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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640100-101/2021-00080 | 发布日期: | 2021-03-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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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银川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责任部门: | 银川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名 称: | 关于降低兵沟旅游景区门票价格的通知 |
宁夏兵沟文化旅游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兵沟旅游景区门票价格及停车场收费标准的申请》(宁兵旅发〔2021〕1号)收悉。为进一步增强居民消费意愿,释放旅游消费需求,加快发展我区全域旅游,更好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持续推进完善国有景区门票价格形成机制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20〕568号)和《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关于持续深入推进降低重点国有景区门票价格工作的通知》(宁发改价格〔2019〕235号)文件精神,经成本测算,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门票价格
兵沟旅游景区门票价格降低为:旺季(每年4月1日至10月31日)40元/人·次,淡季(每年11月1日至次年3月31日)30元/人·次。
二、观光车收费
观光车环线票价:15元/人·次。
三、停车收费
按照《银川市优化规范停车场管理服务工作实施意见》(银政办规发〔2020〕10号)中相关规定执行。
四、门票优惠政策
1.6周岁(含6周岁)以下或身高1.2米(含1.2米)以下儿童、老年人、残疾人、现役军人、军烈属、退役军人持“拥军优属卡”及其他符合免票条件的人员凭有效证件实行免门票。
2.6周岁(不含6周岁)至18周岁(含18周岁)未成年人、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下学历学生凭有效证件实行半价门票。
3.对10人(含10人)以上的团队可实行优惠门票价格。
五、明码标价公示制度
景区接到本通知后,要严格执行降价标准,并及时在售票窗口等显著位置公示降价后的门票价格(含优惠票价、优惠对象、优惠条件),标明服务项目、服务内容、收费标准、举报电话等信息,主动接受社会、价格主管部门、市场监管部门的监督。
六、执行时间
本通知自下达之日起执行,原银川市物价局《关于兵沟旅游景区门票价格及相关收费试行标准的批复》(银价发〔2018〕22号)同时废止。
银川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3月1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