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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640100-110/2021-00162 | 发布日期: | 2021-09-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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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银川市财政局 | 责任部门: | 银川市财政局 |
名 称: | 银川市人民政府关于2020年银川市及市本级财政决算和2021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
——2021年9月7日在银川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39次会议上
银川市财政局
银川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我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2020年银川市及市本级财政决算(草案)和2021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请予审议。
一、2020年全市及市本级财政决算情况
(一)全市(不含宁东,下同)及市本级(含经开区、苏银产业园,下同)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1.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决算(草案)。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量为381.93亿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36.51亿元,同比增长0.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量为362.49亿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05.45亿元,为调整预算的97.4%。收支相抵,年终结余资金19.44亿元(含永宁县建制县债券结余资金11.22亿元)。
2.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决算(草案)。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量为207.77亿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85.58亿元,同比下降0.7%;上级补助收入106.08亿元;下级上解收入0.64亿元;上年结余1.89亿元;债务转贷收入12.44亿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14亿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量为202.43亿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31.38亿元,为调整预算的96.1%;补助下级支出48.26亿元;上解上级支出0.52亿元;债务还本支出11.38亿元;债务转贷支出5.58亿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5.31亿元。收支相抵,年终结余资金5.34亿元。
(二)全市及本级政府性基金收支决算情况
1.全市政府性基金收支决算(草案)
政府性基金收入总量为157.2亿元。其中,政府性基金收入88.76亿元,同比增长50.6%。政府性基金支出总量为119.92亿元。其中,政府性基金支出105.45亿元,为调整预算的91%。结转下年专项结余支出37.28亿元(含永宁县建制县债券结余资金25亿元)。
2.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收支决算(草案)。政府性基金收入总量为105.07亿元。其中,政府性基金收入79.57亿元,同比增长55.1%;上级补助收入8.06亿元;上年结余9.12亿元;债务转贷收入8.32亿元。政府性基金支出总量为93.19亿元。其中,政府性基金支出74.2亿元,为调整预算的88.1%;补助下级支出12.67亿元;债务还本支出0.99亿元;债务转贷支出5.33亿元。年终结余11.88亿元。
(三)国有资本经营收支决算情况。2020年预算安排国有资本经营收入5890万元,因我市主要国有企业现金流紧张,经营业务单一,效益不佳,2020年底实际完成收入25万元,年终结余25万元。
(四)社保基金收支决算情况。社保基金总收入68.84亿元。社保基金总支出63.98亿元,年末滚存结余87.76亿元。
(五)政府法定债务余额情况。2020年底,全市法定债务限额693.01亿元,全市法定债务余额610.15亿元,其中:市本级余额(含开发区)229.77亿元(一般债务158.2亿元、专项债务71.57亿元)。
(六)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经市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对以下事项予以调整,一是自治区下达银川市本级2020年地方政府新增债券3.5亿元,其中:新增专项债券2亿元(用于银川市中医医院新建项目),新增一般债券1.5亿元(用于银川综合保税区基础设施项目建设);二是调整收回2018年市本级新增地方政府债券资金1.08亿元,用于安排基础设施建设及重点项目支出;三是调整市本级支出预算31.14亿元,重新安排用于19个方面的项目支出;四是市本级预备费年初预算安排3亿元,除按照法定程序动用1.35亿元以外,其余结余资金全部调整当年民生重点支出。
二、落实市人大预算决议及主要工作情况
