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内容快速切换
当前位置: 首页>政府信息公开>政府部门信息公开>银川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法定主动公开内容>部门文件
索 引 号: | 640100-101/2012-01526 | 效力状态: | 有效 |
---|---|---|---|
发布机构: | 银川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成文日期: | 2012-10-19 |
责任部门: | 发改委价格监督检查局 | 发布日期: | 2012-10-19 |
名 称: | 银川市物价局关于开展“古尔邦”节期间市场检查、巡查的通知 |
银川市价格监督检查局、三区两县一市价格监督检查所:
“古尔邦”节将至,为切实稳定我市市场价格总水平,进一步营造良好的节日市场价格环境,让全市人民过一个欢乐祥和的节日,银川市物价局要求全市价格主管部门进一步加强节日市场价格检查、巡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
2012年10月22日至10月29日。
二、分工
银川市监督检查局负责兴庆区解放街以南地区,兴庆区价格监督检查所负责兴庆区解放街以北地区,其他各县、区(市)负责各自辖区。
三、对象
各大中型超市、副食品商店及农贸市场、旅游景点、客运市场、停车场。
四、内容
1.重点加强与人民生活密切相关商品价格、服务收费的巡查、检查;
2.坚决查处经营者在促销中虚假标价、模糊标价、虚构原价、虚假折扣、模糊赠售、隐瞒价格附加条件、不履行价格承诺等价格欺诈行为;
3.依法严厉打击囤积居奇、哄抬价格、变相涨价、价格欺诈、搭车收费、只收费不服务等价格违法行为。
五、要求
1、两级价格监督检查机构要采取提醒、告诫、劝阻、经济制裁等方式规范市场价格行为。对性质恶劣、情节严重的价格违法行为,加大处罚力度,并通过新闻媒体公开曝光。
2、节日期间银川市及县(市)区价格举报中心务必畅通价格投诉渠道,保证专人值守“12358”投诉电话,全体价格监督检查人员假日期间电话必须保证畅通状态,随时备勤。
3、三区两县一市价格监督检查所请于10月30日11:00时前将本所节日期间市场检查巡查、节日“12358”受理等情况及查处的典型案件报银川市价格监督检查局(传真:0951-6888615,邮箱:hxj2276@126.com)。
二〇一二年十月十九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