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内容快速切换
当前位置: 首页>政府信息公开>政府部门信息公开>银川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法定主动公开内容>部门文件
索 引 号: | 640100-101/2012-01404 | 效力状态: | 有效 |
---|---|---|---|
发布机构: | 银川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成文日期: | 2012-04-12 |
责任部门: | 发改委价格监督检查局 | 发布日期: | 2012-04-12 |
名 称: | 2012年一季度“12358”价格举报办理情况通报 |
各县区市价格主管部门:
银川市两级“12358”举报中心一季度受理价格投诉件1338件,受理量比去年同期增加13.78%。当场答复咨询件646件,登记受理692件,分别比去年同期-19.25%、+84.04%(当场答复咨询比去年同期减少,是因为去年3月突发性食盐涨价咨询与登记量超过800件,而且集中在17-18两日,24小时咨询电话基本未间断);办结1318件,比去年同期增加9.78%,办结率98.50%
一、一季度价格举报办理情况
银川市价格举报中心受理投诉971件,比去年同期增加4.52%,占全市总量的72.57%;当场答复咨询446件,登记受理调查525件,季末办理结案951件(当场答复446件,登记受理调查办结505件),办结率97.94%。根据举报查处价格违法案件63件,退还用户0.12万元,处以罚款0.7万元。
兴庆区价格举报中心受理投诉267件,占全市总量的19.96%;当场答复咨询153件,登记受理调查114件。
金凤区价格举报中心受理投诉81件,占全市总量的6.05%;当场答复咨询40件,登记受理调查41件,当场制止价格违法行为19件。
贺兰县价格举报中心受理投诉13件,占全市总量的0.97%;当场答复咨询7件,登记受理调查6件。
灵武市价格举报中心受理投诉6件,占全市总量的0.45%,全部为登记受理调查件。
一季度银川市价格监督检查局转交兴庆区价检所举报案件40件,回复40件,回复率100%;转交金凤区价检所13件,回复13件,回复率100%;转交西夏区价检所6件,回复6件,回复率100%;转交贺兰县价检所1件,回复1件,回复率100%;转交永宁县价检所4件,回复1件,回复率25%;转交灵武市价检所1件,回复1件,回复率100%。
二、本期举报热点
停车看管收费投诉仍居高不下。本期期末全市办结案件中此类案件460件,比去年同期增加131.16%。
1、非机动车:
小区车棚非机动车看管收费投诉渐多,每月看管收费标准:自行车4—6元、电动车7—15元、助力车一般收费为12元、摩托车17—20元不等,全部超过规定标准。看管人员大多数为低收入者,看管人员两代以上,尤其是一些旧小区棚小车少,个别看管人员家中无人从事其他工作,仅靠居委会照顾其看管车棚维持生活,检查人员多次警告,随意涨价行为屡禁不止。个别新小区实际收费标准高于公示标准,物业公司往往以已承包个人为由推卸责任。
2、机动车:
①住宅小区:近年来许多小区物业不与大多数业主或业主委员会协商,单方面调整停车泊位及看管费,但以往地上停车场所还未突破政府指导价幅度。今年一些小区物业再次单方面涨价,已有突破政府指导价势头:有小区停车分固定车位与临时车位两种、有小区全部按临时停放收费,但临时车位看管费用仍按月计收,每次交半年或全年。举报显示目前地面停车场看管包月基本按最高限240元收取,泊位最高有150、160元不等;地下每月450-500;架空车位每月400元。所有收费调整均不与业主或业主委员会商议,全部强行签订协议。还有一些小区公示与收费不符,检查时物业推卸责任称已承包个人。
②社会停车场中新华商圈附近停车场超规定标准收费行为屡禁不止。1月10日新华商圈停车场计时累进收费听证会结束后,一些停车场无视国家规定,在收费标准尚未调整情况下,自行提高收费金额;在遇到群众投诉时,这些看管人员公然不允许投诉人停放车辆。由于交警部门对扣押车辆无专门停车场,需委托其他停车场代为管理,这些停车场自行制定标准,非机动车每日5—10元,机动车每日10至20元,车主投诉时有发生。
商业零售企业位居第二。物价上涨压力的增大,商品零售企业销售价格成为人们目前非常关注的热点,投诉率逐年上升,多数为举报人认为标价与实际结算价格不符。
物业管理方面对电梯运行维护及二次供水、供电、供暖产生的费用分摊情况不透明,供热企业对节能建筑不执行优惠政策、不按热计量表收费,民办幼儿园频繁上调收费标准(有半年一调的)等也是居民关注的热点。
三、举报案件办理点评
本期逢元旦、春节,全市两级价格监督检查局(所)坚持节日期间安排专人值守“12358”举报电话,全体价检人员备勤。银川市发改委主任陈军、副主任物价局局长昝世英及各县区市价格主管部门主要领导均担任节日总值班,关注群众需求、畅通诉求渠道、及时化解纠纷。
对停车场规范工作仍需加强。由于宣传力度较大,群众维权意识增强,自去年十月份开始在全市宣传规范整顿停车场收费标准,停车场收费投诉遽增。今年1月新华商圈停车场计时累进收费听证会结束后,一些停车场擅自提高收费标准,银川市及兴庆区价检人员虽然全力以赴加强监管,但由于执法人员太少,价格监管部门负责收费标准的制定、交警城管两部门负责停车场设置的批准、税务部门负责票据的发放等等,执法时各部门时间、人员等方面无法及时配合,价格违法行为难以根治。如:车辆看管人员乱收费,价格监管人员受各种因素限制,并非每件投诉都能迅速到位解决。此时就得要求车主配合拒绝乱收费行为,但看管人员堵在车前不让走,车主只能按看管人员要求金额交费。
商品零售业节日促销行为规范工作需进一步加强。目前标价与实际收款不符的价格欺诈行为时有发生,但很多时候群众的投诉经调查发现不实现象大量存在。在进一步加强对超市和商场明码标价工作的引导和规范的同时,还应加强对全社会进行价格政策的宣传工作。
二〇一二年四月十二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