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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640100-101/2018-04413 效力状态:有效
发布机构:银川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成文日期:2018-02-01
责任部门:银川市发改委 发布日期:2018-02-01
名 称:关于开展全市2016-2017年度碳排放报告与核查及排放监测计划制定工作的通知

关于开展全市2016-2017年度碳排放报告与核查及排放监测计划制定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发改(经发)局,各有关企业: 

  根据《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关于做好2016、2017年度碳排放报告与核查及排放监测计划制定工作的通知》(宁发改环资 [2018]2号)的有关要求,我委现组织开展全市2016、2017年度碳排放报告与核查及监测计划制定工作,请各地按照要求,认真组织重点企业开展相关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编制与报送的企业范围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2016、2017年度碳排放报告与核查及排放监测计划制定工作中有关重点排放行业及排放规模的要求,结合本市重点用能和排放企业的实际情况,拟定了纳入此次编制与报送工作的企业范围名单(见附件1)。 

  二、编制与报送的要求 

  按照国家发改委发布的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发改办气候20132526号、20142920号和2015 1722号)要求,请纳入的企业分年度核算并报告企业2016年和2017年的温室气体排放量及相关数据。此外,根据配额分配需要按照附件2要求核算其它相关基础数据,按照附件3要求编制各年度排放报告,制定并提交《排放监测计划》。(附件2、附件3请在邮箱nxycfgw@yeah.net中自行下载,密码fgw.000 

  三、工作要求 

  (一)各相关企业务必于2018年3月9日前将法人单位签章(加盖骑缝章)胶印的《核算报告》(含补充数据表)及《排放监测计划》(一式三份)报市发改委,同时报送电子版至邮箱。 

  (二)我委将2月6日(星期二)上午9:00在银川市行政中心主楼3楼320会议室召开编制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报告说明会议,委托相关专家对重点企业的核算报告(含补充数据表)进行解释说明。请纳入企业准时参会,2月5日将参会名单报至我委,请各县(市)区发改(经发)局做好相关配合工作。 

  联系人:张  6889373 

    箱:nxycfgw@163.com 

    

    件:1.企业名单 

          2. 2016(2017)年碳排放补充数据核算报告 

          3. 排放监测计划 

    

                           银川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8131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企业名单 

    

  宁夏紫荆花纸业有限公司 

  宁夏大地丰之源生物药业有限公司 

  宁夏赛马水泥有限公司 

  宁夏宝塔能源化工有限公司 

  中铝宁夏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宁夏瀛海天琛建材有限公司 

  宁夏瀛海天祥建材有限公司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宁夏石化分公司 

  银川宝塔精细化工有限公司 

  宁夏启元药业有限公司 

  神华宁夏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国网宁夏电力公司 

  宁夏贺兰山化肥有限公司 

  华电宁夏灵武发电有限公司 

  宁夏电投西夏热电有限公司 

  宁夏泰瑞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宁夏伊品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宁夏电投银川热电有限公司 

  宁夏银川制钠厂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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