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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640100-101/2012-01460 效力状态:有效
发布机构:银川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成文日期:2012-06-18
责任部门:发改委价格监督检查局 发布日期:2012-06-18
名 称:银川市物价局关于报送《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上半年价格监督检查工作总结》的报告

银川市物价局关于报送《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上半年价格监督检查工作总结》的报告

中共银川市纪委:

根据中共银川市纪委检查委员会《关于报送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监督检查工作总结的通知》要求,现将《银川市物价局加快经济发展方式上半年价格监督检查工作总结》报送你委,请查阅!

附件:银川市物价局加快经济发展方式上半年价格监督检

查工作总结

二〇一二年六月十八日

附件:

银川市物价局加快经济发展方式

上半年价格监督检查工作总结

为深入推进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价格监督检查工作,今年以来,我市价格主管部门在人员逐渐减少,工作量日益增大情况下,逐步改变工作方式,加大宣传力度,加强市场监管,加强人员培训,为进一步营造风清气公平正义价格法治环境、为价格诚信建设、为建设“两宜城市”努力。

一、加大宣传力度, 

(一)在相关网站向社会公布价格行政执法主要依据的法律法规

在银川市党务政务信息公开服务系统公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价格违法行为举报规定》、《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禁止价格欺诈行为的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文件。

通过银川市发改委网站面向社会公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反价格垄断规定》、《商品房销售规定》、《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价格违法行为举报规定》、《禁止价格欺诈行为的规定》、《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等。

(二) 利用相关活动开展宣传工作

利用2.21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宣传活动、3.15消费者权益日、4.26世界知识产权日、5.12防震减灾等重大活动,上街设点宣传价格法律法规政策。

(三)重新编辑印发《市民服务手册》;刊出《物价简报》41期,采集稿件58件,除个别期刊只允许内部传阅外,其余全部在发改委网站、政府政务协同办公系统发布,并向国家及自治区价格主管部门有关刊物报送,以扩大宣传力度,拓宽宣传范围。

二、健全制度

1、制定《银川市发改委价格行政执法立查审相对分离实施方案》,严格行政执法,规范执法行为。

2、制定《银川市物价局领导负责、全员参与开展价格行政执法工作制度》,强化执法力量。目前我市价格监督检查力量严重不足,为了加大我市价格监督检查力度,充实价格行政执法力量,切实提高价格行政执法工作效率,银川市物价局制定了本工作制度,要求处级领导负责带组、以各处室为独立检查小组参与开展价格行政执法工作,并将每周三定为领导接待举报日,处级以上领导及各处、局、中心主管轮流接听举报电话、接待群众来访、答复群众咨询。

3、起草《关于进一步加强住宅小区物业服务收费管理的通知》,以解决一些物业服务企业明码标价不规范,擅自单方面提高物业、停车收费标准,实际收费高于公示内容等导致市民强烈不满、投诉日渐增多等问题。

4、起草《银川市 “价格诚信单位”评选办法》,旨在进一步完善价格监管与价格诚信体系,规范我市市场价格秩序,弘扬诚实守信社会风尚,全面打造诚信和谐银川,提升城市良好形象,促进公开、公平、公正良性竞争,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三、加强市场监测分析和预测,密切关注市场价格走势

面对当前严峻的价格形势,银川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去年成立了由银川市发改委副主任、市物价局局长昝世英同志为组长,市发改委副调研员李治民、易军为副组长,各相关处、局、中心负责人为成员的“银川市物价局价格监测应急预警工作领导小组”,健全和完善了我市价格应急机制和应急预案,确保我市价格应急预警工作顺利开展、提高应对市场价格波动的能力,完成银川市价格预警和应急监测任务,适时建议政府采取相关干预措施,有效地维护了我市的价格秩序,稳定了市场价格。

⑴加强价格监测预警预报工作,完善价格监测预警预报制度,建立价格动态调查报请制度,确定专人负责市场调查巡视,随时掌握市场变化情况;加强对各县区(市)价格监测预警工作的检查指导,建立健全价格监测预警机构,强化预警值班,完善预警网络,在发生价格异常波动情况下能及时启动应急监测。

