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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640100-101/2012-01534 效力状态:有效
发布机构:银川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成文日期:2012-12-18
责任部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日期:2012-12-18
名 称:关于调整东方红广场地下停车场停车服务收费标准(试行)的批复

关于调整东方红广场地下停车场停车服务收费标准(试行)的批复

银川建发东方红商业服务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调整东方红广场地下停车场收费标准的申请”收悉。东方红广场地下停车场位于繁华的商业地段,为配合“商圈”计时累进收费政策的实施,公司投入资金对设施及环境进行改造,增加人力加强看管,成本费用增加,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定价目录的通知》,经研究,对东方红广场地下停车场停车服务费做适当调整,现就停车服务收费标准及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停车服务收费标准;2小时以内5元,2小时以后每小时加收2元。计时免15分钟,昼夜停放最高收费30元,包月停放双方协商确定。

二、望你公司加强管理,不断提高停放看管服务质量,确保停车场车辆安全有序,收费前须到银川市物价局办理《服务价格登记备案》,使用合法票据,在停车场醒目位置公示收费项目标准,不得擅自提高停车服务收费标准,自觉接受物价部门的监督检查。

三、本批复自2013年元月1日执行,试行期半年至6月30日,期满前一个月,你公司将车主反映及经营情况连同申请报我局以便核定正式标准。

一二年十二月十八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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