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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640100-112/2021-00050 | 发布日期: | 2021-07-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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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银川市自然资源局 | 责任部门: | 办公室 |
名 称: | 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银川市2021年国土绿化及草原湿地生态修复工作方案的通知 |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银川市2021年国土绿化及草原、湿地生态修复工作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5月31日
(此件公开发布)
银川市2021年国土绿化及草原湿地生态修复工作方案
为持续深化生态文明建设,统筹推进生态与经济协调发展,全面落实生态园林化建设任务和《黄河流域宁夏段国土绿化和湿地保护修复规划(2020—2025年)》目标要求,扎实推动全市国土绿化及草原、湿地生态修复工作,高质量建设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示范市,结合银川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自治区党委十二届十次、十一次、十二次全会及市委十四届十一次全会精神,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宁夏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以建设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统领国土绿化和草原、湿地生态修复发展全局,按照“一带三区”总体布局,以生态保护、修复为主要任务,以扩面增绿、提质增效为主攻方向,科学提升林草资源总量和质量,统筹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整体保护、系统修复、综合治理,示范引领生态保护修复示范区建设,守好改善生态环境生命线,为促进可持续发展构筑更加稳固的生态屏障。
二、任务目标
2021年全市计划实施国土绿化任务、退化草原生态修复治理、恢复湿地和湿地保护修复任务分别为:
国土绿化任务14.92万亩,其中:兴庆区0.65万亩、金凤区0.35万亩、西夏区1.13万亩、贺兰县2.05万亩、永宁县1.06万亩、灵武市9.68万亩;
退化草原生态修复治理2万亩,全部由灵武市负责实施;
恢复湿地5.36万亩,其中:兴庆区2.56万亩、金凤区0.02万亩、西夏区0.02万亩、贺兰县1.32万亩、永宁县0.49万亩、灵武市0.95万亩;
湿地保护修复4.62万亩,其中:兴庆区1.67万亩、金凤区0.61万亩、贺兰县1.12万亩、永宁县0.54万亩、灵武市0.68万亩。
三、工作重点
(一)国土绿化建设。重点开展北部绿色发展区防护林建设、中部防沙治沙建设、村庄绿化和庭院经济林建设、生态经济林建设四项工程,具体为:
1.实施北部绿色发展区防护林建设工程。计划完成营造林5.44万亩,其中新造乔木林1.91万亩、未成林抚育提升及退化林改造3.53万亩。以黄河为轴,在黄河干流沿岸、入黄排水沟、旅游大道、水系及城镇农田周边采取新建、改造提升等措施,进一步完善黄河护岸林、道路防护林、农田防护林和湿地防护林体系,扎牢织密黄河银川段生态防护网格;以贺兰山浅山区和鄂尔多斯台缘地为翼,加大乡土树种的选植力度,以水定量,科学开展新造林。同时,重点对近年来建成的幼林进行抚育提升,通过修枝除草、灌水施肥和病虫害防治等有效措施,巩固来之不易的国土绿化成果,筑牢我市东、西两侧生态安全屏障。
2.实施中部防沙治沙建设工程。计划完成营造林7.53万亩,其中新造乔木林0.03万亩、灌木林3.07万亩、未成林抚育提升及退化林改造4.43万亩。以兴庆区和灵武市为主,一是突出“绿沙”,在沙漠边缘建设沙漠绿带,采取乔木定植、灌草直播、成林抚育等综合治理措施,守好沙漠边缘防线;二是突出“治沙”,在流动和半流动沙地,利用“草方格”治沙的有效经验,形成灌草结合的网格体系,减少流沙移动;三是突出“防沙”,对固定沙地和具有潜在沙化趋势的土地,要持续加强封育保护措施,充分发挥原有植物自我修复能力,促进沙区植被恢复。
3.实施村庄绿化和庭院经济林建设工程。计划完成营造林0.55万亩。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结合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行动,加快补齐乡村建设生态短板。重点是要充分利用村道、巷道、房前屋后等“四旁”空闲地,按照美丽乡村标准开展村庄绿化,鼓励引导村民在自家庭院和园地周边空地种植经果林,推进生态惠农惠民,林草产业融合,促进城市和乡村生态园林化的有效衔接,快速发展。
