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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640100-101/2017-50072 | 效力状态: | 有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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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银川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成文日期: | 2017-09-14 |
责任部门: | 银川市发改委城建科 | 发布日期: | 2017-09-14 |
名 称: | 关于调整利民南街(长城东路-规划二号路) 道路工程建设方案概算的批复 |
银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你局《关于调整利民南街(长城东路—规划二号路)道路工程建设方案批复概算的函》(银住建发[2016]825号)已收悉,经研究,现就有关事宜批复如下:
一、我委于2008年5月5日以银发改发[2008]117号文件《关于银川市2007-2009年度街巷改造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对利民南街(长城东路-规划二号路)道路工程进行了批复。根据工程现场实际情况,经与施工图设计文件对比,同意对该项目部分工程内容作出调整。
二、部分工程调整内容:
1、原批复本项目工程建设内容为道路、排水、路灯工程,在工程开工建设后,应银川市自来水公司申请,经原市建设局批准对该道路给水进行改造,施工单位已按照设计图纸施工完毕,工程经验收合格已移交自来水公司投入使用。
2、本工程计划开工日期为2010年7月2日,投标时材料价差按招标文件规定执行银川市2010年第2期材差。由于光华门居民干扰使该工程不能按正常的开工时间开工,后经政府相关部门协调解决,实际开工日期为2011年6月,在此期间遇材料价格大幅上涨的影响,对原投标时材料价格做相应调整,按实际开工日期原投标预算材料价差调整为银川市2011年第3期。
3、按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文件《宁建科发(2010)第17号文件》关于调整宁夏回族自治区计价定额人工费的通知,自2010年7月1日起新开工的工程人工费单价调整为45元。因此原投标预算人工费单价应由34元调整为45元。
4、因设计变更增加机动车道面积1093平方米,增加人行道面积570平方米,增加电力沟槽及变压器基础填方2911立方米,增加雨水井13座,增加DN300钢筋砼管103米、DN200钢筋砼管61米,临时供水费8万元等。
三、调整后投资规模及资金来源:项目原批复(银发改发[2008]117号)中对该项目概算总投资为661.89万元,其中:工程费用553.43万元,其它费用59.43万元,预备费用49.03万元。调整后项目概算总投资为920.19万元,其中:工程费用806.40万元,其它费用69.97万元,预备费用43.82万元。资金来源为国家开发银行贷款及市财政拨款。
银川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7年9月14日
(此件依申请公开)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