不同部门与地区同类政策和项目安排的比较,综合分析政策和项目的绩效情况。

(三)因素分析法,是指通过综合分析影响政策和项目绩效目标实现、实施效果的内外因素,对政策和项目进行评估。

(四)最低成本法,是指对预期效益不易计量的政策和项目,通过综合分析测算其最低实施成本,对政策和项目进行评估。

(五)公众评判法,是指通过专家评估、公众问卷及抽样调查等方式,对政策和项目进行评估。

第十一条 事前绩效评估方式和方法的选用应当坚持简便有效的原则。根据评估对象的具体情况,可采用一种或多种方式、方法进行评估。财政部门另有规定的,按规定进行评估。

第三章 事前绩效评估程序

第十二条 预算单位应结合现有决策程序,按要求对拟新出台重大政策和项目开展事前绩效评估。事前绩效评估工作原则上包括事前绩效评估准备、事前绩效评估实施、事前绩效评估报告三个阶段。

第十三条 事前绩效评估准备阶段。

(一)确定评估事项。预算单位根据职能,按照中央、自治区和银川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依据年度预算编制管理的有关要求确定事前绩效评估事项。

(二)明确评估组织。预算单位自行开展事前绩效评估,应成立评估小组,确定评估工作人员和专家,明确责任和任务。对经济、社会和环境影响较大,社会公众普遍关注、影响面广的重大政策和公益性建设项目,事前绩效评估可委托第三方机构实施,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相关专家参与。

(三)制定评估方案。明确评估任务后需拟定具体的事前绩效评估工作方案。方案应包括:评估对象概况、评估依据和目的、评估组织和方法、评估内容与重点、必要的评估指标与标准、评估人员、评估时间及要求等。

第十四条 事前绩效评估实施阶段。

(一)资料收集与审核。全面收集与被评估政策和项目有关的数据和资料,并进行审核与分析。

(二)现场与非现场评估。现场评估是指评估组到现场采取勘察、询查、复核等方式,对有关情况进行调查、核实,并对所掌握的有关信息资料进行分类、整理和分析,提出评估意见。非现场评估是指评估组在听取相关方汇报或介绍后,对所提交的有关资料进行分类、整理与分析,提出评估意见。评估组可根据具体情况结合选择。

(三)综合评估。评估组在现场与非现场评估的基础上,选择合适的评估方法,对照评估方案中内容,对政策和项目立项必要性、投入经济性、绩效目标合理性、实施方案可行性、筹资合规性等情况进行综合评判。

第十五条 事前绩效评估报告阶段。预算单位按照规定的文本格式和要求撰写事前绩效评估报告,并按照年度预算编报的时间和要求,在年度预算申报时随同部门预算一并报送同级财政部门,作为申请政策和项目预算的必备要件。

第四章 事前绩效评估报告

第十六条 事前绩效评估报告包含正文和附件两部分。 正文包括评估对象概况、评估的方式方法、评估的内容及结论、评估的相关建议以及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附件包括政策和项目相关申报资料、评估专家意见、其他佐证材料。

事前绩效评估报告应依据充分、真实完整、数据准确、分析透彻、逻辑清晰、客观公正。具体格式详见附件。

第十七条 部门、单位应对事前绩效评估报告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负责。

第五章 事前绩效评估结果审核与应用

第十八条 事前绩效评估结果应在充分论证的基础上得出,事前评估结果采取评分与评级相结合的方式,具体分值和等级可根据不同评估内容设定。总分一般设置为100分,等级一般划分为三档:90(含)-100分为建议予以支持70(含)-90分为建议调整完善后予以支持 70分以下为建议不予支持建议调整完善后予以支持的结论需在结论中明确调整完善的方向和内容。

第十九条 各预算单位将事前评估结果为予以支持的项目和政策随同项目申请一并报送市财政部门,为年度预算编制做好储备。市财政部门按程序对各部门(单位)事前评估结果进行审核,将审核结果作为财政项目库入库、申请预算的必要条件。

