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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640100-112/2010-00190 效力状态:有效
发布机构:银川市自然资源局 成文日期:2010-12-03
责任部门:银川市国土局 发布日期:2010-12-03
名 称:关于开展“两整治一改革”专项行动工作任务及责任分工的通知

关于开展“两整治一改革”专项行动工作任务及责任分工的通知

银国土资党发〔2010〕45号

  

关于开展“两整治一改革”专项行动工作任务及责任分工的通知

  

各国土资源分局、局机关各处(室)、局属各事业单位:

为贯彻落实厅党组《关于在全区国土资源系统开展“两整治一改革”专项行动的通知》精神,现就主要工作及责任作如下分工。

一、总体要求和工作目标

(一)总体要求

在局国土资源系统开展“两整治一改革”专项行动,是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也是当前工作的重中之重。各分局,机关各处(室)和各事业单位领导,一定要从思想上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在全系统开展“两整治一改革”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要紧密结合本单位的实际,着力整治干部队伍廉洁从政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着力整治土地和矿权交易市场存在的突出问题,深入推进国土资源管理制度改革,全面构建国土资源系统惩防体系建设,推进国土资源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二)工作目标

通过扎实开展“两整治一改革”专项治理行动,我局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取得明显成效;干部队伍廉洁从政素质显著提升;腐败案件易发多发态势得到有效遏制;土地、矿业权交易市场进一步健全和规范;国土资源管理制度进一步建立和完善。

二、开展土地和矿业权交易市场专项整治

工作目标:针对土地和矿业权出让审批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解决问题,完善制度和强化监管的措施,切实解决土地和矿业权出让中的腐败问题,促进加快建立统一规范的土地和矿业权交易市场。

任务分工:

(一)规范土地使用权交易市场。成立交易机构,健全完善制度,强化监督管理,规范交易行为。重点解决国有建设用地出让中规避招拍挂、违反规定设置出让条件的问题;解决违反规定干预土地出让审批的问题;解决擅自调整修改土地出让条件的问题;解决土地储备、土地供应和土地信息不公开、不对称的问题;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必须进入有形交易市场,积极推进网上交易和网上监管。逐步建立银川市级统一规范的土地交易市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要全部纳入交易市场操作;要进一步加大对土地出让后的监管力度;对土地出让后调整修改容积率和土地出让条件的,必须重新招拍挂。2010年12月底前,提出规范土地使用权交易市场的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2011年3月底前,提出解决问题、完善制度和强化监管的措施及办法。

牵头单位:局规划利用处

配合单位:局综合(法规监察)处、耕地保护与地籍管理处

(二)建立健全矿业权有形市场。成立交易机构,建立健全矿业权交易市场,着力解决矿业权出让公开竞争制度不健全、交易制度不完善、监管不到位和领导干部违规干预矿业权出让的问题。201 0年底前,要对矿业权出让进行全面清理,县(市、区)级不再审批设置采矿权。探矿权由国土资源部和自治区审批,采矿权招拍挂出让由区、市两级按照矿种和储量进行分级审批,并在有形交易市场出让,积极推进网上交易和网上监管。2010年12月底前,提出建立健全矿业权有形市场的实施意见,并组织实施;2011年3月底前提出解决问题、完善制度和强化监管的措施及办法。

牵头单位:局矿产资源管理处

配合单位:银川市矿产资源管理站

(三)切实加强土地储备机构管理。进一步理顺银川市土地储备机构管理体制,研究出台加强银川市土地储备机构管理的制度措施。土地储备机构必须要与其下设或挂靠的从事土地开发相关业务的机构彻底脱钩。土地储备机构在收购土地、遴选价格评估机构的选择方式上,要坚持公开、公正的原则,土地前期开发,应严格按规定通过招标方式选择工程施工单位。严禁国土资源行政管理部门及所属企事业单位直接从事土地一级市场开发。2011年底前完成清理和规范工作,并提交工作情况总结报告。

牵头单位:局规划利用处

配合单位:银川市土地交易中心

三、开展整纪纠风专项整治

工作目标:认真开展廉政风险点排查和自查自纠工作,全面梳理排查国土资源管理中易发腐败问题的薄弱环节,制定防范和整改措施,健全和完善制度,切实加强管理,规范行政行为,查处违法违纪案件,着力使国土资源部门行风评议名次升上去,违纪违法案件数量降下来。

任务分工:

