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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640100-113/2018-14613 效力状态:有效
发布机构:银川市生态环境局 成文日期:2018-04-02
责任部门:银川市环保局 发布日期:2018-04-02
名 称:关于切实做好中央第八巡视组移交信访件办理工作的通知

关于切实做好中央第八巡视组移交信访件办理工作的通知

局机关各处室,各基层单位:

按照《中共银川市委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中央第八巡视组移交信访件办理工作的通知》,现将中央第八巡视组移交群众信访件办理事项通知如下:

一是要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中央巡视组移交信访件大多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问题。各科室、各基层单位要把信访件办理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强化举措,坚决完成中央巡视组移交的涉及环境问题信访件的办理工作,确保群众诉求和反映强烈的突出环境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二是要强化组织领导,高质量办理。转办我局信访件的具体承办科室和下属单位的负责同志要切实履行责任,深入一线调查研究,逐案落实措施,对转办事项要亲自部署、亲自督办、亲自把关,确保信访件按时保质保量办结。我局主要负责人将对信访件办理情况进行现场督查督办。

三是要严格落实报结制度。按照10天反馈一次办理情况,20天反馈一次办理结果的要求,信访件承办单位要及时将办理情况上报局法制宣教科,经局党组研究同意后在规定时间内向市纪委、市信访督办局报送进展情况报告。报告不仅要有文字总结,还应列明责任领导、化解数量、办理方式、采取措施、取得效果等内容,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四是要持续做好信访维稳工作。各责任单位要严格落实信访七包一工作责任制,着力在解决问题上下功夫,加大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突出信访问题化解、重点人群教育稳控力度,做实做细重大事项社会风险评估,从源头上减少信访问题。对已办结的信访件要持续跟踪办理效果,确保问题不反弹、不复发。纪检组和法制宣教科要加强跟踪督办,对落实工作不力的单位和个人,严格责任追究,促进工作落实。

 

                     银川市环境保护局

                      201842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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