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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116401000100858967/2023-00092 | 效力状态: | 有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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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银川市财政局 | 成文日期: | 2023-07-31 |
责任部门: | 银川市财政局 | 发布日期: | 2023-08-02 |
名 称: | 银川市财政局关于贯彻执行《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集中采购目录(2023年版)》的通知 |
市本级各预算单位:
根据财政部《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财库〔2022〕31号)和《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调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品目及编码有关事项的通知》(宁财(采)发〔2023〕280号)要求,自治区财政厅对现行《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1年版)》部分品目进行了调整,品目数量由原来31个整合调整为27个,对所有品目编码重新进行了调整,对家具、印刷服务两个品目采购规则“由20万以内零星采购,20万元以上至分散采购限额标准以下网上竞价采购”调整为“分散采购限额标准以内零星采购或者网上商城竞价采购”,形成《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集中采购目录(2023年版)》(见附件)。各预算单位编制2024年政府采购项目预算时应对照新品目及编码进行编制。分散采购限额标准、公开招标数额标准仍按照原标准执行。实行框架协议采购的品目根据框架协议系统上线情况另行通知。本通知自上至分散采购限额标准以下网上竞价采购”调整为“分散采购限额标准以内零星采购或者网上商城竞价采购”,形成《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集中采购目录(2023年版)》(见附件)。各预算单位编制2024年政府采购项目预算时应对照新品目及编码进行编制。分散采购限额标准、公开招标数额标准仍按照原标准执行。实行框架协议采购的品目根据框架协议系统上线情况另行通知。本通知自治区财政厅2023年7月16日印发之日起执行。
附件: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集中采购目录(2023年版)
银川市财政局
2023年7月31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