(一)强化管理,切实提高财政综合保障能力。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严控行政管理经费和支出,2020年一般性支出压减10%、“三公”经费压减3%,节约资金用于保障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和重点项目支出。累计支出59.96亿元,持续提高基层“三保”能力,实现财政平稳运行,牢牢兜住“三保”底线。不断加强税费征管力度,密切关注经济形势变化,提升收入研判和预测的精准性,确保依法征收、应收尽收。
(二)积极应对,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开通疫情防控资金拨付、政府采购、医保基金等绿色通道,确保财政资金保障及时到位。21.42亿元资金直达基层发挥效益,稳定社会预期。及时拨付市本级抗疫特别国债6.55亿元,重点支持补短板、惠民生等各项工作。及时拨付疫情防控资金2.39亿元,全力应对疫情突发状况,助推全市复工复产和经济社会平稳发展。
(三)持续发力,确保经济发展质量稳步提升。全年新增减税降费85.2亿元,释放红利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拨付项目建设资金11.93亿元,强化公共财政对重大工程项目支持力度。拨付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清欠资金8.71亿元,完成台账内无分歧欠款“清零”任务。拨付科技发展资金1.48亿元,有效提升科技创新驱动能力。拨付各类商贸发展资金2840万元,拉动消费增长,增强市场信心。兑现工业创新驱动转型升级奖励资金4705万元,推动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
(四)守牢底线,优先保障民生领域重点支出。2020年市本级民生支出90.7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69%。教育投入逐年增加,推动各级各类教育扩优提质,促进教育均衡发展。夯实健康银川建设体系,全面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卫生健康需求。加强社会保障体系建设,调整增加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水平,落实失地农民转入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政策。加速推进“互联网+教育”“互联网+医疗健康”建设进程。
(五)全力支持,有效衔接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拨付扶贫资金9633.84万元,产业扶贫和精准扶贫有机结合,保障全年脱贫目标顺利完成,扶贫资金全过程跟踪、动态监控管理,确保资金合规、安全、高效运行。拨付支农资金9500万元,有效衔接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支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助推乡村振兴步伐有力前行。拨付葡萄产业发展项目资金1000万元,推动贺兰山东麓葡萄酒品牌、品质双升级,全力支持优势特色产业发展。
(六)精准施策,不断加大环保资金投入力度。拨付各类生态环境保护资金12.02亿元,全力支持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统筹推进黄河银川段湿地生态恢复、城乡生态绿化等项目建设,不断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绿色发展理念。拨付黄河滩地收回整治专项经费2.21亿元,力促黄河两岸河滩地收回整治工作顺利实施。拨付污染治理重点任务补助资金8000万元,推进银川华电供热项目实施。
(七)多措并举,有效防范化解重大债务风险。争取地方政府债券资金19.44亿元,有效减轻财政资金支出压力,不断提升防范化解重大风险能力。制定《银川市本级隐性债务化解实施方案》,将债务化解资金全额纳入预算,积极稳妥化解债务存量,市本级全年拨付债务化解资金50.87亿元,2020年底市本级隐性债务规模下降29%,政府债务化解稳中有降。
(八)深化改革,不断提升财政预算管理水平。持续深化市与辖区财政事权改革,出台《银川市与辖区基本公共服务领域共同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实施方案》,逐步形成依法规范、权责匹配、运转高效的划分模式和分工体系。不断加强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工作,制定《银川市预算绩效管理暂行办法》,全面开展绩效目标编制、绩效运行监控、部门整体及项目绩效评价、绩效公开等工作,有效应用绩效评价结果。
回首过去的一年,面对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以及国内外复杂多变的综合形势,我们认真抓好疫情防控和经济发展各项工作,千方百计促进经济回稳向好发展,保持社会大局和谐稳定。但是,在财政改革发展的过程中,仍然面临一些问题和困难,一是预算统筹力度不足、约束不够有力;二是财政项目绩效评价结果应用不足,与预算安排衔接不够紧密;三是财源基础仍然薄弱,缺乏骨干财源支撑,“土地财政”依赖程度过高;四是防范化解债务风险任务较重,政府债务还本付息压力逐年增大,财政紧运行成为新常态。对此我们将高度重视,积极采取措施切实加以解决。
三、2021年1-6月份预算执行情况
(一)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75.59亿元,同比增长36.3%。其中:税收收入53.38亿元,同比增长37.3%;非税收入22.2亿元,同比增长33.7%;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39亿元,同比增长4.5%。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6.37亿元,同比增长43.8%;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9.95亿元,同比增长3.4%。
