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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方式: | 图文方式 | 生成日期: | 2018-04-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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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银川市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解读单位: | 银川市国资委 |
政策原文: | 中共银川市委办公厅关于印发《银川市关于进一步加强国有企业党建工作的实施办法》的通知 |
原文链接:http://www.yinchuan.gov.cn/xxgk/qtbmgkml/swbgt/swbwj_8747/201804/t20180424_741884.html
中共银川市委办公厅于2018年4月4日印发了《银川市关于进一步加强国有企业党建工作的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银党办〔2018〕37号),现将有关制定情况作以下说明:
一、制定背景和意图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全区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及中央、自治区关于在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中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的有关文件精神,制定《银川市关于进一步加强国有企业党建工作的实施办法》,解决当前存在问题,为做好全市国有企业党建工作明确思路要求。
二、起草及征求意见情况
该办法自2016年12月起开始起草,起草期间广泛征求市属国有企业形成了《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2017年10月,向市领导和市委组织部、金融党工委、各企业党组织广泛征求意见。2018年3月27日,根据姜志刚同志对该办法提出的修改意见,市委组织部牵头,与市国资党工委集体讨论,再完善办法,成熟后提请市常委会研究通过。
三、审议情况
2018年3月28日,十四届市委2018年第9次常委会议研究(中共银川市委常委会会议纪要〔2018〕35号),原则同意该《实施办法》。
四、主要内容
《实施办法》共有12条内容,主要内容为:一是强化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切实发挥企业党组织的领导作用,将党建工作写入企业章程,坚持党组织研究讨论是企业重大决策的前置程序。进一步理顺党组织隶属关系,由分管国资工作的市领导兼任市国资党工委书记。根据企业不同情况成立党群部、配备专职党务工作者。二是加强国有企业领导人员队伍建设。落实“双向进入、交叉任职”领导体制。出台《银川市属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管理暂行规定》,探索建立国有企业与机关干部任(挂)职交流制度。加大国有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教育培养,实施人才培养“双百”工程,每年确定1期专题培训列入全市干部教育培训计划。3、强化基层党组织建设。建立“银川国资e党建”平台,将“三会一课”、民主评议党员等党内政治生活,实行规范化、项目化、网络化、痕迹化管理和“负面清单”通报制度。落实国有企业党建指导员选派制度,加大对基层党组织书记、党务工作者及党员的轮训。深入开展争创“三有四强五带头”活动。
中共银川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委员会
2018年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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