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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640100-101/2012-01482 | 效力状态: | 有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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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银川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成文日期: | 2012-07-31 |
责任部门: | 发改委价格监督检查局 | 发布日期: | 2012-07-31 |
名 称: | 银川市物价局关于开展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集中检查工作总结 |
银川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根据中共银川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关于开展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集中检查的通知》要求,进一步落实银川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自治区政府进一步加强价格调控保持物价总水平基本稳定的实施意见》(银政办发〔2012〕45号)精神,银川市发改委副主任、物价局局长昝世英带队,物价局各处、局、中心主管组成检查组,于7月17日至19日对全市上半年价格监管工作进行了全面检查。
一、认真贯彻落实银川市人民政府45号文件精神,全面部署稳价工作
为了贯彻落实银政办发〔2012〕45号文件精神,银川市及各县(市)区价格主管部门高度重视,强化组织领导,进一步明确价格监管工作在控价维稳中的重要作用,全面部署稳价工作,各县区(市)及时印发了《关于贯彻落实自治区、银川市关于进一步加强价格调控保持物价总水平基本稳定的实施意见的任务分解方案》,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细化任务,切实贯彻落实自治区、银川市的稳价工作精神,采取一系列措施确保实现今年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预期的调控目标。
1、继续采取节日市场临时价格干预措施。银川市三区各大节日期间执行市级规定,对牛、羊、猪肉实行限价、限量销售,并对部分蔬菜价格给予限价的临时干预措施。两县三区一市也积极采取相应措施,稳定节日市场物价。
2、推动平价商店建设,落实政府惠民政策。认真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有关稳价惠民政策的部署,结合我市实际,全力推动平价商店建设,上百家商店报名申请建立农副产品平价商店。银川市在三区确定的第一批13家试点超市经过近1个月的试运营,有12家初步通过了审核验收,开始正式挂牌运营。永、贺两县及灵武市也积极争取区、市价调基金支持,通过广泛宣传、实地调研,扎实推进平价商店建设,确定的平价商店也已投入试运营。
3、强化价格政策宣传,让政府稳价惠民措施家喻户晓。全市两级价格主管部门为营造控价维稳环境,加强价格政策的宣传和解答咨询工作。采取市场价格政策提醒告诫,通过电视台、政府公众网发布公告,利用“法制宣传日”、“3.15”等大型活动上街设立宣传点、摆放宣传展板、发放《市民服务手册》及价格政策宣传材料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现场解答国家价格政策、政府控价措施;开展市场巡查监测、价格监督检查;认真做好政务信息平台工作,加大宣传力度,及时报道创新工作和亮点,宣传价格政策法规,提升物价部门形象。
4、密切关注节日假期市场价格动态。除安排人员开展市场巡查外,今年起节日假期两级发改(物价)部门均由一把手与主管领导担当总值班,专人值守“12358”价格举报电话,全体价格监管人员处备勤状态,时刻关注市场价格动态,及时解决群众价费纠纷。
二、加强宏观调控,完善监测机制,有效抑制物价过快上涨
