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内容快速切换
当前位置: 首页>政府信息公开>政府部门信息公开>银川市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法定主动公开内容>重点工作
索 引 号: | 11640100735995563B/2022-00071 | 发布日期: | 2022-08-23 |
---|---|---|---|
发布机构: | 银川市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责任部门: | 银川市国资委 |
名 称: | 银川市国资委健全“考奖保”激励机制 持续激发国有企业创新活力动力 |
银川市国资委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有企业实施创新驱动发展的重要论述,围绕“创新发展引领市”建设总体要求,紧密结合国资监管工作实际,通过建立健全“考奖保”激励机制,持续激发国有企业创新活力动力。
精准“考”,有效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抓住创新发展的目标、质量、协同等方面,突出考核的差异化和精准化,确保国有企业真正发挥创新创造的主力军作用。分类提高科技创新考核权重,在制定市属国有企业业绩考核目标值时,科技型企业考核目标值中要求科研投入增长3%以上、其他企业科研投入增长1%以上。建立精细化创新考核指标体系。经营业绩考核指标中设置国有企业创新的考核指标,加大对科技创新等方面的考核权重,对科技进步要求高的企业,重点关注自主创新能力的提升,加强研发投入、科技成果产出和转化等方面的考核。
大力“奖”,强化对科技创新的正向激励。建立科技创新激励机制,企业承担核心技术攻关项目取得重大科技创新成果或实现重大突破,以及在承担重大专项任务等方面贡献突出的企业,在年度经营业绩考核中给予加分奖励。将研发费用视同利润加回,推动企业加大研发投入,积极承担国家和地方科技项目。推动薪酬分配向科技研发人才倾斜,实施重大科技创新项目的企业,市国资委通过调控企业工资总额增幅予以支持。鼓励企业对作出贡献的人才实行奖励,支持企业对引进的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或技术团队实行协议工资、项目工资等市场化薪酬。
全面“保”,让创新者心无旁骛干事业。银川市国资委在“考”和“奖”的基础上,积极探索全方位的“保”,坚决落实“三个区分开来”要求,大力弘扬企业家精神、科学家精神,遵循产业技术创新规律,探索企业技术创新的长周期评价考核机制,鼓励企业经营者和技术人员着眼长远、求真务实、勇于创新。根据《银川市属国有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暂行办法》《银川市属国有企业投资监督管理办法》等制度办法,在依法依规、权责匹配、勤勉尽责、未谋取不正当利益的前提下,对未达到预期目标、造成资产损失或其他不良后果的,可免予追责,充分宽容探索未知过程中的失败,支持国有企业家和科技人员甩开膀子大胆闯、心无旁骛干科研、一心一意搞创新。
(改革规划科)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