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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1164010001008624XE/2024-00032 | 发布日期: | 2024-03-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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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银川市公安局 | 责任部门: | 银川市公安局办公室 |
名 称: | 银川市公安局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
2023年度,在市委市政府和公安厅的坚强领导下,银川市公安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严格落实《银川市法治社会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法治银川建设规划(2021-2025年)》和《银川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2023年工作要点》要求,全面对标法治建设的总布局,将法治银川、法治政府与公安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在持续推进依法行政、依法履职,大力提升执法规范化建设方面取得了可喜的成绩,全面助推法治银川高水平建设。
一、强化执法主体能力培训。一是紧盯“关键少数”。坚持把领导干部带头学法、模范尊法用法作为开展各项公安工作的关键,将法治学习纳入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内容,专题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3次,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宣讲、讲座9次;坚持会前学法,制定并印发了《银川市公安局会前学法工作规定》和会前学法清单,常态化开展会前学法30余次;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10次,参加现场和网上旁听庭审21次,引导领导干部牢固树立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权由法定、权依法使等基本法治观念。二是紧抓“重点多数”。深入开展全警实战练兵活动,组织全警大学习、大比武等各类活动,通过观摩法院庭审、法律知识考试、执法能力比武、送教上门、案例评析、专题培训等多种方式加强业务培训,不断提升一线民警现场处置、调查取证、执法办案、出庭作证等实战能力和专业素养。已累计开展各种形式法制培训560余次。充分用好“法宣在线”考法平台,通过专题考法,切实提高国家工作人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解决问题、推动发展的能力。三是出台了《银川市公安机关鼓励民警参加国家司法考试、公安部高级执法资格等级考试暂行办法》,并严格落实奖励措施。《银川市公安局执法主体能力素质提升(2018-2020年)规划》中更明确要求对于参加司法考试民警,所在单位结合工作实际合理安排参加培训,给予一定的备考假期,原则上不低于10天。截止目前共有122名民辅警通过法考、276名民警取得高级执法资格。四是充分利用宁夏公安执法智考平台,搭建线上学习、考试平台,学法内容涵盖《基本级执法资格考试题库》《中级执法资格考试题库》、习近平法治思想、党建基本知识等丰富内容,民警可随时、随地学法,每名民警每季度学法积分不低于90分,每年度不低于360分,并适时组织线上和线下季度考、年度考,考试不及格补考、达不到练兵要求多次考,无形中提升了法律知识储备、积累。
二、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一是严格落实“权责清单”制度。将权责清单使用贯穿到行政执法各个环节,按清单行使权力、承担责任,避免权力越位、错位、缺位。积极推动权力清单动态调整。2023年度,动态调整公开权责清单429项。二是建立社会组织诚信档案。以健全政务失信记录为抓手,及时归集信用信息,持续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根据银川市关于加快推进个人诚信体系建设要求,交警部门为鼓励广大驾驶员遵章守纪、文明驾驶,推出为公路客运驾驶员、旅游客运驾驶员、危险化学品运输车驾驶员、出租车驾驶员连续三个记分周期内未记分发放“绿色通行证”的便民措施,各交警大队、车管所业务大厅开通“绿色通道”,对持有“绿色通行证”的驾驶员优先办理业务,引导广大驾驶人争当守法驾驶员。三是不断优化行政审批事项流程。持续深化365天×24小时窗口服务、民意110合成服务中心等务实举措,探索开拓“互联网+公安政务服务”新路子,高标准建设“银(赢)企安”服务平台,一站式集成公安涉企管理服务事项,推动数据优势转化为基层治理效能,大力推动“网上办”“掌上办”,着力打造“有感服务、无感管理”新模式,努力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环境。
