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内容快速切换
当前位置: 首页>政府信息公开>政府部门信息公开>银川市财政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部门文件
索 引 号: | 640100-110/2021-00155 | 效力状态: | 有效 |
---|---|---|---|
发布机构: | 银川市财政局 | 成文日期: | 2021-09-13 |
责任部门: | 银川市财政局 | 发布日期: | 2021-09-13 |
名 称: | 关于印发《银川市财政局2021年普法责任制“四清单一办法”》的通知 |
局机关各科室、局属事业单位:
根据中共银川市委员会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守法普法协调小组相关要求,现将2021年银川市财政局普法责任制“四清单一办法”印发给你们,请局机关各科室、局属事业单位遵照执行。
附件:1.银川市财政局普法内容清单;
2.银川市财政局普法责任清单;
3.银川市财政局普法措施清单;
4.银川市财政局普法标准清单;
5.银川市财政局普法责任制考核办法。
银川市财政局
2021年9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银川市财政局普法内容清单
序号 | 内容 |
1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
2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
3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2021年修订) |
4 |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 |
5 |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 |
6 |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 |
7 | 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 |
8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
9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
10 | 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 |
11 | 政府投资条例 |
12 | 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 |
13 | 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 |
14 | 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条例 |
15 | 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监督条例 |
16 | 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
17 | 财政票据管理办法 |
18 | 银川市预算绩效管理暂行办法 |
19 | 银川市会计领域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实施细则 |
20 | 银川市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进场交易实施细则(试行) |
21 | 银川市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出租实施办法(试行) |
附件2:
银川市财政局普法责任清单
序号 | 重点普法内容 | 主要普法对象 | 责任科室 | 责任领导 | 责任人 |
1 | 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系列重要论述,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党章、党内监督条例、党的纪律处分条例等党内法规规定 | 财政干部 | 机关党委 | 吴永贵 | 曹国昌 |
2 | 减税降费相关政策、财政惠民政策及财政票据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 | 预算单位 社会公众 | 综合税政与条法科 | 陈立军 | 张进栋 |
3 | 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等预算法律法规规章 | 财政干部 预算单位 社会公众 | 预算科 | 平萍 | 勉毅 |
4 | 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办法 | 财政干部 预算单位 社会公众 | 国库科 | 陈立军 | 夏洪涛 |
5 | 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章 | 财政干部 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 采购供应商等社会公众 | 政府采购管理科 | 章志 | 汪欣 |
6 | 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等法律法规规章 | 财政干部 预算单位 | 资产管理科 | 何梅 | 路蓉 |
7 | 会计领域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预算绩效管理等部门规章 | 财政干部 预算单位 社会公众 | 绩效监督会计科 | 赵基耘 | 尤东 |
8 | 禁毒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相关法律法规 | 财政干部 社会公众 | 行政政法科 | 陈立军 | 马玉佳 |
9 |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政府投资条例等法律法规 | 财政干部 社会公众 | 经济建设科 | 章志 | 沈力 |
10 | 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 | 财政干部 预算单位 | 预算科 | 平萍 | 勉毅 |
附件3:
银川市财政局普法措施清单
序号 | 具体措施 | 责任部门 |
1 | 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将法律法规学习纳入领导干部学习计划,利用会前学法等形式开展集中学习。 | 办公室 |
2 | 学习依法治国重要论述。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了解和掌握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意义和总体要求,更好地发挥法治的引领和规范作用。 | 办公室 |