第二十条 财政部门要加强对新出台重大政策和项目的预算审核,未提供事前绩效评估报告的,原则上不予列入财政项目库安排预算资金;对论证不充分、无法有效支撑评估结论的事前绩效评估报告予以退回;对确有必要的政策和项目,财政部门可组织第三方机构独立开展事前绩效评估复评。

第二十一条 加强对事前绩效评估结果审核,重点审核立项必要性、投入经济性、绩效目标合理性、实施方案可行性、筹资合规性等情况,审核评估报告是否内容完整、数据准确,论证逻辑是否清晰透彻、论证依据是否充分合理、评估结论是否客观可信。

第二十二条 财政部门对事前绩效评估报告审核结论分为可行,予以安排资金待完善,修改后重新申报不可行,不予安排资金。对建议调整后重新申报的政策和项目,预算单位应按要求予以调整完善;对资金未落实、资金来源不明确或者未通过债务风险评估的政府投资项目,以及可能导致出现重大财政风险和债务风险等政策、项目不予支持;对财政可承受能力评估认定不具备实施条件、存在财政风险隐患的政策,不得出台实施。

第二十三条 财政部门、预算单位对实施事前绩效评估的重大政策和项目按规定实行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对实施期超过一年的实行全周期跟踪问效,建立动态评价调整机制,政策到期、绩效低下的政策和项目要及时清理退出。

第六章

第二十四条 各县(市)区可结合实际,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

第二十五条 本办法由银川市财政局负责解释。

第二十六条 本办法自202161日起施行,有效期两年。

附件:1.事前绩效评估报告

      2.事前绩效评估指标体系(项目)

      3.事前绩效评估指标体系(政策)

附件1

XX项目(政策)事前绩效评估报告

一、评估对象

政策或项目名称:

政策或项目绩效目标:

政策或项目资金构成:

政策或项目概况:

二、事前绩效评估的基本情况

(一)评估程序。

(二)评估思路。

(三)评估方式、方法。

三、评估内容和结论

(一)立项必要性。

(二)投入经济性。

(三)绩效目标合理性。

(四)实施方案可行性。

(五)筹资合规性。

(六)总体结论。

四、评估的相关建议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阐述评估工作基本前提、假设、报告适用范围、相关责任以及需要说明的其他问题等)