⑵落实国家发改委关于《价格监测调查巡视制度》规定,继续做好粮食、食品、成品油、化肥价格应急监测工作。加强市场巡视,及时做好市场价格对居民生活影响的分析,适时提出政策建议;加强工作日监测值班工作,确保社会性事件不迟报、不漏报、不错报。

⑶做好价格信息发布工作,正确引导新闻媒体,利用监测信息完善信息发布制度,不断创新发布形式。

四、适时召开价费调整听证会

根据当前形势及市场需要,分别于1月10日、3月6日先后顺利召开了新华商圈停车场计时累进收费听证会、出租车运价调整听证会,对上述两项内容充分听取了消费者、经营者和利益相关方、人大政协、市政府有关部门代表的意见、建议,并形成听证报告、制定出调整方案上报市政府。

新华商圈停车场计时累进收费标准于5月10日在已验收合格的10个停车场顺利实施;新的出租车运价也于5月10日开始顺利执行。

五、组织开展全市市场价格监督检查工作:

(一)在节日期间或重大活动期间,调动全市两级价格监督检查力量开展检查,并在银川市物价局将领导负责、全员参与开展价格行政执法作为一项工作制度,以弥补价格监督检查人员不足之现状,

1、组织全市两级价格监管部门开展进一步落实我市蔬菜价格临时干预措施执行情况的市场检查、巡查。

2、对限定价格、差价率销售蔬菜的各大超市免收蔬菜进场费,免除对早市、马路市场及蔬菜直销店收取的占道费和卫生费,以及对蔬菜进入交易市场开辟绿色通道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3、与相关部门配合,加强限价限量牛羊猪肉销售点肉品质量、销售价格等执行情况的巡查;

4、开展商业零售企业节日促销打折行为的检查、巡查;加强旅游景点、旅店业、餐饮服务业、客运市场、停车服务等明码标价宣传力度;加强农贸市场节日商品价格监测、巡查工作。

5、3月份,为了进一步保持物价总水平基本稳定,防止价格走势出现异常波动,保障人民群众基本生活,建立稳价安民长效机制,落实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价格调控保持物价总水平基本稳定的实施意见》(宁政发[2012]39号)文件规定,组织三区价格监督检查所全体价检人员在三区开展针对政府投资建设农贸市场、早市、马路市场、蔬菜直销店收费问题的专项规范工作。通过多次检查,对西夏区、金凤区部门市场拒不执行规定行为,建议银川市监察局分别对西夏区人民政府、金凤区人民政府下发了《关于停止收取政府投资建设农贸市场早市马路市场蔬菜直销店卫生费的监察建议书》。

5、根据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2宁夏(银川)首届年货直销购物节总体方案的通知》要求,抽派业务骨干参与购物节管理工作。

6、延续上年度工作,继续规范停车场收费行为;6月12日又召开规范停车场收费行为价格政策提醒会,通报目前我市社会停车场收费状况及存在问题,提醒停车场经营者明码标价、按照政府定价标准收费,倡导行业自律,诚信经营,与部分社会停车场现场签署了《诚信经营承诺书》。 

7、抽派业务骨干参与全市清理整顿大型零售企业向供应商违规收费工作。

六、开展专项检查工作

1、配合商务等部门对零售商利用市场优势地位,向供应商违规收费行为进行专项治理,目前正在进行之中。

2、根据国家及自治区统一安排,组织全市涉农收费检查工作,对查处的问题正在进一步核实中。

3、组织开展全市电信资费重点检查,目前正在进行中。

4、安排三区两县一市价格主管部门在各自辖区内开展农资价格监管工作。

5、制定我市《道路交通安全执法检查活动价格监管工作方案》,将加快在新华商圈推进停车场计时累计收费工作;密切关注出租车运价正式上调后,针对由于计价器不能及时调整引发的纠纷;对“12358”价格举报系统受理乘客投诉出租车司机故意绕路、强行“拼车”以达到多收费目的,以及违反规定多加费用等问题;对群众反映一些部门利用车辆年审乱收费问题、学员反映驾校擅自提高标准乱收费问题等作为目前我市道路交通安全执法检查活动中价格监管工作重点。

