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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11640100735995563B/2022-00063 效力状态:有效
发布机构:银川市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成文日期:2022-06-25
责任部门:市国资委 发布日期:2022-06-25
名 称:关于印发《银川市国资委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关于印发《银川市国资委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市属各国有企业、委机关各科室:

    现将《银川市国资委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学习贯彻,切实抓好落实。


                   银川市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2年6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



银川市国资委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2022年,银川市国资委政务公开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宁夏重要讲话、自治区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紧扣国务院和自治区、银川市有关要求,进一步提高政务公开法制化、标准化、规范化水平,助力国资国企系统各项工作高质量发展,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一、以公开助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

    (一)加强涉及政务服务的信息公开。加大受疫情影响重的餐饮、旅游等行业帮扶政策的公开力度,促进稳就业和消费恢复。

    (二)加强涉及财政领域的信息公开。深化银川市国资委财政预决算公开,定期对预决算报表进行全面核查、公布结果,造“阳光财政”。

    (三)加强涉及扩大投资的信息公开。贯彻落实2022年中央、自治区、银川市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和《政府工作报告》要求,做好国资系统扩大有效投资政策文件及重大建设项目信息公开。

    二、以公开助力社会和谐稳定

    (四)抓好疫情防控信息公开。严格执行疫情防控信息发布各项制度,依法、及时、准确、公开、透明、持续发布疫情防控信息,密切关注、扎实做好舆论引导工作。

    (五)抓好稳岗就业和技能培训信息公开。通过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等各类平台,多元化发布推送就业创业、技能培训、人才引进等相关信息,让各项政策文件落得快、落得准、落得实。

    (六)抓好市属国有企业信息公开

   1.建立制度细则。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规定制定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20〕50号)要求,督促市属各国有企业建立完善相关制度,依法公开各类信息。强化社会监督,对因市属国有企业未依法及时公开相关信息并损害企业职工权益的进行限期整改。

    2.修订清单目录。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对照相关国家部委、自治区厅局出台的26个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修订完善本单位职能领域政务公开清单目录。

    三、以公开促法治

    (七)抓好司法行政信息公开。按照“谁起草、谁清理”“谁实施、谁清理”原则,以市委、市政府印发和银川市国资委自行制发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由起草科室每年11月底前系统梳理、先行提出清理建议,经公开征求意见、评估、审核论证并协商一致后,提出清理意见提交司法行政部门,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以《通知》形式公布清理结果。新起草的行政规范性文件、重要政策性文件,要将起草说明、政策图解和正式文件同步提交审签,政策图解要在文件公开后3个工作日内上网发布。

    (八)抓好政策集中公开成果运用。办公室要在市政府门户网站银川市国资委“机构职能”栏目公布各科室办公电话并写明工作时间,及时动态管理、更新调整,全面展现政府机构配置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九)抓好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工作。结合银川市国资委实际,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格式文书”为基准模板,及时与银川市国资委监督科和法律顾问等沟通界定,合理合规合法、按时按期规范答复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除“网络申请”外,申请人通过信函、传真、当面等方式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资料(包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身份证正反两面复印件/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或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其他附件等)及受理机关出具的登记回执、答复文书等,要全部录入“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平台”备查。认真执行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案件审理制度,依法审理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案件。

    四、以公开促服务

    (十)抓好政策精准解读。按照“谁起草、谁解读”原则,对行政规范性文件、重要政策性文件进行多元化精准解读,并在上网文件和政策解读页面下方显著位置公开政策咨询办公电话和工作时间。

    (十一)抓好政策咨询服务。积极通过“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政务微博、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平台,对群众政策咨询进行解答。

    (十二)稳妥开展政府开放活动。全面落实《银川市人民政府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落实全区“政府开放日”工作方案的通知》(银政公开办发〔2021〕2号)要求,按照“制定方案、发布公告、组织实施、报送结果(包括活动内容、现场图片等)”原则,结合业务实际和重点任务、重大活动以及阶段性工作安排,分门别类、定向推送企业职工进政府、进现场、进会议等内容,及时发放银川市国资委政务公开社会评议调查问卷并公示结果。

    五、以公开促规范

    (十三)严格执行公开制度。坚持“涉密信息不公开、敏感信息不上网、隐私信息要遮掩”原则,在公开工作中增强规范意识和保密意识,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在源头依法依规做好保密审查和涉敏审核,防止泄露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和敏感信息。市属各国有企业、委机关各科室要按照“三审三校”原则,以线下与线上、纸质与电子相结合方式,认真做好政网站和政务新媒体拟公开政务信息的审查和审校发布工作。

    (十四)科学界定公开方式。准确把握不同类型公开要求,统筹考量公开目的、公开效果、后续影响等因素,科学合理界定公开方式。公开内容涉及社会公众利益调整、需要广泛知晓的,可通过互联网等渠道公开。公开内容涉及部分特定群体,或者相关规定明确要求在特定范围内公示的,要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除法律有特别规定外,要依法保护好有关人员个人信息安全,对内容里含有公民身份号码、手机号码、家庭住址等涉及个人隐私的信息,公开时要采用删除、去标识化或遮盖等手段妥善处置处理。

    (十五)强化公开平台建设。委机关各科室要主动公开各类文件、通告等权威信息,不得以新闻报道、新闻播报等方式代替政府门户网站的权威政令发布。规范做好“我为政府网站找错”网民留言办理答复。全面落实《全区政务新媒体管理细则》。常态开展国资国企系统网络工作群清理,每半年报送一次清理报表。

    六、强化支撑保障

    (十六)压实主体责任。切实落实政务公开领域的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和政务舆情回应主体责任,在发布重大政策的同时做好解读工作,主动解疑释惑,积极引导舆论,有效管理预期。充分评估重大政策本身可能带来的各种影响,以及时机和形势可能产生的附加作用,避免发生误解误读。积极主动与宣传、网信等部门联系沟通,加强政务舆情监测和风险研判,前瞻性做好引导工作,及时发出权威声音,保持正确舆论导向,更好回应人民群众和市场主体关切,助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营造良好政策环境和发展氛围。

    (十七)改进工作作风。委办公室要切实履行政务公开法定职责,积极主动帮助市属各国有企业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重大疑难问题,确保各项工作平稳有序。及时总结、归纳、提炼和报送政务公开典型经验,提升“宁夏政府网”“中国政府网”稿件采用数量。

    (十八)坚持正向激励。银川市国资委将坚决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和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将政务公开纳入效能考核体系且分值权重不得低于4%”的要求,建立年初建账、年中查账、年底交账的台账式绩效考评机制,持续推进银川市国资委高质量政务公开。对违反《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不履行公开义务或公开不应当公开事项造成严重影响的,予以通报批评或约谈追责。对上一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开展“回头看”,重点针对有明确责任主体和时限要求的工作任务,逐项核查开展落实情况,对未完成的依法督促整改、依规清理销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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