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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116401000100858967/2023-00108 | 效力状态: | 有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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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银川市财政局 | 成文日期: | 2023-08-14 |
责任部门: | 银川市财政局 | 发布日期: | 2023-08-15 |
名 称: | 关于调整银川市财政局普法领导小组组成人员的通知 |
各县(市)区财政局,局内各科室、局属事业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转发<中央宣传部 司法部关于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 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在全区开展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及《中共银川市委员会 银川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在全市开展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实施意见(2021-2025年)>的通知》要求,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对法律知识的知晓度、遇事找法的自觉性和法治实践的参与度,强化“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落实,不断提高我市财政干部法律知识素养,前期我局成立了银川市财政局普法领导小组,因领导分工、人员调整,现将领导小组组成人员调整如下:
一、组成人员
组 长:吴静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虎云燕党组成员、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
马国峰 党组成员、副局长
夏洪涛 党组成员、副局长
杨雅理 党组成员、副局长
惠文杰 党组成员、副局长
吴光伟 党组成员、副局长
张瑞芳 四级调研员
何 梅 四级调研员
成 员:局内各科室、局属事业单位负责人
二、工作机构
普法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承担普法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综合税政与条法科。
三、工作职责
普法领导小组负责指导、监督全市财政系统普法工作,承担银川市财政局财政法规宣传教育工作。
银川市财政局
2023年8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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