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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116401000100858967/2023-00003 | 效力状态: | 有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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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银川市财政局 | 成文日期: | 2023-01-13 |
责任部门: | 银川市财政局 | 发布日期: | 2023-01-13 |
名 称: | 银川市财政局关于公布2022年行政事业性收费(含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考试考务费、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的通告 |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和自治区关于“放管服”改革、减税降费政策精神,加大对乱收费的查处力度,确保各项降费政策落到实处,切实减轻企业负担,做好我市财政部门受理乱收费投诉事项核查处理工作,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完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目录公开制度的通知》(财综〔2014〕56号)、《关于加强全国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一张网”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财税〔2017〕69号)要求,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实行动态化管理。2022年12月31日,自治区财政厅更新了宁夏回族自治区行政事业性收费、考试考务费和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现按规定予以转发,请关注、查询我区最新的收费项目和政策,并积极举报清单外收费项目及超标准收费行为。
受理的乱收费主要内容是:在银川市内的行政事业单位、代行政府职能的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违法、违规征收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主要包括,宁夏回族自治区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之外擅自设立的收费、基金项目、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改变收费对象和期限、征收已明令取消、暂停执行的收费、基金等。
银川市财政局将严格按照自治区财政厅制定的《财政部门受理乱收费投诉内部工作规程》规定,依法查处乱收费行为。
受理乱收费投诉电话:0951-6888855。
附件:1.2022年宁夏回族自治区部门和单位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截至2022.12.31)
2.2022年宁夏回族自治区考试考务费目录清单(截至2022.12.31)
3.2022年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截至2022.12.31)
4. 2022年宁夏回族自治区缓缴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2022年10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 .. 银川市财政局
..... 2023年1月11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