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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方式: | 图文方式 | 生成日期: | 2016-10-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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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银川市公安局 | 解读单位: | 银川市公安局法制支队 |
今年8月15日,银川市民大厅启动了重庆、吉林、福建三省(市)户籍人口在我区异地居民身份证受理试点工作。10月24日起,在我区可办理异地身份证的省份将增加到15个省(市)。
15个省(市)名单:重庆、吉林、福建、安徽、北京、天津、河南、河北、江苏、江西、浙江、辽宁、海南、陕西、青海。
目前,宁夏地区受理全国15省(市)身份证办理,受理点有三处:
①银川市公安局兴庆区分局新华街派出所
0951-6022170
②银川市公安局金凤区分局北京中路派出所
0951-5023707
③银川市西夏区政务大厅公安窗口
0951-3813995、3861351
需要注意的是,撤销银川市民大厅公安窗口全国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办证点。
收费标准:
换领证件:每证收费20元;
丢失补领证件:每证收费40元。
■受理条件适用对象。在我区合法稳定就业、就学、居住的十五个省户籍人员,并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在三个受理办证点申请办理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换领、损坏换领和丢失补领业务:
1.已领取《银川市、石嘴山市、吴忠市居住证》(实际居住半年以上)的;
2.已在中卫市、固原市公安机关进行流动人口信息登记并居住半年以上(居住地派出所开具的居住半年以上登记证明);
3.持有经教育部门注册的学生证或学籍证明等材料。
■这些情况暂无法办理
1.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
2.因相貌特征发生较大变化且居民身份证未登记指纹信息,难以确认身份的。
3.有伪造、变造、买卖、冒领、骗领、冒用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护照、驾驶证和买卖、使用伪造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护照、驾驶证等国家机关证件行为的。
4.属于国家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推送的不良信用记录人。
5.因受技术条件制约等原因,难以确认身份的。
6.由于技术原因,对持有双语居民证外省籍人员暂不受理。
■需要的证明材料
申请人的居民户口簿或本人居住证、驾驶证、社保卡、学生证等带照片的有效证件之一。
■工作流程
异地受理
符合条件的十五个省份户籍人员本人向三个受理办证点提出居民身份证异地换领、补领申请,并供相应证明材料。受理公安机关通过登录公安部的异地居民身份证受理平台,现场录入申请人居民身份证号核对申请人身份信息,采集申请人的人像信息和指纹信息,核验基本信息一致后,向申请人户籍地公安机关上传审核信息,并填写申请人联系电话、实际居住址等信息,打印《居住身份证异地受理登记表》,并按规定收取证件工本费。
■审核签发
1. 我区受理的异地身份证。
由申请补办居民身份证群众的原户籍地户政部门审核签发我区异地受理居民身份证制证信息,审核通过后,以FTP形式传输给宁夏公安厅居民身份证制作中心。
2.外省受理的我区居民身份证。
由我区各市、县(区)治安户政部门派专人负责审核签发本地区在外省申请补办人的制证信息申请,2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签发工作。
■证件制作发放
制作完成的证件自信息受理后20日内发送至受理地。申请人本人或委托人凭《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领取证件;换领证件的,领取新证时应当交回原证;委托人代领的,应告知要求申请人30日内到受理地派出所核验证件信息。
银川市公安局
2016年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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