三、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一是严格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备案。全面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研究论证、公平竞争审查、法制机构合法性审查、集体研究决定等制度,按照“三统一”和有效期要求,将局属部门以市局名义制发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全部纳入管理范围,并将涉及公众利益的规范性文件及时在门户网站发布,并移交档案管理部门。二是健全依法行政决策程序。严格按照《银川市公安局执法管理委员会工作规定》《银川市公安局重大疑难敏感案件集体审议及双签字审批制度》《银川公安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规范集体议事流程,召开党委会30次、局长办公会9次,执法管理委员会议4次,会议记录一律建档入库备查,有效促进公安工作重要文件审议、人事干部任免、项目经费使用等重大行政决策制度化、程序化、规范化。三是建立法律顾问制度。组建以法制部门民警和公职律师为主体,执法、司法机关及执业律师精英人才为成员的29人法律顾问组,健全完善法律顾问组工作规范,切实发挥咨询服务作用,有效防控法律风险。2023年,对4起重大复疑难案件进行审查决议。
四、强化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一是完善执法监督体系建设。坚持以信息化促精细管理,依托市局执法管理中心每月巡查、通报,实现集约化、精细化管理,构筑执法权力监管闭环。推动“两法衔接”平台应用,将其纳入全局执法质量考评,实现涉嫌刑事犯罪案件100%移送审查。加强执法过错责任追究,认真贯彻落实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执法过错责任追究有关制度规定,在案件办理中,严把审核关,依法依规对相关责任人严肃问责。二是开展积案集中清理。大力整治执法突出问题,加快推进执法制约监督体系改革和建设,切实解决有案不立、压案不查、有罪不究等突出问题。三是加强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重点针对是否存在不当干预、过问案件等问题、侦查环节,是否存在逐利执法、选择执法及执法地方保护主义、是否存在违反刑事、行政受案和管辖有关规定,应立不立、违法乱立、越权办案及违反办案程序、滥用执法司法权插手经济纠纷,将经济纠纷作为违法犯罪处理等六个方面五类案件梳理出1405件刑事案件,逐案进行自查、复查,逐案建档,进行专案核查。四是强化执法监督、监管。本年度制作执法巡查20期,从警情、如实立案、受案率、双十二类案件等要素进行巡查,发现问题即行即改。
五、深入开展法治宣传。一是紧抓青少年普法教育。制定出台《银川市公安局关于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学生防溺水工作实施方案》《学生暑期期间安全防范工作提示函》等规章制度,深入开展教育引导和不安全因素排查工作,有效防止中小学幼儿园学生溺亡事故的发生。针对校园欺凌,向教育部门推送警情信息42份,发送安全风险提示函21份,要求学校建立矛盾纠纷排查档案,做好谈心谈话记录。配套完善各分市县局辖区派出所、交巡特警上下学高峰时段巡逻联控模式。建立校园周边保安员应急处置队伍,推动校园周边保安员参与涉校突发事件处置,完善网格员“消息树”作用,及早发现涉校欺凌隐患。深化“法律进学校”系列活动,协助学校开好法治课程,充分利用开学第一课、校园安全周、国家宪法日等节点,组织开展“法律进学校”系列活动1300余次,切实加强青少年普法教育。二是推进普法与依法治理有机融合。针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社会治安热点难点问题,按照“什么问题突出,就重点解决什么问题”的原则,组织开展了道路交通安全、护校安园、安全生产、养老诈骗等各项专项治理行动,切实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做到依法、准确打击各类违法犯罪行为。年内,组织开展市域重点问题整治清查行动116次,及时发现、清除社会治安隐患,严厉打击和震慑违法犯罪活动,社会面治安防控形势明显好转,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持续提高。三是推进法治文化建设。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坚持普法教育与履行公安职能相结合,充分利用公安现有警务资源,以接警大厅、社区警务室以及户籍、交警、政务服务中心等服务窗口作为普法宣传网点,通过放置业务资料,发放与民生相关的防盗防骗宣传资料,受到群众的普遍欢迎。组织开展法治文化产品创作推广,针对当前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主要作案手法和老百姓容易被骗的高发类案件,结合收集整理的各类常见诈骗的真实案例,拍摄反诈短视频共计420余个,以情景再现的形式精准揭露了犯罪分子的作案手法和伎俩,同时对如何防炸反诈进行警方专业提示。积极挖掘新媒体宣传优势,综合运用“报、网、端、微、屏”等资源和平台,通过新法解读、普法漫画、典型案例、法治热点等丰富多样的内容和形式,及时发布各类普法信息2100余条;围绕“我为群众办实事”“疫情防控”“如我在案如我在办”等在“平安银川”微博、微信发布微文1500篇,阅读量达140万余次。四是充分发挥专业警种效能。深化法律进企业、进工地、进农村、进社区等分层分类的法治教育活动,利用所队民警、、治安网格员前端“触手”作用,积极引导从业人员增强法治意识,学会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走访企业415家,开展预防经济犯罪法律知识宣传专题讲座105次,发放各类宣传材料7万余份,投放电子屏140余处,公开发布涉众型经济犯罪类简报252篇。以开展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为契机,组织开展涉老年人反诈宣传进社区、进超市、进公园、进广场、进家庭等专项法治宣传活动200余次,经常性开展对农村村民、社区居民等人群的普法宣传和公益法律服务,提高老年人识骗防骗能力。结合“3.8”妇女节、“6.26”国际禁毒日等重要节点,深入开展诚信建设、反家暴法等法律法规宣传350余次;组织深入开展反有组织犯罪法宣传,持续开展扫黑除恶、防电信诈骗和传销等专项法治宣传活动3600余次;开展食品安全、禁毒、双拥工作等相关的法律法规宣传700余次。大力宣传与维护民族团结、安全生产、交通管理、治安管理、禁毒、消防等相关的法律法规宣传教育1400余次,让群众懂得用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用法律知识和法律途径解决生产、生活中的问题。结合“4.15”国家安全日、“5.12”防灾减灾日、“11.9”消防安全教育日等时间节点,开展主题法治宣传420余次,加大国家安全类、公共安全类宣传力度,强化公众安全意识。
