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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640100-129/2012-01906 效力状态:有效
发布机构:银川市规划局 成文日期:2012-07-22
责任部门:银川市规划管理局 发布日期:2012-07-22
名 称:关于进一步做好日常考核量化赋分工作的通知

关于进一步做好日常考核量化赋分工作的通知

  

机关各处室:

为认真落实自治区第十一次、银川市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高标准完成市委、市政府赋予我局2012年度各项工作,切实加强能力建设、作风建设,重点解决行政效率不高、服务意识较差等突出问题,实现工作提效率、服务提质量,不断提升干部职工队伍作风建设的水平,树立规划部门良好形象,提高社会公众的满意度。根据《银川市规划管理局日常考核办法实施细则》(以下简称《考核细则》),现将量化赋分工作通知如下。

一、量化赋分办法

1、个人自查量化赋分与处室负责人量化赋分结合。每月30日前由被考核人对照《考核细则》各项工作,根据各自完成情况自行赋分;处室负责人对照《考核细则》各项工作,根据处室工作人员完成情况给予赋分。次月10日前,将考核量化自评表和处室负责人量化赋分表交综合处汇总。

2、考核小组随机检查与定期考核相结合。局考核办公室对机关各处室日常管理工作采取随机检查与定期考核相结合,由各项目考核负责人具体实施,每月30日前对考核内容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建立书面台账,形成书面报告,于次月10日前交综合处汇总。

3、投诉受理。在市规划局网站设立投诉信箱,在市规划管理局一楼大厅设置公开举报箱,公开举报电话,受理单位和群众的投诉,接受社会监督。

4、定量考核。综合处、文档室、打印室、监察室、政务大厅规划窗口、网站管理员、微博管理员每月10日前分别将考勤、学习参加会议、区市领导批示件、规划审批办结情况、接待群众来信来访情况、服务对象投诉、规划公示、信息报送、重点工作进展情况等汇总签字后报局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由办公室依据奖惩扣分标准对应相关处室和工作人员加减赋分。

二、工作要求

1、局工作人员日常考核实施细则是对市公务员日常考核和年度考核工作的量化和细化,是规范考核工作,确保考核公平公正的重要基础,全体工作人员要态度端正,认识明确,积极参与和配合,确保此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2、处室及被考核人要对量化细节和内容,认真组织学习,及时、客观的报送个人考核量化自评表和处室量化赋分表,加减分项目要提供依据。

3、承担相关考核工作的部门和人员从严掌握工作尺度,及时按要求将分管考核事项,科学严谨准确地报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不得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发现违规违纪者除纠正错误外,在局系统进行通报检查。

二〇一二年七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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