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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640100-101/2014-00967 效力状态:有效
发布机构:银川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成文日期:2014-04-01
责任部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日期:2014-04-01
名 称:关于核定立体停车场停车服务收费标准的批复

关于核定立体停车场停车服务收费标准的批复

银川市城市建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为缓解城市停车难,改善静态交通环境。你公司在兴庆区玉皇阁和鼓楼北街投资建设了两座立体式停车场。按照补偿成本、合理回报原则,我局20126月对你公司立体停车场批复试行收费标准,现试行期已满,经研究,现就立体停车场停车服务收费标准及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停车服务收费标准

停车服务收费采取计时累进方式,2小时内5/辆,2小时后每30分钟加收1元,以此类推,计时段不足10分钟(含10分钟)不计费,全天停放最高收费35元,包月及长期停放双方协商。

二、望你公司加强管理,严格执行技术操作规范,保障车辆升降即停放安全,不得擅自提高收费标准,收费前须到银川市物价局办理服务价格登记备案,严格执行“两证一牌”制度。

三、本批复自下文之日起执行,原银价发(201246号同时作废。

 

 

 

 

 

 

 

 

 

201441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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