(一)开展廉政风险点排查和自查自纠。针对国土资源系统现行制度、关键岗位、核心业务、重点部位,全面排查制度漏洞和廉政风险点。重点围绕土地和矿业权出让审批、土地整治、矿山环境治理、征地补偿、调查评价、执法监察等方面,建章立制,堵漏补缺。组织动员局系统干部对照《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规定,以行使土地审核审批、土地出让、矿业权审批和出让、项目管理等部门作为重点,认真开展自查自纠,针对存在问题,制定整改措施,抓好具体落实。2010年12月底前,完成风险点排查和自查自纠工作,并对工作情况进行认真分析总结,提交总结报告。

牵头单位:局纪检组

配合单位:局机关党委

(二)严肃处理不廉洁行为。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市国土资源系统工作人员凡有“五项”行为的,先行停职或免职,并按有关规定和程序进行处理。

牵头单位:局纪检组

配合单位:局机关党委

(三)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进一步加强与纪检、检察机关的协作,建立联动机制,加大办案力度,充分发挥案件查处的治本作用,重点查处土地和矿业权出让审批中,非法批准、低价出让、擅自批准改变用地性质,违规出让土地使用权和矿业权或在招标拍卖挂牌中,量身定做,滥设前置条件,擅自修改调整土地利用规划等十类违纪违法案件,认真总结分析案件发生的特点和规律,建立健全案件线索移送和案件协查机制。

牵头单位:局纪检组

配合单位:局机关党委

(四)进一步加强廉洁从政教育。按照区厅党组要求,安排局系统各级领导干部参加国土资源廉政教育集中培训;部署局系统干部职工培训教育工作。2010年12月底前根据国土资源厅计划作出具体安排。

牵头单位:局综合处

配合单位:局机关党委

四、深化国土资源管理制度改革

工作目标:按照把权力和责任放下去,把服务和监管抓起来的总体要求,针对廉政风险点排查和自查自纠梳理出来的问题,以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的权力制约为重点,推进深化改革,使决策、执行、监督三分离的内部制约机制得到健全。强力推行一批制度、努力催熟一批制度、积极储备一批制度,基本形成防治腐败的长效机制。

任务分工:

(一)深化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加快转变管理职能,以土地和矿业权审批为重点,减少行政审批事项,把主要精力从忙于审批、项目安排中转移到加强制度设计、宏观调控和市场监管与服务上来。土地和矿业权审批严格实行接办分离、网上报批、联网审查、集体会审、限时办结、结果公开,接受社会监督。2010年12月底前,依据国土资源部相关文件和要求,完成对现有审批事项的梳理,制订土地和矿业权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

牵头单位:局规划利用处

配合单位:局耕地保护与地籍管理处、局矿产资源管理处、银川市矿管所、银川市土地交易中心

(二)全面落实“四推进”活动的各项任务。按照“服务高效化、目标责任化、管理规范化、监督多样化”要求及任务分工,继续深入开展“四推进”活动,激励全系统干部职工在“四推进”活动中,倡导新风,弘扬正气,以崭新的精神状态,不断促进国土资源规范化管理,全面构建规范、高效、廉洁的管理体系。

牵头单位:局综合处

配合单位:局规划利用处、局耕地保护与地籍管理处、局矿产资源管理处、局机关党委、局属各事业单位

(三)扎实开展廉政教育,打牢廉洁从政思想基础。结合年度工作落实和专项行动任务,全面落实年度思想政治教育内容。认真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熟记各项规定,吃透准则内容。配合区厅对全系统干部职工进行国土资源系统工作人员法律、规章应知应会内容教育活动。

牵头单位:局综合处

配合单位:局机关党委

(四)坚持市场取向,进一步转变管理职能。按照市场经济要求,市局及各分局应进一步转变管理职能,从重管理向重服务方面转变,做好服务发展和严格监管工作。要进一步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和标准进行处罚,避免自由裁量权不按程序、标准和不经过集体研究进行处罚的行为发生,努力营造公开、公平、公正的国土资源执法环境。进一步加强对土地整理、土地估价、储量评审和矿业权评估机构的管理;严禁行政管理人员在经营性事业单位或中介机构交叉任职,切实做到政事分开、管办分离。

牵头单位:局综合(法规监察)处

配合单位:局规划利用处、局矿产资源管理处、局耕地保护与地籍管理处、银川市土地整理中心、银川市土地权属登记管理中心、银川市土地交易中心、银川市矿管所

(五)突出关键环节,进一步规范权力运行。加强行政审批、资金管理、项目安排、干部人事制度等权力运行的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的监督,规范权力运行,从源头上预防腐败;强化干部人事管理的监督,大力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特别是要进一步完善干部轮岗交流制度,2010年12月底前,完成银川市国土资源系统行政管理人员交叉任职情况的清理,研究制定领导干部在社会组织中兼职的管理规定;制定银川市国土资源系统领导干部和关键岗位干部交流管理办法;制定土地估价管理办法和矿业权评估行业管理办法;建立中介机构廉洁从业和诚信档案,加大中介机构和从业人员违规违法的责任追究力度。年底前组织对中介机构集中进行一次检查清理。