1、建立完善价格监测预警机制。成立了以市、县(市)区价格部门主管领导为组长的价格监测应急预警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了价格动态调查报请制度,增设预警值班电话24小时开通,并结合各地的实际情况,分别制定了本地区价格异常波动应急预案。指定专人对与群众生产生活关系密切的重要商品的市场价格和服务价格进行重点监测和巡查,及时、准确开展市场价格异常波动预警和应急监测工作,加强对重要商品市场价格变动的监测分析,密切关注可能引发市场价格异常波动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及时向当地党委、政府和上级价格主管部门报告价格动态及情况分析与建议。银川市物价局也加强了对各县区(市)价格监测预警工作的检查指导。
2、全市两级价格主管部门积极落实国家发改委关于《价格监测调查巡视制度》规定,继续做好粮食、食品、成品油、化肥价格应急监测工作。加强市场巡视,及时分析市场价格对居民生活的影响,适时提出政策建议;加强工作日监测值班工作,确保社会性事件不迟报、不漏报、不错报。
3、加强价格信息发布工作,正确引导新闻媒体利用监测信息,完善信息发布制度,不断创新发布形式。
三、严把价费调整审批关,审慎出台调定价项目
2012年上半年,银川市及两县三区一市价格主管部门严把价费调整审批关,审慎出台调定价项目。
1、银川市物价局根据当前形势及市场需要,分别于1月10日、3月6日先后顺利召开了新华商圈停车场计时累进收费听证会、出租车运价调整听证会,对上述两项内容充分听取了消费者、经营者和利益相关方、人大政协、市政府有关部门代表的意见、建议,并形成听证报告、制定出调整方案上报市政府。
新华商圈停车场计时累进收费标准于5月10日在已验收合格的10个停车场顺利实施;新的出租车运价也于5月10日开始 顺利执行。
2、上半年灵武市物价局受理市水务局申请,经成本测算,核定了东山再生资源工业园自来水价格、生态移民区生活及灌溉用水价格,报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准予执行。
受理的涉及物业收费、医疗服务收费、教育收费、旅游收费等调定价申请,根据该市实际,调整了水洞沟旅游开发有限公司部分收费项目,批准了灵武市第一家民办职业技能培训学校收费申请。对各物业公司要求调整物业服务费申请,明确答复待与市物业办对全市各小区重新评定等级后,经成本监审,报市政府召开听证会,由政府出台物业服务收费标准。
2012年5月15日零时起,车用天然气零售价格由每立方米2.30元调整至4.20元,出租车运营成本相应增加。为维护出租车行业稳定,方便市民出行,根据国家和自治区有关政策规定,灵武市物价局结合出租汽车行业实际,向政府提出临时加收出租车燃油附加费的请示,经政府研究同意辖区内出租车每乘次加收1.00元燃油附加费。目前灵武市物价局已经完成辖区出租车单车运营成本监审测算,形成监审报告上报政府,等同意并召开出租车运价听证会后,正式制定灵武市出租车运价。
3、贺兰县价格监督检查所对城市居民生活用水价格调整及污水处理费征收实施成本监审,形成了成本监审报告,并根据《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拟定调整了自来水的价格和污水处理费的征收标准,分别在5月16日和5月29日召开了贺兰县城市居民生活用水价格调整听证会和贺兰县征收污水处理费听证会,根据听证会参加人的意见和建议,形成了调价报告,上报县政府研究决定。
上半年,贺兰县价检所还对宁夏凯添天然气有限公司及宁夏新南宏兴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经营的管道天然气城市配气管网输送成本进行了监审,为自治区调整天然气价格提供依据,
在对相关物业小区制定收费标准,根据自治区物价局和建设厅转发《国家发改委、建设部关于印发<物业服务成本监审办法>(试行)的通知》(宁价成发[2007]183号)规定,结合该县物业收费成本监审结论,制定了11家物业服务企业收费标准。
为了推进物业服务收费规范化、市场化进程,维护物业产权人和物业使用人的合法权益,加强执法保障,促进物业管理行业健康发展,贺兰县还组织完成了《贺兰县普通住宅小区物业收费管理实施细则》的制定、讨论和听证工作,上报县政府。
4、永宁县价格监督检查所强化价费管理,规范价格收费秩序。3月份召开了永宁县普通住宅小区车辆看管泊位费收费标准调整听证会,及时调整了该县物业服务收费标准,有效地规范了物业收费秩序。5月份通过召开永宁县制定校车票价听证会,报请县政府常务会议同意,及时制定了永宁县校车票价标准,规范校车客运市场价格秩序。
按照国家、自治区有关文件规定,积极开展永宁县县城网天然气销售公司及加气站售气成本监审工作,为上级业务部门调整天然气销售价格提供了翔实的参考依据。
