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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2024-00220 效力状态:有效
发布机构:银川市自然资源局 成文日期:2024-03-21
责任部门:银川市自然资源局 发布日期:2024-03-21
名 称:关于印发《银川市自然资源局2024年创建无烟党政机关实施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银川市自然资源局2024年创建无烟党政机关实施方案》的通知

机关各科室、局属各事业单位:

为落实全国文明城市、全国卫生城市创建工作任务,促进模范机关创建,提高环境卫生质量,现将《银川市自然资源局2024年创建无烟党政机关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方案实施。

                           银川市自然资源局

                           2024年3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联系人,吴昊,5556055)

银川市自然资源2024年创建无烟党政机关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文明城市、卫生城市创建工作要求,推进银川市文明城市、卫生城市创建工作,提高环境卫生质量,控制和减少吸烟造成的危害,保障公民身体健康,提高广大干部职工控烟意识,全面落实无烟机关的管理考核机制,我局将持续开展2024年度无烟机关创建工作,为抓好创建工作,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提高广大干部职工的身体健康为目标,营造良好的工作环境,以文明城市创建为载体,积极开展自然资源系统控烟活动。切实加强机关内各场所禁止吸烟工作的管理力度,推动市自然资源局无烟机关的创建,促进文明健康生活方式的养成,提高机关干部职工队伍素质,优化城市文明形象。

二、创建范围

创建范围包括自然资源系统各科室、各局属事业单位。

三、创建标准

依照《无烟党政机关建设指南》《无烟政府机关建设标准和评分标准》逐一对照,全力开展创建工作。

四、创建措施

(一)成立银川市自然资源局创建无烟党政机关领导小组

成立银川市自然资源局创建无烟党政机关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由李伟同志任组长,各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科室、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杨永华同志兼任,成员由局机关、各事业单位无烟党政机关建设控烟监督员组成。

领导小组负责无烟党政机关创建活动的组织领导,各成员负责本单位日常控烟宣传、巡查和管理工作等。

(二)开展职工吸烟情况调查

发放调查表,对各科室、各单位职工吸烟情况、烟草危害知识掌握情况、对控烟工作态度等进行实名调查。

(三)鼓励和帮助吸烟职工戒烟

根据职工吸烟情况调查结果,开展烟草危害宣传教育,提供戒烟方法、戒烟咨询等信息指导。倡导领导班子成员带头戒烟,鼓励和帮助职工主动戒烟,共同维护机关无烟环境。

(四)落实无烟党政机关环境布置

1.局机关办公区域内所有场所均为禁烟区域,即无人吸烟、无烟味、无烟头,在重点区域张贴、悬挂禁烟标识。

2.在机关大楼公共区域内或大楼外设立吸烟区,有明显引导标识,职工和来访者可在吸烟区吸烟。

3.在局机关办公区域电梯入口处张贴禁烟提示牌,办公区域内禁止摆放香烟及烟缸烟具,无烟草广告,不接受烟草厂商的赞助,不购买、不使用和不接受标有烟草广告标志的物品。

4.设立控烟监督举报渠道。采取电话(5556055)、电子邮件(1436403335@qq.com)等形式进行,其中电话举报现场查证;电子邮件举报以所发照片为证据。

(五)开展监督巡查工作并进行奖惩

1.局机关领导、各科室、各单位负责人带头不吸烟,劝阻他人吸烟。局系统全体干部职工均有责任对在局机关禁烟区内吸烟的来访者进行劝阻。各下属事业单位要将控烟工作作为日常工作之一,部门人员要互相监督,发现本机关人员在禁烟区内吸烟的,第一次给予口头警告,第二次要求书面检查,第三次给予通报批评。

2.无烟机关创建工作与年终考核工作挂钩,对有吸烟者违反单位控烟工作管理制度收到通报批评的,可建议取消科室和个人评优资格。

3.开展戒烟运动并提供帮助,协助职工实现戒烟的目标。

五、经费保障

将无烟党政机关创建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计划,保障必要的工作经费,做好控烟工作、维护控烟成果。

六、有关要求

此方案自印发后即日实行,各事业单位需按照此实施方案制定本单位创建无烟党政机关实施方案,自行发放填写职工吸烟情况调查表并报送无烟党政机关建设控烟监督员联络表,各单位控烟监督联络员负责开展本单位日常控烟禁烟活动。规划展示馆、城建档案馆、不动产登记中心、土地储备中心、林技推广站、银西生态防护林管护中心、滚钟口管理所、湿地保护中心结合此方案,自行安排控烟巡查检查值班,留存记录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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