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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640100-101/2012-01526 效力状态:有效
发布机构:银川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成文日期:2012-10-19
责任部门:发改委价格监督检查局 发布日期:2012-10-19
名 称:银川市物价局关于开展“古尔邦”节期间市场检查、巡查的通知

银川市物价局关于开展“古尔邦”节期间市场检查、巡查的通知

银川市价格监督检查局、三区两县一市价格监督检查所:

“古尔邦”节将至,为切实稳定我市市场价格总水平,进一步营造良好的节日市场价格环境,让全市人民过一个欢乐祥和的节日,银川市物价局要求全市价格主管部门进一步加强节日市场价格检查、巡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

2012年10月22日至10月29日。

二、分工

银川市监督检查局负责兴庆区解放街以南地区,兴庆区价格监督检查所负责兴庆区解放街以北地区,其他各县、区(市)负责各自辖区。

三、对象

各大中型超市、副食品商店及农贸市场、旅游景点、客运市场、停车场。

四、内容

1.重点加强与人民生活密切相关商品价格、服务收费的巡查、检查;

2.坚决查处经营者在促销中虚假标价、模糊标价、虚构原价、虚假折扣、模糊赠售、隐瞒价格附加条件、不履行价格承诺等价格欺诈行为;

3.依法严厉打击囤积居奇、哄抬价格、变相涨价、价格欺诈、搭车收费、只收费不服务等价格违法行为。

五、要求

1、两级价格监督检查机构要采取提醒、告诫、劝阻、经济制裁等方式规范市场价格行为。对性质恶劣、情节严重的价格违法行为,加大处罚力度,并通过新闻媒体公开曝光。

2、节日期间银川市及县(市)区价格举报中心务必畅通价格投诉渠道,保证专人值守“12358”投诉电话,全体价格监督检查人员假日期间电话必须保证畅通状态,随时备勤。

3、三区两县一市价格监督检查所请于10月30日11:00时前将本所节日期间市场检查巡查、节日“12358”受理等情况及查处的典型案件报银川市价格监督检查局(传真:0951-6888615,邮箱:hxj2276@126.com)。

                 二〇一二年十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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