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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11640100735995563B/2022-00142 发布日期:2022-11-01
发布机构: 银川市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责任部门: 银川市国资委
名 称:银川市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机构职能

银川市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机构职能

一、基本情况

单位全称:银川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规范简称:国资委

单位性质:市政府组成部门   

单位级别:正处级             

主要负责人:邵中宏

办公电话:0951-6889258                      

机构设置:内设机构6,事业单位1个

办公时间:正常工作日 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

办公地址:银川市金凤区北京中路166号

二、职能配置及主要职责

第一条  根据自治区党委办公厅、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的《银川市机构改革方案》(宁党办〔2019〕17号),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银川市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资委)是市政府工作部门,为正处级。  

第三条 国资委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关于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和市委的部署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根据市政府授权,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履行出资人职责,监管市属企业国有资产,加强国有资产的管理工作。

(二)承担监督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责任。建立和完善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指标体系,制定考核标准,通过统计、稽核等方式对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情况进行监管,负责所监管企业工资分配管理工作,制定所监管企业领导人员收入分配政策并组织实施。

(三)指导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和重组,推进中国特色现代国有企业制度建设,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推动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的战略性调整。

(四)按市属国有企业分级动态管理要求,配合做好所监管企业领导人员管理、任免、考核相关工作,根据其经营业绩进行奖惩,建立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中国特色现代国有企业制度要求的选人、用人机制,完善经营者激励和约束制度。

(五)负责组织所监管企业上交国有资本收益,参与制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有关管理制度和办法,按照有关规定负责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编制和执行等工作。

(六)按照出资人职责,负责督促检查所监管企业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及有关法律法规、标准等工作。

(七)负责企业国有资产基础管理,起草国有资产管理的规范性文件,制定有关制度,依法对县(市)区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

(八)承办市国资金融党工委的工作。

(九)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委机关日常运转工作,组织召开党组会、主任办公会。负责精神文明建设、新闻宣传、政务公开、政策宣传、信息公开、网站微博管理维护、微信公众号运维、文明城市创建、疫情防控、双拥、扶贫、残疾人权益保障,机要、档案、保密、国家安全、财务管理、机关资产管理、效能建设、机关内部审计等工作。牵头负责人大政协提案议案办理工作。配合做好所监管企业境外突发事件和危机处理工作。综合归口指导监督县(市)区国有资产监管工作。办公电话:6889258。

(二)监督科。负责对执行党的政策、方针、路线及遵守党规党纪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对机关及所监管企业人员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进行监督检查。受理、处置机关及所监管企业党员干部违法违纪的检举、控告。受理、办理纪检、监察对象的申诉。负责办理上级部门移交纪检监察案件的查处工作。承担监管企业贯彻执行国有资产管理政策、制度情况及落实市委、市政府和国资委重大决策、重点任务情况的监督检查工作。组织开展国有资产重大损失调查和共性问题专项核查。负责机关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和相关法律事务工作。指导推动所监管企业法治建设和法律顾问工作。负责做好政府采购、招投标管理、信访维稳、市域治理、平安建设、法治建设、法律顾问、巡视巡察、督察督办、审计移送问题整改、牵头负责债务风险防范与化解等工作。办公电话:6889622。

(三)组织人事科(机关党建科)。指导监管企业党建工作,研究提出加强企业党建工作的意见建议;负责监管企业党的思想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和新闻宣传工作,指导推进监管企业思想政治和企业文化建设工作。按照管理权限,负责监管企业领导班子建设,协助做市委管理企业领导人员的有关工作。负责监管企业领导人员的任免、选聘、考核、人事档案等管理工作。负责监管企业人才工作。负责委机关及所监管企业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委机关内部人事管理等工作。协调监管企业工青妇等工作。指导监管企业统战和党外知识分子工作。办公电话:6889256。

(四)产权管理科。建立国有资本运作制度,组织指导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开展国有资本运营,推动国有资本保值增值。负责国资委履行多元投资主体企业股东职责有关工作。研究提出完善国有产权管理意见。承担监管企业产权登记、转让、划转、处置等工作。承担监管企业资产评估项目的核准和备案工作。审核监管企业的资本金变动、股权管理及发债方案。监督和规范企业国有产权交易。组织监管企业上交国有资本收益。承办国有资本预决算编制、执行有关工作。拟订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有关制度。负责融资、担保等工作。办公电话:6889260。

(五)改革规划科。组织开展国有企业改革发展、国有资产监管重大问题的研究工作。指导监管企业建设中国特色现代国有企业制度和董事会建设工作。拟订监管企业合并、股份制改造、上市、合资等重组方案。承办所出资的国有独资公司章程审核工作。研究提出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战略性调整的政策建议,审核监管企业监管企业的发展战略和规划,监督企业重大投资。指导所监管企业国际化经营战略及境外投资管理工作。研究提出推动监管企业实施科技创新战略的政策建议,指导监管企业科技创新和信息化建设。承担银川市国有资产管理改革专项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办公电话:6889503。

(六)考核评价科。承办监管企业财务预决算工作。综合研究全市国有经济和监管企业的运行状况。承担监管企业清产核资和资产损失核销工作。指导监管企业风险管控。督促报告企业重要经营事项和重大风险。承担企业国有资产统计分析工作。负责国资监管信息化平台建设、管理和运行等工作。健全企业国内对标、行业对标体系,分类完善监管企业领导人员经营业绩考核制度并进行年度和任期考核。调控监管企业工资分配总体水平,提出企业领导人员薪酬制度、激励办法和国有企业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指导意见并组织实施。规范监管企业领导人员履职待遇、业务支出和职工福利保障。督促检查所监管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指导和联系监管企业做好维护稳定、节能减排、环境保护、履行社会责任等工作。负责企业资金申请与核准、牵头负责审计问题整改等工作。办公电话:6889253。

(七)银川市国资国企改革发展服务中心。开展国有企业绩效评价、财务监测和国有资本运行效果跟踪评估;为国有企业绩效评价、企业领导人员绩效考核提供基础数据;开展国企职工教育培训等工作。开展国资国企经营管理咨询服务;收集、分析国资国企行业信息,开展国资国企改革和经济结构调整理论研究等工作。负责国资国企在线监管平台维护和运营职责、“四争”、项目谋划申报建设与管理,开展国资国企改革发展重大课题、重大战略问题、热点难点问题的综合研究和对策分析等工作。办公电话:6889261。

四、人员编制

国资委行政编制16名。设主任1名,副主任3名;正科级领导职数6名,副科级领导职数3名。事业编制6名,正科级领导职数1名,副科级领导职数1名。  

本规定解释工作由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承担,其调整由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程序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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