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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640100-101/2014-01028 效力状态:有效
发布机构:银川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成文日期:2014-09-17
责任部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日期:2014-09-17
名 称:关于下达鸣翠湖湿地公园旅游公厕建设项目投资计划的通知

关于下达鸣翠湖湿地公园旅游公厕建设项目投资计划的通知

银川鸣翠湖国家湿地公园

根据自治区发改委“关于下达2014年预算内地方统筹文化旅游基础设施建设投资计划的通知”(宁发改社会[2014]510号),现将该景区旅游公厕自治区预算内地方统筹专项补助资金20万元投资计划予以下达。接此批复后,请你单位根据景区建设规划,严格按照GB/T18973-2003国家标准和基本建设程序进行工程建设,并加强对项目的资金使用、工程质量及进度进行全面监督管理,切实保证自治区安排的投资专款专用,发挥效益。拨款事宜,请与市财政局联系。

 

2014年9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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