上半年永宁县价检所还积极协调自治区物价局、自治区电力公司完成闽宁镇原隆村移民扬水灌溉电价调整前期准备工作,扎实落实区党委“搬得进、稳得住、能致富”的移民政策。
四、加强价格监管与依法治价,畅通诉求渠道,调解价费矛盾。
根据规范市场价格秩序的需要,上半年我市两级价格主管部门积极开展价格监管和依法治价各项工作,加强元旦、春节、五一等节日市场价格巡查、检查;开展了涉农收费、农资市场、电信资费、涉路收费专项检查;配合商务等部门对零售商利用市场优势地位,向供应商违规收费行为进行专项治理。
1、银川市价格监督检查局组织全市两级价格监督检查部门开展以进一步落实我市蔬菜价格临时干预措施执行情况,对限定价格、差价率销售蔬菜的各大超市免收蔬菜进场费,免除对早市、马路市场及蔬菜直销店收取的占道费和卫生费,以及对蔬菜进入交易市场开辟绿色通道的执行情况为重点进行检查;与相关部门配合,加强限价限量牛羊猪肉销售点肉品质量、销售价格等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商业零售企业节日促销打折行为检查、巡查,检查经营者有无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标价形式或者手段,欺骗、诱导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的价格欺诈行为;加强旅游景点、旅店业、餐饮服务业、客运市场、停车服务等明码标价宣传力度,加强农贸市场节日商品价格监测、巡查工作;开展严肃查处捏造散布涨价信息、扰乱两节期间市场价格秩序的行为,严厉查处恶意囤积行为、合谋涨价、串通涨价、变相涨价等价格违法行为为重点的元旦、春节、五一节日市场价格监管工作。
在已开展的专项检查工作中,涉农收费检查工作已完成,目前对查出的问题在进一步核实中;电信资费、涉路收费专项检查正在开展;配合相关部门开展的对零售商利用市场优势地位,向供应商违规收费行为进行专项治理工作也接近尾声。
3月份为了进一步保持物价总水平基本稳定,防止价格走势出现异常波动,保障人民群众基本生活,建立稳价安民长效机制,落实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价格调控保持物价总水平基本稳定的实施意见》(宁政发[2012]39号)文件规定,组织三区价格监督检查所全体价检人员在三区开展针对政府投资建设农贸市场、早市、马路市场、蔬菜直销店收费问题的专项规范工作。通过多次检查,对西夏区、金凤区部分市场拒不执行规定行为,建议银川市监察局分别对西夏区人民政府、金凤区人民政府下发了《关于停止收取政府投资建设农贸市场早市马路市场蔬菜直销店卫生费的监察建议书》。
根据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2宁夏(银川)首届年货直销购物节总体方案的通知》要求,抽派业务骨干参与购物节管理工作。
延续上年度工作,继续规范停车场收费行为。
2、兴庆区地处商业、服务业密集区,价格举报工作是重点也是难点问题。上半年兴庆区价格监督检查所克服畏难情绪,认真为民解难为政府解忧,春节期间,对群众举报某超市的价格欺诈行为及时出现场,调节价格纠纷,并对超市价格违法行为给予了行政处罚。
3、金凤区价格监督检查所认真落实《自治区物价局关于做好清理整顿流通环节收费工作的通知》,对早市和马路市场及蔬菜直销店全部免除占道费和卫生费,并建议将早市和马路市场营业时间延长到中午11时,延长1个小时以上,增加蔬菜、肉食品的有效供应。同时加强市场的整合和监管,对庆丰街、良田路、五里水乡、五里湖畔等流动摊贩集中整合管理,形成集中的市场,利于管理和稳定摊位费,还在各市场设置复称台,加强对短斤少量现象的预防和监管。由于管理到位,西门早市在银川所有的市场中投诉率最低,群众的满意率最高。
农资检查中,金凤区价格监督检查所重点对良田镇、丰登镇化肥供应及价格情况进行检查,针对辖区农田减少,化肥经销点普遍规模较小,尿素货源存量不足,价格不稳的情况及时上报区、市和金凤区政府。
4、西夏区价格监督检查所在4月份集中处置了一批物业费和自行车停车费乱涨价行为,对9个自行车棚下发了告诫书。及时处理了西夏区某加气站“屯气涨价”事件,受到了自治区物价局的通报表扬。
5、永宁县价格监督检查所积极开展《收费许可证》的换证年审工作。结合《收费许可证》的换证年审,对4个单位违反收费年审规定分别给予了警告、罚款处理,有效地规范了年审秩序 。