牵头单位:局纪检组

配合单位:局规划利用处、局耕地保护与地籍管理处、局矿产资源管理处、银川市土地交易中心

(六)利用现代手段,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加快银川市国土资源综合监管平台建设,进一步健全完善银川市国土资源利用一张图和土地批、供、用、补、查综合电子信息监管平台,实现建设用地全程动态网上监管,并大力完善矿业权统一配号系统,逐步将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纳入电子监管范围,充分利用一张图管地、管矿,健全完善“天上看、地上查、网上管”的国土资源综合监管体系。大力推进国土资源系统政务信息公开,加大电子政务建设力度。建立健全银川市国土资源系统权力公开透明运行的机制,针对社会广泛关注的土地、矿业权市场中的热点问题,迅速集成土地和矿产资源的审批结果、供应计划、交易情况和违法案件等信息,公开发布,主动接受社会监督。2011年2月底前,研究制定出进一步推进综合电子信息监管平台建设、应用、管理实施方案。

牵头单位:银川市国土资源信息中心

配合单位:局综合处、局耕地保护与地籍管理处、局规划利用处、局矿产资源管理处、银川市土地交易中心

(七)进一步完善国土资源系统防治腐败的制度体系。按照自治区党委、政府和银川市委、市政府关于开展“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推进年活动”及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要求,加强国土资源管理制度建设,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和监督机制。要针对实际工作中发现的深层次问题,抓紧建立完善相关制度,及时把专项治理中的有效措施和经验,转化为制度规定,要通过专项治理,出台一批和完善一批法规制度,巩固和深化专项行动工作成果。

牵头单位:局纪检组

配合单位:局规划利用处、局矿产资源管理处、局耕地保护与地籍管理处

(八)严格落实廉政规定,进一步强化责任追究。对腐败案件多发频发、造成严重后果和恶劣影响的单位,对主要责任人实行问责。对在本地区政风行风评议中评价较差、排名靠后的单位,约谈主要负责人。对问题较多,又不能及时改正纠正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实施责任追究或作组织处理。

牵头单位:局纪检组

配合单位:局机关党委

(九)强化行政执法监督。强化对行政执法权的监督,敢于碰硬,不怕得罪人,严肃查处违法违规案件。2010年12月底前,研究制定全市国土资源领域违规违法案件公开通报和挂牌督办实施办法,依据国土资源部国土资源行政处罚办法制定相应实施细则。

牵头单位:银川市执法监察支队

配合单位:综合(法规监察)处

(十)加强对职能转变的监督和考核。从2011年起,我局要按照国土资源部的要求和区国土资源厅安排部署,制定并公开职能转变的具体工作目标,将职能转变的情况纳入年度考核内容。

牵头单位:局综合处

配合单位:局纪检监察室

(十一)加强财务监管。从2011年起,对大额资金、重大专项资金的实施实行全程监管。对预算编制的执行情况实行报告和通报制度,加强内部审计监督和经济责任审计。

牵头单位:局纪检组

配合单位:局纪检监察室

五、加强统筹协调和监督检查

工作目标:建立健全工作机构,开展有效的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抓好正反两方面典型的宣传,营造“两整治一改革”工作的良好氛围。组织开展工作经验交流,指导全系统工作,发挥领导机关带头作用,推动各项工作取得实效。

任务分工:

(一)加强组织协调。成立“两整治一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加强与纪检、检察机关的沟通联系、协调联动,建立协调联络机制,形成工作合力。

牵头单位:局纪检组

配合单位:局专项治理办公室

(二)加强督促检查。按照厅党组部署和要求,督促工作落实,及时掌握工作进度,综合分析和反映报告工作进展情况;适时总结交流“两整治一改革”好的做法及经验,指导全系统工作。

牵头单位:局专项治理办公室

(三)加强舆论宣传。注重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大力宣传清正廉洁、依法行政的先进典型,鼓舞士气,弘扬正气,进一步促进业务工作的发展,为推进“两整治一改革”工作营造良好的氛围。

牵头单位:局综合处

配合单位:银川市国土资源信息中心

(四)领导机关带头。局机关要在“两整治一改革”工作中走在前头,带头查找廉政风险点,带头制定防范措施,带头接受公众监督,带头整改突出问题,带头严格自律,充分发挥表率作用。要求基层做的,局机关首先要做到;要求大家做的,领导干部首先要做到,以机关带系统,确保“两整治一改革”工作扎实开展,取得实效。

牵头单位:局综合处

配合单位:局纪检监察室

  

  

  

2010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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