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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640100-112/2012-01093 效力状态:有效
发布机构:银川市自然资源局 成文日期:2012-11-09
责任部门:市国土资源局 发布日期:2012-11-09
名 称:银川市国土资源局关于报送2012年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完成情况的报告

银川市国土资源局关于报送2012年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完成情况的报告

市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

根据《关于报送2012年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工作总结及2013年重点(试点)工作项目的紧急通知》要求,现将我局工作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一、调整机构,落实责任

因人事调整,2012年年初我局对局综合治理领导小组组成人员进行了调整,局综合处综合事务主任科员专职负责综合治理工作,同时印发了制定《银川市国土资源局2012年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实施方案》,明确了2012年工作任务和目标,落实了工作责任。

二、采取综合措施,落实综合治理日常工作

一是加强了安防设施建设。今年4月底,我局搬迁进入房地产大厦后在办公楼内安装了消防设施、监控设施,防盗设施齐备,整体办公环境得到了改善,为“平安单位”创建活动奠定了基础。

二是落实防汛值班、防治地质灾害值班和节假日值班工作。自4月份开始,排定24小时值班表,确定值班电话、地点,落实值班责任,切实做好防汛期间地质灾害的防治工作。

三是积极参与全市“六大工程”中交通安全隐患专项整治工作。结合我局职能,组织梳理了2012年交通等基础设施项目,在土地供应过程中协调建立了重点项目跟踪服务制度和先期开工制度,友爱中心路和兵沟大桥协调先期开工,为公交首末站建设和BRT建设及时提供建设用地,保证了交通运输建设项目的及时开工建设。

四是认真组织开展法制宣传活动。先后组织了4.22地球日、5.12减灾日、6.25土地日、安全生产、保密知识宣传活动,开展宣传咨询活动4次,印发宣传材料6000余份,制作宣传展板16块,拍摄宣传电视片4期,在银川市晚报制作专版1期,悬挂标语20条,参与6.26禁毒日宣传活动,组织干部职工学习相关知识,依法禁毒,营造了良好的守法、用法氛围。

五是组织开展了安全生产月活动。6月份分别开展了安全生产咨询、安全生产演练、安全生产知识竞赛等活动,印发矿山安全生产宣传资料2000余份,制作展板2块,接待群众咨询50余人次,促进了矿山和群众的安全生产意识。

三、履职尽责,完成成员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成员单位分工任务

一是开展汛期地质灾害防治活动。局制定了汛期24小时值班表,督促县、区局分别制定值班表,确保汛期全范围24小时值班人员在位,并坚持每日向国土资源厅实行零报告制度,加强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网络建设;同时代市政府起草制定了银川市2012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印发全市各级、各部门,按照方案要求做好年度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二是牵头组织开展征地拆迁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完善征地拆迁工作程序和制度。成立银川市开展征地拆迁突出问题专项治理行动领导小组,制定《开展征地拆迁突出问题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自4月下旬起组织各成员单位召开征地拆迁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协调会,对2012年在建项目用地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梳理与沟通,围绕项目建设,组织各项目主管单位认真梳理项目用地范围内抢占耕地、乱搭滥建房屋、抢种作物或树木、阻挡工程施工或漫天要价严重影响项目实施进度的突出问题,深入项目现场,认真梳理,结合项目实际情况指导市辖三区政府妥善解决各类突出问题。截至目前共梳理市辖三区上报的各类突出问题14件,已妥善解决了14件突出问题的治理工作,确保了项目建设用地的如期交付使用。

三是依法征收集体土地,维护农民合法权益。2012年我局组织市辖区及有关部门严格依照法定程序,坚持“先补偿安置后征地拆迁”的原则,执行《宁夏回族自治区县(市、区)征地补偿标准》确定的标准拟定征地拆迁安置补偿方案,将安置补偿方案报市政府规划土地建设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补偿安置方案,再由市辖区人民政府按照确定的方案组织实施征地拆迁及安置工作,市纪检、监察部门参与全过程监督的程序,完成道路、保障性住房、绿化征地拆迁项目审核185宗,办结171宗,已上报市政府专题会议研究100宗,审减拆迁面积6.56平方米,审减返还面积10.3万平方米,审减货币补偿资金3.4亿元。

