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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640100-101/2014-01030 | 效力状态: | 有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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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银川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成文日期: | 2014-09-23 |
责任部门: |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发布日期: | 2014-09-23 |
名 称: | 关于将农副产品平价商店管理权限下放三区价格主管部门及管理职责分工的通知 |
三区价格主管部门,本局各处、局、中心:
根据《自治区物价局关于印发农副产品平价商店建设和管理职责分工的通知》(宁价综发[2013]11号)和银川市人民政府《关于将社区蔬菜直销店监管权限移交三区人民政府的通知》(银政办发[2014]66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完善平价商店管理体制机制,提高平价商店建设质量和管理效率,本着关口前移、便于监管的原则,理顺管理体制,切实发挥辖区价格主管部门的积极性、主动性,落实辖区稳控物价的属地职责,经市发改委研究决定:市辖三区农副产品平价商店管理权限从2014年10月1日起由三区价格主管部门行使,市物价局不再履行对农副产品平价商店的日常监管职责。现将市、区两级价格主管部门对平价商店管理职责及相关事项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银川市和三区价格主管部门职责分工
银川市物价局:负责全市农副产品平价商店建设规划布局和相关政策的制定、完善及长效监管机制的建设;对全市平价商店建设和管理工作进行督导;负责对三区平价商店进行验收;发布全市平价商店价格监测数据和信息;并负责对全市平价商店监测人员的培训;协调、督促下发平价商店建店补贴、租金补贴和奖代补资金,落实对平价商店的优惠政策;联系自治区级和银川市新闻媒体对平价商店建设工作进行宣传;对全市平价商店落实价格政策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全市平价商店开展的年度考核情况进行验收,并上报全市平价商店示范店;协调银川市有关部门解决平价商店建设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
三区价格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平价商店建设与管理;负责接受所辖区平价商店申请,负责建设工作的指导与平价商店建设企业签订协议书,对平价商店建设进行复审,以及牌匾制作和发放工作;对所辖区平价商店建设运营情况开展年度考核,并向市物价局上报考核情况;对所辖区平价商店运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平价商店落实价格政策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本部门相关人员和平价商店经营企业相关人员进行政策培训;协调本级有关部门解决平价商店建设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等。
二、银川市物价局内部职责分工
价格监管处:负责把握全市平价商店建设方向和规划;对全市平价商店的建设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协调、督促下发平价商店建店补贴、租金补贴和奖代补资金,落实对平价商店的优惠政策;联系新闻媒体对平价商店建设工作进行宣传;对三区价格主管部门的负责人和平价商店有关人员进行培训;组织开展全市平价商店年度考核验收工作,并上报平价商店示范店。
价格监测中心:负责收集、统计、发布平价商店价格监测数据和信息;开展对价格主管部门监测人员和平价商店物价员的培训和管理;对全市平价商店价格监测平台运行进行管理;对三区平价商店监测工作进行指导;配合价格监管处开展年度考核验收工作。
价格监督检查局:负责对全市平价商店价格执行情况、落实对平价商店的优惠政策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组织对价格主管部门聘请的义务价格监督员的培训;配合价格监管处开展对平价商店的年度考核工作。
三、工作要求
1、全市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加强联系和沟通,妥善处理平价商店建设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市物价局价格监管处、价格监测中心、价格监督检查局、委办公室等处局中心室要加强分工协作,密切配合,及时制定出台和完善相关政策,定期交流信息、反馈情况,全面掌握平价商店建设和运行情况。加强与三区价格主管部门联系与沟通,加强对平价商店的督查和指导,共同推进农产品平价商店建设相关工作。
2、三区价格主管部门要做好对辖区平价商店的日常管理、检查、巡查和服务工作。对检查、巡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并督促其整改到位。确保平价商店建设相关政策落实到位。对平价商店建设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要及时向市物价局反映和沟通,确保我市已建成的平价商店规范运营,并顺利完成今年的建设目标。
3、价格监测中心、价格监督检查局要做好对平价商店上报数据和监督检查情况的记录工作,并作为平价商店年度考核的依据之一。
附件:银川市平价商店名单
2014年9月23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