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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640100-101/2012-01521 效力状态:有效
发布机构:银川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成文日期:2012-10-08
责任部门:发改委价格监管处 发布日期:2012-10-08
名 称:关于同意新华百货连锁超市有限公司盛世春天等十家超市筹建农副产品平价专营区的通知

关于同意新华百货连锁超市有限公司盛世春天等十家超市筹建农副产品平价专营区的通知

各相关企业:

    根据自治区12厅、局《关于推进我区农副产品平价商店建设的实施意见》(宁价综发[2012]16号)和《银川市物价局关于开展农副产品平价商店申报认定工作的通知》(银价发[2012]30号)文件规定,经银川市物价局、财政局研究同意新华百货连锁超市有限公司盛世春天店等十家超市筹建农副产品平价专营区:

    1、新华百货连锁超市有限公司盛世春天店,地址:解放西街。

2、新华百货连锁超市有限公司森林公园店,地址:森林公园。

3、新华百货连锁超市有限公司同心路店,地址:同心路市场。

4、新华百货连锁超市有限公司胜利店,地址:附属医院。

5、新华百货连锁超市有限公司清和店,地址:清河街风机厂。

6、鑫荣锦超市五里宜居店,地址:五里宜居店。

7、银川市兴庆区乐惠生活超市,地址:兴庆区民族南街。

8、银川市兴庆区蝉銮超市,地址:兴庆区世纪小区门口。

9、银川市兴庆区大通超市,地址:兴庆区民族北街。

10、新华百货老大楼,地址:兴庆区解放西街。

以上十家超市应按照自治区建设平价商店的规定进行筹建,建设完成后。区、市物价和财政部门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将予以认定,并授“平价商店”匾牌。

                      二〇一二年十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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