(二)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34.15亿元,政府性基金支出26.34亿元。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25.37亿元,政府性基金支出15.89亿元。
(三)政府法定债务余额情况。2021年6月底,全市法定债务余额599.25亿元,其中:银川市本级(含开发区)214.10亿元(一般债务148.53亿元、专项债务65.57亿元),较2020年底减少15.67亿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经市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6.9亿元、调减部分未实施项目预算14.1亿元,共计21亿元,安排用于推进审计署西安特派办发现问题整改落实、新旧动能转换、城市功能品质提升、改善增进民生福祉等8个方面的项目支出。
(五)上半年预算执行特点及主要财政工作
2021年上半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银川市财政局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总书记来宁视察重要讲话精神,坚持积极的财政政策更加积极有为,严格落实“三基本”工作法和“三个一线”工作机制,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主动作为、靠前服务,保障全市经济发展,大力推进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建设,推动银川高质量发展。
一是全面防控债务风险,积极稳妥化解债务存量。印发实施《银川市地方政府隐性债务应急处置预案》,市本级到期政府债务全口径纳入预算管理,拨付债务化解资金29.56亿元,持续增强风险防控能力。通过借新还旧对17.63亿元到期贷款本金实施债务重组,拉长债务偿还周期,缓解偿债压力。聘请专业咨询机构对PPP项目进行合规性审查,积极整改查出问题,加速我市隐性债务化解。
二是推进重点项目建设,保障工程欠款清欠任务。制定出台《银川市政府性投资项目财政资金支付管理暂行办法》,拨付政府投资计划资金5.9亿元,优先保障市政基础设施、环境改善、民生保障等重点项目顺利实施。按照“统筹兼顾,先急后缓,维护稳定,化解矛盾”的原则,拨付工程欠款资金7亿元,用于审计署西特办审计项目整改落实及重点信访问题化解等。
三是切实保障改善民生,促进社会事业稳定发展。上半年,市本级民生支出39.78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66.4%。其中,拨付医疗卫生保障资金2.7亿元,加快推动公立医院及基层卫生服务机构改革发展;拨付困难群众救助资金1.73亿元,着力提高低收入群体生活质量;拨付就业补助资金1.99亿元,重点支持就业创业扶持政策落实;拨付教育发展资金3.06亿元,有效促进教育资源优质均衡发展;拨付医疗保险补助等资金5.96亿元,稳步提升医疗保障水平。
四是加大重点领域投入,高质量推进先行区建设。安排黄河流域生态环境资金1.11亿元,统筹推进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安排工业强市战略资金3000万元,推动工业项目有进步、有突破。安排R&D投入资金6758万元,已拨付2370万元,推动科技项目政策落实,确保财政R&D投入机制持续稳定。以加快推动九大产业发展为重点,积极推进新材料、葡萄酒、综保区等产业项目,全力推进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区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建设。
五是保障农业农村发展,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拨付农业专项资金1.16亿元,推动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宜居宜业发展。拨付水利发展资金1290万元,落实“河长制”责任,加强典农河治理管护及防汛岁修等工作。拨付市葡萄产业发展项目资金2000万元,打响“贺兰山东麓葡萄酒”产区品牌。
六是强化防疫资金保障,全力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2021年预算安排疫情防控专项资金4500万元,拨付1508.83万元重点用于医疗救治药品、设备储备及疫情防控物资采购等。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扎实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下的“六稳”工作,将惠企政策、助企措施惠及各行各业,让政策早发力、企业早受惠。
七是建立健全体制机制,深入推进财政体制改革。先后出台财政资金支出审批管理、预算绩效评价结果应用、财政项目事前预算绩效评估管理等制度,规范资金审批和拨付流程,加强预算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联合有关部门拟定银川市与辖区教育、科技、交通运输、医疗卫生等4个领域的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实施方案,有序推进其他领域改革进程,逐步建立起权责清晰、财力协调、区域均衡的市与辖区财政关系。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下半年,我们将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支持下,紧扣“一高三化”目标要求,毫不放松抓好常态化疫情防控,认真落实本次会议审议意见,大力发展财源建设,推进财政体制改革,防范化解财政风险,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巩固提升“六稳”“六保”成果,为建设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作出更大的贡献!
以上报告,请予以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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