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内容快速切换
当前位置: 首页>政府信息公开>政府部门信息公开>银川市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法定主动公开内容>政策解读
解读方式: | 图文方式 | 生成日期: | 2018-06-13 |
---|---|---|---|
来源: | 银川市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解读单位: | 银川市国资委 |
政策原文: | 中共银川市委办公厅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银川市属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管理暂行规定》《银川市属国有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
点击查看:中共银川市委办公厅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银川市属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管理暂行规定》《银川市属国有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中共银川市委办公厅 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于2018年4月4日印发了《银川市属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管理暂行规定》(以下简称《暂行规定》,现将有关制定情况作以下说明:
一、制定背景和意图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切实加强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建立适应现代企业制度要求和市场竞争需要的选人用人机制,推进市属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管理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和市属国有企业又好又快发展,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共中央关于在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中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的若干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制定《银川市属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管理暂行规定》。
二、起草及征求意见情况
该办法自2017年6月起开始起草,起草期间广泛征求市委、市政府和市属国有企业形成了《暂行规定》征求意见稿。2017年10月,向市领导和市委组织部、金融党工委、各企业党组织广
泛征求意见。2018年3月27日,根据姜志刚同志对该办法提出的修改意见,市委组织部牵头,与市国资党工委集体讨论,完善办法,成熟后提请市常委会研究通过。
三、审议情况
2018年3月28日,十四届市委2018年第9次常委会议研究(中共银川市委常委会会议纪要〔2018〕35号),原则同意该《暂行规定》。
四、主要内容
《暂行规定》共有29条内容,主要内容为:一是明确了市属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管理的原则:党管干部与市场化机制相结合原则;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原则;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原则;出资人认可、职工群众认可、市场认可原则;权利与责任义务统一、激励与监督约束并重原则;依法管理原则。二是理顺了市属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管理体制。市属国有企业由市委和市属国资监管机构分级管理,建立市属国有企业动态管理清单。市委管理的国有企业领导班子成员,由市委组织部负责日常管理。市国资监管机构管理的国有企业领导班子成员,由市国资监管机构负责日常管理。三是根据党章、公司法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行业特点和企业规模,合理确定党组织领导班子、董事会、经理层职数。四是明确了市属国有企业领导人员选拔任用、考核激励、监督检查、教育培养、退 出等内容。
中共银川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委员会
2018年4月11日
政策咨询:您还可通过“市长信箱”栏目提交咨询留言,相关责任部门会为您详细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