四是着力推进国土资源领域腐败问题治理工作。印发了《落实2012年银川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点》,组织召开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第一责任人分别与局领导班子成员、局各科室负责人、直属事业单位负责人、三区两县一市国土资源局主要领导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依据《银川市国土资源局开展廉政风险点防范管理工作的实施方案》,对全局廉政风险点进行了再梳理,进一步完善和规范风险防范;对系统内各单位开展内部审计,规范财务管理;开展干部轮岗交流,交流7名干部;组织廉政建设督查2次,纪检例会3次;组织开展廉政教育、廉政制度建设和牵头工作,落实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2012年我局被国土资源部评为全国国土资源系统纪检监察先进集体,成为全区地市级国土资源部门中唯一获此荣誉的部门。

四是组织开展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维护国土资源管理秩序。每年度,国土资源部安排利用卫星遥感信息资料对土地开发利用和矿产资源勘查开采开展执法检查工作。年初下达上一年的资料。2012年初,国土资源部下发2011年度银川市新增建设用地图斑中违法用地图斑653个,占地面积797.20公顷(其中耕地面积141.37公顷),占新增建设用地耕地面积的12.4%。(根据监察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土资源部《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处分办法》规定,“一年度内本行政区域违法占用耕地面积占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总面积的比例达到15%以上或者虽然未达到15%、但造成恶劣影响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将对政府领导给予“问责”)。我局认真组织开展土地卫片执法检查,经过核查、整改、查处,全市新增建设用地图斑中违法用地图斑467个,占地面积462.93公顷(其中耕地面积71.54公顷),占新增建设用地耕地面积由原来的12.4%下降至7.4%。违法用地全部立案,立案率100%,结案率98%。建议给予53人纪律处分,落实44人(均为科级以下干部);代政府起草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制止和查处违法占地违法建设的通知》,已印发施行。

六是组织开展专项行动,加强对土地转让抵押及行政执法的监督检查。印发《银川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开展土地市场专项治理工作安排的通知》,开展以“清理闲置土地、清缴土地出让金、清理供而未用土地”为主要任务的专项行动,清理闲置土地20宗,清缴土地出让金2.67亿元;开展全市打击违法占地保护基本农田执法专项行动和集中拆除违法违章建筑专项行动,共拆除违章建筑21.77万平方米,涉及土地575.54亩;集中开展矿产资源“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打非治违,发现制止1起煤矿违法开采行为和5起非煤矿山违法开采行为,并对部分违法行为立案查处,处以罚金17万元;开展了贺兰山东麓非法开采矿产资源整治专项行动。代市政府起草了专项行动方案,按步骤开展整治,对镇北堡2家无证生产老矿山企业进行行政执法,处以罚款10万元。

四、2013年的重点项目和工作思路

一是强化执法监察,加大土地执法力度。进一步完善“政府主导,部门联动”土地执法长效机制,落实土地执法动态巡查责任制,开展2012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和专项行动,早发现,早制止,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二是加强建设用地批后监管,推进土地市场建设。继续开展土地市场专项整治工作,清理闲置土地,加大土地出让金清欠力度;完善银川市土地市场动态监测与监管系统,对土地审批、土地供应、土地利用、土地交易等环节进行全程跟踪监管。同时严格招标拍卖挂牌出让规定,借助自治区统一交易平台,规范土地交易行为,经营性土地招拍挂达到100%,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增加政府财政收入。

三是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继续构建惩防体系。围绕“抓教育,建防线,治理源头;抓班子,带队伍,改进作风;抓执行,立制度,廉洁从政;抓监督,促管理,有效防范”的工作思路,完成年度任务分工和牵头任务,建立长效机制,化解廉政风险,增强干部队伍的执行力。

四是继续加强矿产资源管理。严格执行矿业权审批统一配号制度,全面实行矿业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依法全额征收采矿权价款、资源补偿费及生态环境保护保证金,强化矿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和地质灾害防治,规范矿产资源开采秩序。

五是切实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利益。严格执行《银川市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办法》,进一步深入推进征地拆迁信息化建设进度,完善征地拆迁人口数据库成果和“征地拆迁一张图”建设并应用到实际工作中,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

  二〇一二年十一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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