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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116401000100858967/2023-00188 | 效力状态: | 有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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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银川市财政局 | 成文日期: | 2023-12-18 |
责任部门: | 银川市财政局 | 发布日期: | 2023-12-19 |
名 称: | 银川市财政局关于公布2023年行政事业性收费(含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的通知 |
银川市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及政府性基金管理,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不断加强对乱收费的整治力度,确保各项政策落到实处,按照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完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目录公开制度的通知》(财综〔2014〕56号)要求,2023年12月13日,自治区财政厅更新了宁夏回族自治区行政事业性收费(含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考试考务费和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现按规定予以公布,请遵照执行。
各收费部门应通过官方网站主动公示本部门征收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项目,并在收费地点公示收费项目和标准,严禁超范围、超标准收费,自觉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同时,对于清单外的收费项目及超标准收费行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拒绝支付,并可向银川市财政局投诉。受理乱收费的主要内容是:在银川市内的行政事业单位、代行政府职能的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违法违规征收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主要包括宁夏回族自治区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之外擅自设立的收费、基金项目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改变收费对象和期限、征收已明令取消或暂停执行的收费等。银川市财政局将严格按照《财政部门受理乱收费投诉内部工作规程》规定,依法查处乱收费行为。
受理乱收费投诉电话:0951-6888855。
附件:1.2023年宁夏回族自治区部门和单位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截至
2023.12.15)
2.2023年宁夏回族自治区考试考务费目录清单(截至2023.12.15)
3.2023年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截至2023.12.15)
银川市财政局
2023年12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