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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640100-101/2015-00032 效力状态:有效
发布机构:银川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成文日期:2015-04-14
责任部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日期:2015-04-14
名 称:关于宁夏蓝泰广场地下停车场停车服务收费标准的批复

关于宁夏蓝泰广场地下停车场停车服务收费标准的批复

宁夏蓝泰实业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宁夏蓝泰广场地下停车场停车服务收费标准的申请”收悉。参照银川同类停车场停车服务收费标准,经研究,现就你公司地下停车场停车服务收费标准批复如下:

一、停车服务收费标准:3小时内收费5元,3小时后每1小时加收1元,计时免15分钟,超过15分钟按1小时计费,全天最高收费15元,包月及长期停放收费标准双方协商确定。 

二、望你公司加强管理,提高服务质量,确保停车场车辆安全。收费前须设立电子计费系统,到银川市物价局办理《服务价格登记备案证》,在收费处醒目位置公示收费项目标准,实行“两证一牌”制度,出具合法票据。不得擅自提高收费标准或变相提高收费标准,自觉接受公安、价格等部门的监督检查。

三、本批复自下文之日起执行。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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