3 | 抓好法治政府建设。按照《银川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年-2025年)》,抓好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落实,每年组织开展1次以上财政干部法治专题培训班。加强法治政府(财政)建设宣传,做好法治政府(财政)示范创建工作,提升财政局依法行政水平。 | 综合税政与条法科 |
4 | 突出学习宣传宪法、民法典。普遍开展宪法、民法典学习宣传教育,深入宣传宪法至上、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等理念;深入宣传民法典在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繁荣发展、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利用“12·4”国家宪法日宣传活动,推动全社会形成学习宣传宪法的风尚。 | 综合税政与条法科 |
5 | 深入宣传减税降费政策及财政惠民政策。利用多种载体,开展日常宣传。利用财政法规宣传月,重点宣传减税降费以及财政惠民政策,组织开展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培训,宣传财政法规和规章。 | 综合税政与条法科 (各科室配合) |
6 | 创新普法宣传方式。利用财政局官方网站、微博、微视频等多种新媒体载体,创新普法宣传方式,拓宽普法宣传覆盖面。 | 办公室 |
7 | 深入开展“法律八进”活动。坚持“谁执法、谁普法”的法治宣传教育原则,创新方式方法,落实工作措施,确保“法律八进”形式多样、内容丰富、效果明显。 | 综合税政与条法科 |
附件4:
银川市财政局普法标准清单
序号 | 内容 | 具体标准 |
1 | 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 | 1.领导带头学法、模范守法情况。 2.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将法律法规学习纳入领导干部学习计划情况。 3.利用会前学法等集中开展学习。 |
2 | 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依法治国重要论述 | 1.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等心得。 2.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依法治国内容纳入党组中心组学习内容开展集中学习或自学。 3.学习宣传确立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 |
3 | 突出学习宣传宪法、民法典 | 1.普遍开展宪法、民法典宣传教育,年度开展宣传4场次。 2.深入宣传宪法至上、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等理念。 3.深入宣传民法典在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繁荣发展、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等方面的重要作用。 |
4 | 抓好法治政府(财政)建设 | 1.按照《银川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年-2025年)》,抓好法治政府(财政)建设工作落实。 2.大力宣传依法行政领域的法律法规,做好法治政府(财政)示范单位创建工作,提升依法行政水平。 3.干部职工牢固树立“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的意识,提升法治思维。 4.以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为中心,形成辐射,向身边人、家庭、社区宣传法律法规。 |
5 | 继续抓好“12·4”等主题日法治宣传活动 | 1.认真组织开法治宣传活动,创新宣传模式,开展内容丰富、载体多样的活动。 2.发挥各类宣传平台的作用突出宣传实效。 |
6 | 全面落实“四清单一办法” | 1.全面推行财政系统“四清单一办法”。 2.开展权责清单的学习、宣传和落实,用标准考核检查工作落实情况。 |
7 | 全面落实法律八进,深入开展“法律八进”活动 | 全面落实和推进法律八进工作,着力打造出具有影响力的法律八进示范点,突出不同行业和对象的不同需求,创新普法方式方法,确保普法取得实效。 |
8 | 做好“八五”普法规划、宣教工作 | 1.做好“八五”普法的规划、宣教工作,整理相关资料、撰写总结报告等。 2.大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与群众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法规。 |
附件5:
银川市财政局普法责任制考核办法
为进一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进程,增强财政工作人员法治意识,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切实将“谁执法谁普法、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责任制落到实处,发挥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中的重要作用,特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考核对象
银川市财政局全体干部职工。
二、考核原则
考核评价工作坚持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突出重点、注重实效的原则。
三、考核内容
根据《银川市财政局2021年普法工作要点及责任分工》,重点检查以下方面学习宣传情况:
1.遵守《学习制度》,积极参加局政治理论、法律法规及财政惠民政策的学习;(10分,每缺课1次扣0.5分)
2.按时参加上级机关和局机关举办的各类法律法规和业务培训及轮训学习;(20分,每缺课1次扣1分)
3.认真做好学习笔记,撰写心得体会和调研文章。处级干部要写读书笔记和心得体会,每年至少参加一次法律法规知识培训班;科级及科级以下干部要写读书笔记,至少参加一次法律法规知识培训班;(20分,每少记或缺课1次扣1分)
4.积极主动参加法律知识考试和各项法规政策宣传活动;(20分,每缺考或报名未参加活动扣1分)
5.结合执法实际,开展以案释法宣讲活动情况;(20分,每缺课1次扣1分)
6.各科室制定量化考核细则,做到岗位职责明确,人员落实到位。(10分,未制定细则、未明确职责的每经发现扣1分)
四、考核分值及结果运用
考核分值为100分,最终得分按比例折算后计入绩效考核综合考核得分。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