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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11640100010085845Y/2022-00098 | 发布日期: | 2022-02-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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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银川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 责任部门: | 银川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
名 称: | 银川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开展全市高耗低效产能排查摸底的通知 |
为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办公厅 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能耗双控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的通知》(宁党办﹝2021﹞86号)精神,按照《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报送2022-2025年高耗低效产能整合退出方案的通知》工作要求,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高耗低效产能排查摸底,推动高耗低效产能有序整合退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全面排查摸底高耗低效产能
(一)对照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和《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自治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关于利用综合标准依法依规推动落后产能退出实施意见的通知》(宁政办〔2017〕105号),全面排查水泥、化工、铁合金、碳化硅、制革、化肥、建材、有色金属及其他行业能耗、环保、安全、质量达不到标准,以及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的落后生产工艺、装备及产能,研究提出淘汰落后产能目标计划、时间节点等。
(二)对照《宁夏回族自治区能耗双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试行)》(宁发改环资﹝2021﹞809号),全面排查《目录》中明确的行业、企业及产能,研究提出限制类、淘汰类产能整合退出目标计划、时间节点等。
(三)结合《自治区经信委财政厅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宁夏回族自治区淘汰落后和化解过剩产能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宁经信规范发﹝2018﹞8号),鼓励化工、有色、建材、医药、食品、机械、轻工、纺织及其他行业企业自愿主动退出高耗低效产能,研究提出目标计划、时间节点等。
二、有关要求
(一)全面排查。各县(市)区、工业园区要把高耗低效产能整合退出作为推动产业绿色循环发展和节能减碳的重要抓手,加强组织领导,全面系统开展排查摸底,要做到不漏行业,不漏企业,不漏生产线(设备、工艺)。
(二)按时上报。各县(市)区、工业园区摸底结束后形成限制类(淘汰类)企业(装备)清单(包括企业名称、主要产品、产能、装备明细以及退出年限等信息),于3月1日前以正式文件上报市工信局。银川经开区、苏银产业园单独报送,银川高新区、永宁工业园、贺兰工业园与所在地工业主管部门合并报送。
联系人:马 成 6888682 邮 箱:ycsjnzx@163.com
附件:银川市限制类、淘汰类企业(装备)清单
银川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2年2月23日
附件:
银川市限制类、淘汰类企业(装备)清单
序号 | 企业名称 | 所在地区 | 主要产品 | 产能(万吨) | 产能类别 | 装备明细 | 退出年限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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