6、贺兰县价格监督检查所采取“进单位”、“走农户”、“搞调研”的方法,召开村社干部和农户代表座谈会,深入到农户中及时了解和掌握信息,把价费服务触角延伸到最基层群众和社会的方方面面,及时掌握第一手资料。在开展价格监督检查工作中,积极向广大农民宣传贯彻涉农价格收费政策,提高价费政策的透明度和覆盖面,让农民群众明明白白缴费。
7、灵武市物价局在农资价格重点检查工作中,对全市农资经营者采取提醒、告诫方式,要求认真执行国家的价格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规范自身价格行为,维护农资市场的价格秩序。因为及时到位的监测和督查,辖区内农资市场价格未出现异常波动情况。
五、建立价格调节基金制度,增强市场调控能力。
根据2011年5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国家发改委关于完善价格政策促进蔬菜生产流通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958号) 中“要求没有建立价格调节基金的城市要于2011年底前依法建立完善价格调节基金制度”,以及《银川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银川市价格调节基金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银政发〔2012〕83号)文件精神,各县(市)区价格主管部门提出了建立价格调节基金的具体意见。
六、认真开展营造风清气正发展环境和创先争优活动,提升物价队伍的整体素质和能力
为改进政风行风,优化发展环境,推进服务型、责任型、效能型政府部门建设,各县(市)区价格主管部门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扎实有效地开展了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一是召开干部职工会议,专题研究部署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进一步解决执行力、公信力、操作力不强等问题,切实推进政风行风建设,形成全员参与的工作格局。二是加强机关效能建设,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全面推行政务公开制、岗位责任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首问责任制、一次性告知制、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制,以及“12358”价格投诉电话受理办法等制度,切实落实各项便民措施。严格实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认真落实《机关效能行为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等规章,规范干部职工日常行为。用制度规范价格管理和价格执法行为,建立反腐倡廉长效机制,通过采取依法行政、阳光行政、推行党务政务公开、治乱减负、治理和规范收费行为、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等一系列有效措施,彻底解决实际工作中存在的“庸、懒、散、软、奢”等问题,逐步提高机关效能水平。三是主要领导带队参加干部下基层“五送两带”主题实践活动。开展活动期间,干部职工深入农户,了解、掌握群众的所需、所盼、所想及对各级政府干部的意见和建议,取得了初步成效。四是切实做好包村工作。上半年,在资金困难的情况下,结合开展村庄整治、“走千家、进万户、送温暖、解民忧、办实事”活动,向困难户捐款。“三送、三帮、三带”活动期间向困难户老党员送去化肥和慰问品,解决实际生活生产困难。五是深入开展“连心工程”,主要领导带领干部走进连心村, 通过拉家常、交朋友、知实情、解民忧、送温暖、办实事的实际行动,春节期间为“连心户”贫困党员群众逐户送去慰问金;给“连心户”发放帮扶尿素肥;给村委会制作“连心墙”、意见箱。为了做好春播、“农水项目”和“三夏”等工作,给予扶持资金积极解决建设中的突出问题,并积极为社区协调工作经费。
通过活动的开展,干部的工作作风有了进一步的转变,服务意识得到进一步增强,工作效率、工作质量得到进一步提升,良好的价格管理环境得到进一步优化。
二〇一二年七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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