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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640100-101/2015-00009 效力状态:有效
发布机构:银川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成文日期:2015-05-04
责任部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日期:2015-05-04
名 称:关于市第一人民医院举办继续医学教育学习班收费标准的批复

关于市第一人民医院举办继续医学教育学习班收费标准的批复

银川市第一人民医院:

你院“关于举办继续医学教育学习班收费标准的请示”收悉,根据国家及自治区医学继续教育的要求,你院承办的国家级及自治区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小儿危重症呼吸支持治疗培训班,ERCP术的围手术期护理,冠心病一级和二级预防,经测算,现将医学继续教育学习班收费标准及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 培训期收费标准

1、小儿危重症呼吸支持治疗培训班(国家级)收费标准为每人每期1000元(含操作费,资料费另收),培训课时34课时,培训内容:早产儿呼吸管理、新生儿危重症治疗、小儿喘息性疾病的治疗等13项题目。

2ERCP术的围手术期护理(自治区级),收费标准为每人每期300元(资料费另收),培训课时8课时,培训内容:ERCP术的围手术期护理、慢性胰腺炎内镜治疗等。

3、冠心病一级和二级预防(自治区级),收费标准为每人每期300元(资料费另收),培训课时8课时,培训内容:冠心病一级和二级预防、变异性心绞痛治疗新进展等。

二、你院要严格执行国家及自治区继续医学教育的要求,认真做好培训的相关工作,提高培训质量,在培训处显著位置公示培训项目、内容、及收费标准,自觉接受卫生、价格等部门的监督检查。

三、此批复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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