六、评估人员签名

七、附件材料

(政策或项目相关申报资料、评估专家意见、其他应作为附件的佐证材料)。

附件2

                   事前绩效评估指标体系(项目)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评价要点

分值

立项必要性(12

政策相关性

是否与国家、自治区、银川市等相关行业宏观政策相关。

3 

职能相关性

是否与主管部门职能、规划及当年重点工作相关。

3 

需求相关性

1.是否具有现实需求,需求是否迫切;2.是否有可替代性;3.是否有确定的服务对象或受益对象。

3

财政投入相关性

是否具有公共性,是否属于公共财政支持范围。

3 

投入经济性(18

投入合理性

1.项目投入资源及成本是否与预期产出及效果相匹配;2.投入成本是否合理,成本测算依据是否充分;3.其他渠道是否有充分投入。

9 

成本控制措施有效性

项目是否采取相关成本控制措施,成本控制措施是否有效。

9 

绩效目标合理性(20

目标明确性

1.绩效目标设定是否明确;2.与部门长期规划目标、年度工作目标是否一致;3.项目受益群体定位是否准确;4.绩效目标和指标设置是否与项目高度相关。

10 

目标合理性

1.绩效目标与项目预计解决的问题是否匹配;2.绩效目标与现实需求是否匹配;3.绩效目标是否具有一定的前瞻性和挑战性;4.绩效指标是否细化、量化,指标值是否合理。

10 

实施方案有效性(20

实施内容明确性

项目内容是否明确、具体,与绩效目标是否匹配。

5 

项目时效性

项目是否明确设立、退出时限;项目清理、退出、调整机制是否健全。

5 

实施方案可行性

1.项目实施方案是否完整、先进、可行、合理,与项目内容及绩效目标是否匹配;2.项目组织、进度安排是否合理;3.与项目有关的基础设施条件是否能够得以有效保障。

5 

过程控制有效性

1.项目申报、审批、调整及项目资金申请、审批、拨付等方面已履行或计划履行的程序是否规范;2.项目组织机构是否健全、职责分工是否明确、项目人员条件是否与项目有关并得以有效保障;3.业务管理制度、技术规程、标准是否健全、完善,以前年度业务制度执行是否出现过问题,相关业务方面问题是否得到有效解决并配有相应的保障措施;4.项目执行过程是否设立管控措施、机制等,相关措施、机制是否能够保证项目顺利实施。5.是否有保证项目绩效可持续发挥的配套机制,项目设立、清理和退出是否有明确的时限和步骤。

5 

筹资合规性(30

筹资合规性

1.资金来源渠道是否符合相关规定;2.资金筹措程序是否科学规范,是否经过相关论证,论证资料是否齐全;3.资金筹措是否体现权责对等,财权和事权是否匹配。

10 

财政投入能力

1.市、县(区)财政资金配套方式和承受能力是否科学合理;2.各级财政部门和其他部门是否有类似项目资金重复投入;3.财政资金支持方式是否科学合理。

10

筹资风险可控性

1.对筹资风险认识是否全面;2.是否针对预期风险设定应对措施;3.应对措施是否可行、有效。

10 

附件3

           事前绩效评估指标体系(政策)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评估要点

分值

政策设立必要性(20分)

依据充分性

1.政策设立是否具有现实需求、需求是否迫切,与政策所要解决的问题是否相对应;2.与国家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国家行业规划及自治区、银川市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行业发展规划等是否相符;3.与政策主体(制定/执行)部门职能是否相符;4.与其他政策是否存在交叉、重复。

5

决策科学性

1.政策是否经过了充分调研;2.政策文件的拟定是否经过了评审、专家咨询、询问、问讯或公众听证等环节;3.调研报告、可研、评审、批示等相关资料是否齐全;4.政策制定主体或牵头主体是否明确,职责是否清晰,责任是否可追溯。

15

政策目标合理性30分)

目标明确性

1.是否有明确的受益范围和受益对象,是否具有公共性、无差异性、非排他性;2.绩效目标是否明确,是否设定总体目标和阶段性目标,内容是否具体,表述是否准确;3.绩效目标是否清晰,能否反映政策的主要内容,是否通过细化、量化、可衡量的绩效指标充分体现了预期产出和效果;4.是否将绩效目标及指标细化分解到具体工作任务,各任务之间是否交叉重复、执行主体是否明确、与其职能是否相符。(注:公共性考虑政策实施能够满足社会绝大多数人享受政策效益的程度;无差异性考虑政策受益群体所享受到的效益是否存在明显差异;非排他性考察政策实施是否损害特定群体利益或将其排除在受益范围之外。)

15

目标合理性

1.政策目标是否具有前瞻性、系统性及引导性;2.政策目标是否体现了政策的稳定性和持续性,如,政策总体执行期限、政策当前所处阶段以及政策后期逐步退出等;3.预期绩效是否显著,能否体现政策所需解决问题的明显改善;4.是否选取最能体现总体目标实现程度的关键指标并明确了指标值,指标值是否符合行业正常水平或事业发展规律。

15

政策资金合规性25分)

财政投入可行性

1.是否属于公共财政支持范围,政府与市场边界界定是否清晰;2.财政支持方式是否合理;3.政策的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是否相适应;4.是否分析财政承受能力及财政资金风险。

15

资金分配合理性

1.资金分配依据是否合理,是否有测算标准或定额标准;2.资金分配结果是否与政策目标、政策内容相匹配。

10

政策保障充分性15分)

保障措施得当性

1.是否明确了政策组织构架、运行机制以及制度保障;2.技术路线是否可行、先进,是否有技术经济性的优化比较;3.是否订立明确、合理的计划进度安排;4.分析风险是否全面深入、是否有应对措施及应急预案等。

15

政策实施可持续性(10)

政策实施可持续性

1.政策实施是否有可持续的组织、政策等保障环境;2.政策实施是否具备可持续的人员、资金、技术等条件和能力。

10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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