6、6月9日,自治区物价局报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决定自6月10日零点对全区车用天然气价格给予下调。为确保此项惠民政策切实、及时落实到位,我局抽派检查人员组成3个检查小组,于9日夜间零时开始对市区车用天然气加气站价格下调执行情况进行巡查。同时,银川市“12358”价格举报投诉电话安排专人值守,24小时开通。

七、继续注重价格举报投诉工作

截至目前已受理价格举报投诉1770件,比上年同期增加71.51%。其中登记受理942件,比上年同期增加153.23%;当场答复咨询828件,比上年同期增加25.45%。已办结1703件,比上年同期增加94.63%。办结率96.21%,我局承诺办结率为95%以上。

今年以来,督办、微博、政民互动平台等转办案件也大幅增加,截至目前转来案件267件,比去年同期增加149.53%。

“12358”价格投诉系统有专人值守,每逢节日长假银川市发改委主任、物价局局长承担着节日“12358”总值班任务,全体价格监督检查干部除值班人员外其余全部处备勤状态,密切关注市场价格动态。

无论“12358”直接受理、上级交办、督办转办、微博反映,所有群众投诉案件均做到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

八、加强队伍建设

1、组织全局价格行政执法人员认真学习国家、自治区、银川市行政执法方面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重温《价格行政执法人员廉洁自律规定》、《价格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等规章制度,学习讨论银川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面推行行政处罚立查审相对分离改革方案的通知》(银政发[2012]72号)、《银川市发改委价格行政执法立查审相对分离实施方案》(银发改发[2012]176号)、《银川市发改委价格行政处罚一般程序工作流程》、《银川市价格举报中心“12358”工作流程》有关规定。

2、举办全市两级价格监管人员业务培训会,围绕近年我市价格行政执法文书制作过程中发现的问题,以《模拟案卷》的形式有针对性的按照国家、自治区及银川市有关规定,对价格行政执法过程中必备文书及个别选择性文书的格式、制作要求、注意事项等一一给予详细讲解。并集中学习《宁夏回族自治区损害群众利益行为问责暂行办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职人员“庸懒散软”行为问责暂行办法》、《宁夏回族自治区损害投资发展环境行为问责办法》。针对行政管理和行业监管中,以及行政执法中、制定和落实惠民政策中存在的各种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公职人员中存在的“庸懒散软”各种行为、在国家和自治区有关改善投资发展环境的活动中阻碍政令畅通的各种行为等逐一加以解读,并对各问责方式给予强调。

通过学习,增强了全体价格监管人员的法律意识、依法行政意识、执政为民意识。

2012年上半年价格监督检查中发现的主要问题

2012年上半年,我局共查处违法案件62件,处以罚款0.83万元(大部分为当场责令改正)。

停车场乱收费行为是价格投诉最具热点问题,在查处的案件中停车场乱收费行为占全部价格违法行为的62.9%。

目前我市停车场乱收费行为愈演愈烈,尤其是地处新华商圈停车场。新华商圈停车场实行计时累进收费后,只有城投公司的10家停车场上报申请经验收合格后实施计时累进收费。其他停车场尚未见申报,但许多停车场在其设施不具备按新标准执行情况下,对车主谎称已上调看管费用。

小区物业无视广大业主利益,单方面调整地面机动车辆看管标准、不与业主协商单方面提高地下或架空停车场收费标准、放纵非机动车辆承包人员乱收费行为,已引起广大业主强烈不满。

截至目前受理的1770件群众投诉案件,对停车场收费投诉759件,占总量的42.88%。

停车场收费管理,社会影响很大,非价格主管部门一家能够彻底解决。需公安、工商、税务、物价等多家部门相互配合、共同治理。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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