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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116401000100858374/2022-00104 发布日期:2022-01-17
发布机构: 银川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责任部门: 银川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名 称:银川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建立违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案例归集和通报制度的通知

银川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建立违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案例归集和通报制度的通知

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县(市)区发展和改革局、审批服务管理局:

为全面深入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建立违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案例归集和通报制度的通知》(发改体改20211670号)《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关于建立违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案例归集和通报制度的通知》(宁发改体改〔202224号)要求,结合实际,建立我市违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案例归集和通报制度。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案例归集范围

以下几类情况将被纳入违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案例通报范围:

(一)地方政府及有关机构违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禁止准入类或许可准入类事项要求进行审批的。

(二)市场主体违规进入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禁止或限制进入的行业、领域、业务的。

(三)地方政府及有关机构设置市场准入隐性壁垒的,如国家层面已放开但地方仍在审批、另设市场准入限制性条件、监管能力不足导致不敢批、行政审批互为前置、同类事项跨区域重复审批等。

(四)其他违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的情况。

二、案例定期排查汇总

县(市)区、各部门根据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中所涉及的事项,对本地本部门违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有关规定的案例进行定期排查,排查结果及时报送市发改委体改法规监察科(电话:6888637,传真:6888613邮箱:yctgfgjc2015@163.com),由市发改委汇总后报送自治区发改委

银川市智慧城市运营管理指挥中心要依托12345政务服务热线、宁夏政务服务网(银川)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服务专区等线上反馈渠道,搜集各种形式的市场准入不合理限制和隐性壁垒线索,依照程序移交相关部门复核、排查、整改,确实属于违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的及时报送市发改委

三、建立典型案例通报机制

对违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的典型案例情况进行通报,统一在国家发展改革委门户网站和信用中国网站向社会公示,同步纳入全国城市信用状况动态监测。

建立违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案例归集和通报制度,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的重要手段,各县(市)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对排查发现或被通报的案例,要明确整改时间、任务和责任人,有力推动整改到位,持续做好本地区本部门违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典型案例归集处理和报送工作。


附件:1.违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典型案例及处理情况通(第1期)

      2.违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案例报送格式


银川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117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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