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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116401000100858967/2022-00040 | 效力状态: | 有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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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银川市财政局 | 成文日期: | 2022-04-29 |
责任部门: | 银川市财政局 | 发布日期: | 2022-04-29 |
名 称: | 银川市财政局关于规范政府采购面向中小 企业预留采购份额方案及执行情况公告模板的通知 |
市本级各预算单位: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宁财规发〔2021〕2号)和《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规范政府采购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方案及执行情况公告模板的通知》(宁财便函〔2022〕343号)规定,市本级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项目,在下一年度开始前制定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的具体方案并在“宁夏政府采购网”公开,在年度结束后1个月内在“宁夏政府采购网”公告本单位上一年度面向中小企业预留份额和采购的具体情况(未达到规定预留份额比例的,需同时公开相关说明材料)。
为规范公告格式和内容,加大信息公开透明度,现制定《(单位名称)XX年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方案公告》和《(单位名称)XX年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项目执行情况公告》模板,该模板自2022年4月1日起执行。
附件:1.(单位名称)XX年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方案公告
2.(单位名称)XX年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项目执行情况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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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川市财政局
.. 2022年4月29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