4.实施生态经济林建设工程。计划完成营造林1.4万亩,其中枸杞0.3万亩,其他经济林1.1万亩。稳基地、保产量是枸杞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基础,西夏区、贺兰县等我市枸杞主产区要坚持集约化精细种植和种植大户、家庭农场、专业合作社、企业规模化标准种植共同发展,科学选种果用、叶用、茎用优良品种,扩大基地种植规模,加快标准化基地建设,进一步夯实产业基础。同时,要进一步扩大红枣、苹果、桃等优势果种种植,用高品质的果实提升市场竞争力,促进生态建设产业化、产业发展生态化格局形成。
(二)退化草原生态修复治理。坚持“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人为干预为辅”的基本原则,综合分析不同的草原类型和立地条件,结合退化程度,采取禁牧休牧、补播改良等综合措施,逐步修复灵武市白土岗乡和马家滩镇重度、中度退化的天然牧草地,使退化草原植被综合覆盖度逐步提高,有效遏制草原退化趋势,构建“群落结构稳定、自然景观优美”的生态草原。
(三)恢复湿地及湿地保护修复。落实源头治理、过程管控、生物净化等措施,因地制宜还湿建湿、扩水增湿、生态补湿,加大湿地恢复和保护修复力度。重点对黄河银川段淹没区进行退田还湿,通过植被恢复、驳岸整治等措施,逐步恢复原有湿地功能;对典农河、鸣翠湖、黄河外滩等国家湿地公园及重要湿地进行水域生态环境及鸟类栖息地等生态修复,增强岸线通道绿化美化效果,最大限度保障湿地生态系统的自然性、完整性、稳定性,巩固湿地生态功能,维护湿地生物多样性,确保湿地面积不减少、生态功能不降低。
四、时间安排
各县(市)区要于2021年3月底前完成国土绿化及草原、湿地生态修复建设地块落实、工程建设规划等前期准备工作;同步完成国土绿化作业设计报市林草主管部门审批;4月初开始,全面开展国土绿化及草原、湿地生态修复工程,确保在6月底前完成全年任务的60%以上,11月底前完成全年绿化任务。
五、资金安排
2021年计划实施的国土绿化及湿地生态修复任务等,所需资金纳入市财政预算约7916.24万元,其中:国土绿化预算补贴资金约6608.4万元,用于各县(市)区在享受中央及自治区补贴基础上不足的营造林成本费用;湿地保护修复补贴预算资金约1207.84万元,其中1007.84万元用于国家湿地公园生态保护修复,200万元用于国家湿地公园以外的其他湿地恢复、保护修复和管理等;林草其它工作补贴预算资金约100万元,用于全市林业项目规划、作业设计(方案)、义务植树、病虫害防治、林木新品种引种、古树名木、自然灾害补贴、种苗补贴、防火、宣传、巡查等。
退化草原生态修复治理工程充分利用中央补助资金,市财政原则上不再预算补助资金。
各县(市)区要加大绿化投入力度,把国土绿化资金列入本级财政预算,重点用于良种培育、养护管理、退化林分改造提升等绿化奖补。不断拓宽融资渠道,充分调动社会力量投入生态绿化建设。各县(市)区要严格规范补助资金使用管理,按照营造林任务和资金计划使用资金,做到专款专用、及时支付、不得截留。
六、工作要求
(一)强化领导,压实责任。2021年是中央、自治区和银川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的开局之年,市直各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政府要高度重视,主动对照党中央提出的“十四五”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和2035年远景目标,结合我市的国土绿化及草原、湿地生态修复方案查找不足、补齐短板,开好局、起好步,确保“十四五”生态建设任务高质量推进。国土绿化及草原、湿地生态修复各责任单位的主要领导要亲自研究部署,定期督导调研,把国土绿化建设任务列入年度重点工作,细化目标、夯实责任,严格标准、快速推进,确保年度任务高质量完成。
(二)广泛宣传,全民建设。市林草主管部门和各县(市)区政府要充分利用各级媒体和互联网平台,深入挖掘国土绿化及草原、湿地生态修复工作中的样板工程和先进典型进行宣传,充分调动社会各界参与国土绿化的积极性,共同参与到建设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示范市中来。各级绿化委员会要积极谋划全面义务植树活动,创新参与方式,从现场种植向云上种植转变,从栽植树木到参与抚育管理转变,争取实现市民一年四季都可参与的目标。
(三)严守法规,高效建设。各县(市)区要进一步细化目标任务,一要遵守严禁“耕地非农化”、“耕地非粮化”等相关规定,绝不能侵犯基本农田保护红线开展绿化工程;二要依据国土空间规划,尽快落实国土绿化地块,主动挖掘辖区企业林场、农牧场的国土绿化用地空间潜力;三要严格招投标程序,工程主管单位要根据任务测算总投资,对符合要求的项目要录入到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做到投资项目应统尽统,加强项目调度,强化项目管理,确保项目高效建设。
(四)专业指导、严格验收。市林草主管部门要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做好县(市)区国土绿化及草原、湿地生态修复工作的沟通指导工作;各县(市)区要安排专人负责,定期报告施工进度,确保项目施工质量。市林草主管部门要根据各县(市)区的工程实施进度定期进行阶段督查,并在国土绿化建设结束后,依据批复的国土绿化作业设计等建设标准,负责对各县(市)区国土绿化及草原、湿地生态修复完成情况进行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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