六、推进法治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主要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不足:一是制度建设有待进一步完善。面对新时代新任务新要求,相关执法制度需要不断更新完善,以适应实际工作,工作措施需要进一步创新,以激发队伍活力潜力;二是执法理念仍需进一步提升。执法理念的提升不是一蹴而就,而是循序渐进的,需要不断的学习正确先进的理念,不断的结合工作实际提高认识,从而树立正确的执法理念;三是执法能力仍需进一步提高。面对不断修订的法律和新型犯罪形式的层出不穷,公安队伍的执法能力稍显不足,仍需不断的学习提高。四是创新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社会矛盾不断变化,新冠疫情突如其来,都要求我们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不断创新依法治理、依法防控、依法管理水平。
七、2024年工作计划。
(一)坚定政治立场,坚持从严治党治警。坚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以坚定的政治自觉、严肃的政治态度、高昂的政治热情和强烈的责任担当,教育引导全警不断提升政治“三力”,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树牢绝对忠诚于习近平总书记的鲜明政治导向,将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对党绝对忠诚作为公安队伍最鲜明的特质。
(二)坚持智慧赋能,加大执法监督力度。一是打造一站式办案基地,不断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市公安局提出以创新驱动、智慧赋能、信息共享的新理念,着力打造规范、高效、便捷的一站式执法办案基地和24小时不打烊的便警、利警、惠警服务平台,采取集约化办公、一站式办案的创新模式,不断融合服务、保障、监督、管理、指导等功能,逐步实现适应新时代对规范执法需求的新提升。二是采取全流程一体化管理,逐步破解涉案财物管、移等难题。利用已建成的全市最先进的涉案财物管理库,对入库的刑事案件涉案财物进行标记唯一的“身份码”,可实现全流程、动态化、精细化管理。涉案展示台采用远程视频查验系统,可实现公检法三部门对涉案物品进行远程视频示证的要求,通过“一体化管理、换押式移交、规范化处置”模式,逐步破解涉案财物处置的现实难题。三是优化执法要素监督,逐步实现案件办理全流程管控。依托新的执法办案管理中心,构建多层级执法办案监督管理模式,将审核指导、监督管理与服务保障无缝衔接,做到监督、指导、审核的全覆盖全过程,主要围绕“人、案、物、警情、场所、卷宗”等关键执法要素,坚持“六个统一”,逐步实现“一站式办案、合成化作战、智能化管理,全流程监督”。
(三)坚持精细管控,构建执法管理体系。一是构建执法监督新格局。依托市局执法监督管理委员会,构建涵盖机关纪委、督察、信访、法制及相关警种部门的大监督格局,进一步完善《银川市公安局执法监督管理委员会工作规定》,打造分工负责、合成治理的监督模式。二是严密受立案环节监督管理。修订完善各项规定、机制,依托执法办案系统、执法智能监督平台,强化受立案指导管控,继续实行“警种支队纵向抓、县区(分)局横向抓、法制部门全面抓”的监管模式,每月筛查、巡检、现场执法音视频比对、电话回访等多种方式全方位回查并纳入考核,督促做到报案必接、有案必受、受案必核、立案必查。三是持续推进说理式执法。继续深化“好好说话、规范执法”活动,坚持刚性与柔性相结合,从违法事实、行为危害、处罚依据着手,做到讲清事理、讲清法理、讲清情理“三讲清”。四是继续深化执法信息化建设。进一步升级远程提审系统,推广笔录远程电子捺印、签名,开发重点执法环节数据预警模块嵌入系统,提高监督效能。建立类案法律法规库,方便民警查找法律依据。
(四)狠抓能力建设,激发队伍整体活力。一是健全完善民警跟班制度,组织侦查、法制业民警到检法两院开展“一对一”“面对面”跟班学习,切实增强“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改革”司法理念。二是开展全警能力素质提升大轮训,对执法办案程序、纪律作风等方面专项学习,聚焦解决困扰基层执法办案的疑点、难点问题,有针对性实效性的法制大练兵活动。三是进一步健全公检法联合培训制度,组织典型案例和败案剖析实战学习,切实提升民警取证能力和办案质效。四是建立健全执法办案岗位权责与积分管理捆绑机制,完善民警办案积分实施细则,从执法能力、办案数量、执法质量入手,进一步明确和严格落实主办责任、协办责任、审核责任和审批责任,为执法质量考评建立科学、合理的“新标尺”。同时积极与政治部对接,将办案积分与职级职务晋升、评先评优、表彰奖励等挂钩,切实激励广大民警“想办案、能办案、多办案、办好案”。
(五)落实主体责任,推动“八五”普法落地。牢牢把“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作为推动法治公安建设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抓手,纳入执法规范化建设大局同规划、同部署、同推进,进一步壮大普法力量,创新普法模式,优化工作机制,加强督促检查,不断健全完善条块结合、齐抓共管的“大普法”工作格局,推动形成普法工作“大合唱”的生动局面,高起点、高标准推动“八五”普法工作迈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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