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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640100-101/2014-01034 效力状态:有效
发布机构:银川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成文日期:2014-10-18
责任部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日期:2014-10-18
名 称:银川市物价局关于城市1号地下停车场停车服务收费标准的批复

银川市物价局关于城市1号地下停车场停车服务收费标准的批复

万福人家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城市1号地下停车场收费的申请”收悉。经研究,现就城市1号地下停车场停车服务收费标准及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 停车服务收费标准:

中小型车辆3小时以内每辆5元/次,3小时以后每小时加收1元,计时免15分钟,昼夜停放最高收费15元/辆,包月停放双方协商确定。

二、你公司要加强对车辆的看护管理,保障车辆停放安全,收费前须到辖区价格部门办理《服务价格登记备案证》,坚持“两证一牌”制度,使用合法票据,在收费处醒目位置公示收费项目标准,不得擅自提高收费标准,自觉接受物价部门的监督检查。

三、本批复自下文之日起执行。

 

 

  

  

 

 

2014年11月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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